绿地绿化养护采购合同公告(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局2025)
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25年市城区广场及游园、绿地绿化养护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9月3日
采购合同编号:张财采计[2025]000061号-1
采购人(全称):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局本级(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国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市城区广场及游园、绿地绿化养护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2025]000061号
3、项目内容:2025年市城区广场及游园、绿地绿化养护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覃先生
6、联系电话:83822320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355426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按月支付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9月01日,完成日期:2026年09月01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2、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城区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张家界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验收方式:采用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抽查三种方式
验收标准:考核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考核细节见附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9-01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8月27日
合同订立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城区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朱铄佳
委托代理人:覃东
委托代理人:
电 话:8382320
电 话:18874418666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
开户银行:湖南慈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82015450002724816
附件下载:
2025年市城区广场游园养护.rar
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合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呈报单编号:法制(2025)27号制表单位:局法制审批科呈文日期+呈文单位局市政园林科合同(规范性文件)名称2025年市城区广场及游园、绿地绿化养护项目合同事项说明该项目由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专班前期筹备,经局项目推进组2次会议研究后,提交局第六次党组会,并通过请示报告单,确定招标代理公司,审定招标文件。于2025年8月13日在市交易中心完成项目采购招标,中标单位为:湖南国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养护期限一年(2025.09.01-2026.08.31),财评金额1595426.16元,中标金额1355426元,下浮15%。呈请局领导审定后,签订合同。法律顾问意见3杨,只40AW275..15呈报单位意见清法审的1发2025法制审批科意见3口阳中的修的浩,合71店新,改法时,21230试。5付,,车求030新亮现20258./8合同呈报单位分管领导意见意。aD法制审核工作分管领导意见m058210”主要负责人意见.国向宾联数,.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2025年市城区广场及游园、绿地绿化养护项目甲方(采购人):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局乙方(供应商):湖南国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局五楼会议室签订日期:2025年8月27日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局(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国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市城区广场及游园、绿地绿化养护项目(2)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2025]000061号(3)项目内容:整型修剪、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中耕除草、环境清理、防寒越冬、灾害防护、压尘洒水、设施养护、隐患排查、秩序管理、巡检护绿及养护期间因养护不到位导致苗木缺株死亡的补植等工作。(4)是否分包:否(5)项目负责人:覃东(6)联系电话:0744-8382320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355426元大写:壹佰叁拾伍万伍仟肆佰贰拾陆元整(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回固定总价口固定单价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口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口预付款:回分期付款:按月支付口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口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5年9月1日,完成日期:2026年8月31日。