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祁东县交通运输局2025)



祁东县交通运输局祁东县石亭子至黄土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9月3日

采购合同编号:祁财采计[2025]B006-1

采购人(全称):祁东县交通运输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宏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祁东县石亭子至黄土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祁财采计[2025]B006

3、项目内容:祁东县石亭子至黄土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彭先生

6、联系电话:0734-628805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449163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9月03日,完成日期:2025年12月02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祁东县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祁东县交