总日历天数:365天。(2)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方式:现场服务(4)履约担保:240000.16元。(5)质量保证金:40662.78元。4.合同验收(1)验收主体:张家界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验收方式:采用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抽查三种方式。(3)验收标准:考核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考核细节见附件。(一)月度检查总扣款达到月度拨款额20%以上的确定月度考核不合格。(二)月度检查总扣款达到月度拨款额5%以上、20%以下的确定月度考核合格。(三)月度检查总扣款在月度拨款额5%以下的确定月度考核良好。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599同1日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年8月27日合同订立地点:张家界市城节管理局五楼公汉室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甲方:(公章)Z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88744/8666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注:本合同格式为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模板,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本项目合同格式见本章第三节。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一)乙方按成交价格向甲方管理单位收取养护作业服务费。(二)支付方式:乙方在养护期限内全程接受甲方管理单位张家界是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直接管理,费用由甲方管理单位根据乙方成交费用按月平均拨付。甲方管理单位每月按规定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合同签定后乙方向甲方管理单位缴纳质保金,质保金在合同期满考核完成后按考核结果无息返还。(三)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开具合法等额税票,否则甲方管理单位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2.11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15检验和验收1.履约验收方式:现场多方面考核验收。2.履约验收程序:采用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抽查三种方式。3.履约验收内容:采购项目全部服务内容。4.履约验收验收标准验收标准:详见考核办法。2.17履约保证金1.金额:中标、成交金额降价幅度不超过采购预算10%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成交金额的10%;中标、成交金额降价幅度超过采购预算10%以上的,履约保证金为采购预算减去中标、成交金额的差额。2.支付方式:回银行转账回支票回汇票回本票回银行保函提交保函的要求:供应商提交的银行保函,在项目交付使用前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履约担保责任至对应项目交付使用之日终止。银行保函应当是供应商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市域内的银行出具的保函。银行保函由采购人负责核验,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3.缴纳期限: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期限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进行约定。供应商自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最长不超过14个工作日。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采购人应当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张家界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实行联合惩戒,3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市域内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2.1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执三份2.172025年市城区广场及游园、绿地绿化养护项目面积明细表见附件一2.17作业内容整型修剪、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中耕除草、环境清理、防寒越冬、灾害防护、压尘洒水、设施养护、隐患排查、秩序管理、巡检护绿及养护期间因养护不到位导致苗木缺株死亡的补植等工作,见附件二2.17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见附件三2.17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制定并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同时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清除事故隐患,做到安全生产。如乙方在养护中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完全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2、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病虫害防治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一旦造成用药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3、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管理单位,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4、乙方在养护期间,垃圾清运、堆放等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与政策和当地政府、城管部门的相关规定。5、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及时对倾斜树木、死枝、死树进行处理,如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第三方人员伤害安全责任事故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17其他约定其他约定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制定养护方案。保洁人员配备标准:每20000平方米至少配备一名养护保洁人员,人员名单报甲方管理单位备案。2、乙方应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3、乙方在养护管理中,如遇重大节日或政府组织重大活动,以及上级部门检查,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调度,安排养护人员加班、值班,做好责任范围内绿化养护保洁工作。4、乙方在养护期间,必须兼顾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构、建筑物的保护工作,如有破坏,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5、乙方应在养护期间,加强巡查,对未经许可侵占、破坏养护区域内花草树木等行为,乙方应及时制止并上报甲方;制止不力或未制止的,乙方负责补栽并承担费用。6、乙方用工应符合张家界市劳动用工工资标准要求;遵守国家劳动法规,依法为作业工人提供劳动安全保障;为作业工人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险。如乙方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导致劳动纠纷、经济赔偿等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同时,乙方必须加强所属员工安全生产教育,确保用工安全,乙方用工期间,职工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7、生产用水具体约定:甲方管理单位配合做好乙方养护方面的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养护作业方便,广场、公园内部有喷灌的,乙方可自行使用,如唯有喷灌设施。则由乙方自行解决。如遇罕见旱情,甲方可根据旱情实际情况,报甲方上级政府财政部门适当补贴部分抗旱资金,是否补贴,以上级财政部门审核为准。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未支付养护款,乙方不能停止养护工作,但由于乙方养护不当造成付款逾期,甲方不承担责任。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他人,甲方可单方终止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并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①月考核检查有2次以上(含2次)达不到合格标准的;②合同实施期间人员、设备发生变化达不到要求的。5、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因养护工作不到位或工作措施、方式错误(如抗旱不到位)造成苗木死亡率高于2%,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负责赔偿并补植到位。6、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守约方都有权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选择向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甲、乙双方发生争执或因产生纠纷提出诉讼,在本合同未解除或终止或争执未解决前,乙方应当按正常的养护作业规定,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养护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但如甲方下一轮招标未到位,甲方与乙方按程序依法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全权委托甲方管理单位与乙方协商按本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合同直至下一轮招标完成。市城区园林绿化养护质量考核办法见附件四张家界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绿化养护考核细则见附件五附件一2025年市城区广场及游园、绿地绿化养护项目面积明细表序号名称面积(m)1紫舞公园253332古人堤93263高速环岛187374高速入口(加油站前)70135高速入口(环岛周边)101506高盛澧源前绿地29007南庄坪口袋公园48708红壁岩大桥兴建工程(南北两侧)18526.69西溪坪北路44410市民广场7000011文化广场23363合计190662.6附件二作业内容概述养护面积范围:紫舞公园、古人堤、高速环岛、高速入口(加油站前)、高速入口(环岛周边)、高盛澧源前绿地、南庄坪口袋公园、红壁岩大桥绿地(南北两侧)、西溪坪北路、市民广场、文化广场。养护工作内容为:整型修剪、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中耕除草、环境清理、防寒越冬、灾害防护、压尘洒水、设施养护、隐患排查、秩序管理、巡检护绿及养护期间因养护不到位导致苗木缺株死亡的补植等工作【肥料、农药、用水(部分地方有自灌的除外)等养护材料及生产工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具体相关养护工作分述1、整形修剪:根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要求,在不违背树木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生长关系,按照养护质量标准并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乔木每年修剪1-2次;灌木按生长季节及甲方要求在开春前进行造型修剪,全年不低于2次:灌木新芽必须不高于10公分:草坪每年修剪1-2次以上。对所属范围乔木j及行道树,3.5米以下部分进行抹芽。2、肥水管理:施肥标准为每一万平方米施肥500斤,所使用的肥料由甲方管理单位(即:张家界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统一代购。花灌木适当控水,以促进花芽分化,花芽分化后应追肥料,一般要结合松土除草进行施肥。在干旱少雨季节,每天做好浇水抗旱,雨季做好排涝。3、病虫害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早检查、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及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树木生长;用化学防治时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4、中耕除草:结合施肥,对土壤进行中耕,随时清除绿地内杂草。5、环境清理:铺装保洁、清除绿地枯枝、落叶以及石头等杂物。6、防寒越冬:及时做好乔木和重要树木的越冬防寒工作,做到刷白配料科学合理,刷白高度一致,涂刷均匀。7、灾害防护:做好防大风、大雪等灾害事故预防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清理倒树、断枝、残枝,尽快恢复绿化景观。8、压尘洒水:做好洒水抗旱压尘工作,常年保持树木叶面亮洁、无积尘、苗木青枝绿叶、生长旺盛,确保苗木枝繁叶茂。9、设施养护:园林附属设施包括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标志牌、驳岸、花池沿石等,保证设施干净整洁,做好日常保洁。如因车辆事故造成缺损,由供应商负责跟踪,若车辆未查实由供应商自行修复完整。10、隐患排查:乙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清理、处置枯枝残木,倾倒树木及时扶正,做到无安全隐患。做好广场、公园、游园的秩序管理工作,保证正常有序开放。对广场、公园、游园内设施设备进行安全巡查,发现有损坏、裸露电源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上报甲方管理单位派专人进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11、秩序管理:禁止行为管控,文明行为引导:安全巡查,应急处理:活动管理等。12、巡检护绿:每日巡查责任区域,重点检查绿地是否被侵占、苗木是否被偷挖,发现侵占行为立即制止并上报。13、苗木死亡补栽:合同执行期间,由于乙方养护管理不到位,非人为造成的苗木死亡,由乙方自行进行补栽。14、按照甲方管理单位要求,乙方完成养护范围内下达的临时性突击养护任务和工作。15、养护管理人员要求。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养护人员不少于10人。安保巡查人员配备要求:市民广场每班不低于2人,紫舞公园每班不低于2人,文化广场每班不低于1人,附件三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一、总体要求:1、植物生长旺盛、枝繁叶茂,无裸露黄土,无积水,无病虫害;乔、灌、草搭配合理,季相分明,植物造型美观,层次丰富,园林景观效果好。2、原有树木保存率达98%以上。3、园容园貌整洁卫生,无杂草、垃圾。4、绿地红线范围内不被侵占,花草树木不受破坏,无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现象。5、绿化养护过程中无违章操作,无安全事故发生。二、单项要求:1、乔木树冠完整,主侧枝分布均匀,内膛通风透光,不得出现因剥芽、修剪而产生的树皮拉伤现象;剥芽及时到位,落叶树冬季需进行整型修剪,树木修剪的切口平整;易冻害的树木,冬季应有有效的防冻措施;对于乔木的修剪要求下部无枯死枝,树干无绕藤,及时清除有害的落叶,树穴保洁。2、灌木枝叶繁茂,分布均匀,观叶类观赏时期叶色鲜艳,观花类花期开花正常,形色均佳,观型类株型优美,同一要求的造型植株整体形状、大小保持一致,休眠期内进行整型修剪。3、绿篱枝条细密,紧凑丰富,根据设计要求修剪成型。直线的要求线条整齐,高度一致,曲线造型的线条圆滑流畅,节奏变换一致,不脱脚,日常修剪及时到位,不能出现单枝(芽)超出5cm未剪现象,修剪后无枝叶残存或散落不清。4、球类球形丰满、完整,球面光滑密实。同一要求的球类大小保持一致,日常修剪及时到位,不能出单枝(芽)超出5cm未剪现象,无修剪后枝叶残存或散落不清。5、攀援植物主蔓清晰明显、保持光洁、生长健壮,成型迅速,剥芽及时,过长茎蔓抑制到位,残花枯藤清理干净,观花类花期正常。6、露地花卉花坛、花带、花镜内四季有花,同一品种花期一致,层次分明,高矮有序,种植土内无石块、垃圾、草屑、残茎,花卉摆放或种植符合设计要求。7、地被植物修剪平整,边缘线条清晰,种植地内土壤保持疏松,残花清理及时,无杂草。8、草坪草坪覆盖率95%以上。修剪平整,边缘线清晰,无杂草,无垃圾,无毡化现象和馒头状凸起,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土壤不板结、龟裂。草皮生长厚度不超过5cm。9、造型植物造型植物形态优美,修剪及时,原有形态保持完好,枝叶茂盛,分布均匀,无单枝(芽)超出5cm未剪现象,修剪后现场清理干净。10、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和设置网架等措施。覆盖率不低于80%。11、病虫害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增强植物的抗病虫能力。做到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尽量采用生物防治,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防治时,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病虫危害控制在5%以下,单株受害程度在5%以下,每年采取药物防治次数在2次以上。12、肥水管理每年春秋季重点施肥。花灌木适当控水,以促进花芽分化,花芽分化后要适当追磷、钾肥,使花多色艳、花期长,一般可结合松土除草进行施肥。在干旱少雨季节,及时抗旱浇水,压尘洒水,雨季做好排涝。13、重要节假日,园内或大门口有鲜花摆放。花卉摆放造型美观,花卉布置整体效果好。14、每年冬季,及时做好乔木和重要树木的越冬防寒工作。做到刷白配料科学合理,高度一致,涂刷均匀。15、做好防大风、大雪等灾害事故预防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清理倒枝、断枝、残枝并补好残缺,尽快恢复绿化景观。16、园内水体周围无垃圾杂物,水面无漂浮物,水质干净透明、无异味。17、园内公厕干净卫生,无异味。18、栏杆、园路、桌椅、路灯等设施整洁完好、安全,维护及时。附件四1市城区园林绿化养护质量考核办法为加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巩固绿化成果,确保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达到《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范围养护范围内绿化养护;二、考核机构市园林中心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单位班子成员组成,市园林中心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考核组织安排由绿化养护监管部负责。三、考核方式考核采用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抽查三种方式。(一)日常考核:绿化养护监管部加强平日巡查,发现问题上传到“年度绿化养护”微信群和其他方式通知责任人,责任人限时整改,未整改的按考核办法执行。(二)月度考核:每月一次,考核日期为每月底或次月初,如无特殊情况不变动。连续12个月内出现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甲乙双方终止合同,甲方不负责经济补偿和赔偿。(三)随机抽查:每逢重大节日、市级重要活动、庆典、迎检等,市园林中心领导或上级领导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养护公司限时整改。(四)甲方终止合同后,由甲方自行指定养护单位完成招标期间养护工作。(五)限时未整改的养护工作内容,由市园林中心请人代为完成,费用从养护人的养护费用中扣除。四、考核要求(一)绿化养护监管部建立日登记台账。绿化养护监管部月底综合汇总后作出月度综合质量考核结论通报。(二)月度综合质量考核结果与养护企业的合同经费挂钩实行奖罚。(三)月度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养护企业经费拨付的依据。五、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一)月度检查总扣款达到月度拨款额20%以上的确定月度考核不合格。(二)月度检查总扣款达到月度拨款额5%以上、20%以下的确定月度考核合格。(三)月度检查总扣款在月度拨款额5%以下的确定月度考核良好。(四)月度检查无扣款情况的确定月度考核优秀。(五)月度综合质量等级评定根据日常检查结果和月末定期考核结果确定。附件五张家界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绿化养护考核细则项目考核周期考核内容扣罚标准整改期限备注说明卫生保洁日常及月度、季度考核1、绿地清扫没有在上午10点前完成的;10元/m²即行即改2、50m范围内有垃圾2处以上的;50元/次即行即改3、独立街旁绿地、游园、公园、广场垃圾严重的;100-1000元/处即行即改4、垃圾桶已满未及时清理的;50元/个即行即改5、垃圾没有日产日清而过夜的;50元/处即行即改6、在绿地生火、焚烧纸钱处理不及时的;100元/处即行即改7、绿地里乱堆乱放,树上乱搭乱挂的;100元/处即行即改8、公厕清扫不及时、不彻底,或臭味严重的;100元/处即行即改9、公厕设施设备损坏未及时维修的;100元/处即行即改10、园林设施、设备清洗不及时、不彻底,卫生情况差的;50元/处即行即改11、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大清除、大清扫任务的;1000-5000元/次3天杂草控制日常及月度、季度考核1、绿地杂草明显的;10元/m²7天2、违规使用除草剂,导致植被受损的;10-100元/m²即行即改对死亡苗木及时补植苗木修剪日常及月度、季度考核1、未按计划或通知要求完成大树修剪任务的;100元/株3天2、大树未抹芽或有明显陡长枝、下垂枝,病枯树以及树木倾斜等影响行人、车辆通行或影响交通视线的;100元/株3天3、死树清理不及时的;100元/株即行即改对死亡苗木及时补植4、修剪不科学造成大树死亡或严重影响美观的;500-5000元/株即行即改结合实际损失处罚,并对死亡苗木及时补植5、景观树桩未修剪或修剪粗糙影响美观的;100-200元/株即行即改6、未按计划或通知要求完成绿篱修剪任务,新梢长度普遍在10cm以上的;20元/m²即行即改7、修剪不精细,导致绿篱板面不规整、层次不分明、线性不流畅;10元/m²即行即改8、修剪残留枝叶未同步清除干净的;10元/m即行即改9、修剪不科学造成绿篱成片死亡或严重影响美观的;100元/m即行即改对死亡苗木及时补植10、未按计划或通知要求完成草坪修剪任务的;10元/m²3天11、草坪修剪不规整或边角修剪不彻底的;10元/m²即行即改12、绿地大树未开挖树穴:50元/个3天13、草皮与灌木间未开挖隔草沟的;30元/米3天病虫害防治日常及月度、季度考核1、施药不及时、不科学,造成病虫害明显影响植物生长或美观的;大树50元/株灌木、草坪10元/m²即行即改2、施药不及时、不科学,造成植被死亡的;大树500-5000元/株灌木100元/m草坪30元/m²即行即改结合实际损失处罚,并对死亡苗木及时补植.:03、使用农药不当造成环境污染的;500-5000元/次即行即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抗旱防涝洒水施肥防寒日常及月度、季度考核1、未及时抗旱、防涝造成苗木死亡,或其他养护不到位原因造成死亡的;大树500-5000元/株灌木100元/m草坪30元/m²即行即改结合实际损失处罚,并对死亡苗木及时补植2、未及时施肥或施肥不科学、不足额的;大树50元/株灌木色块按5元/m2即行即改3、苗木压尘不及时进行的;5元/m即行即改4、未按计划或通知要求及时对大树进行刷白防寒的;10元/株即行即改5、雪灾时未及时采取有效除雪措施致植株受压折断的;100-1000元/株即行即改对严重破型苗木及时补植安全文明生产日常及月度、季度考核1、上岗未按规定统一着装的;100元/人次即行即改2、养护作业车辆“带病”上路的;500元/次即行即改3、车辆、人员养护作业时安全措施不到位的;500元/次即行即改其他日常及月度、季度考核1、对辖区内占绿、毁绿、破坏园林绿化设施设备行为制止不力,或巡查没有发现造成损失的;500-5000元/次即行即改结合实际损毁情况处罚2、养护工作不到位而作业人员少于额定人员的;200元/人天即行即改3、领导现场指出问题或遭到市民正当投诉的;500元/次即行即改4、要求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重要会议而未参会的;1000元/次即行即改5、遇重大活动,落实上级统一安排部署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500-5000元/次即行即改结合事项实际影响处罚6、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媒体报道、领导交办的其他应急事项处置不及时或处置不当的;500-5000元/次即行即改结合事项实际影响处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地绿化养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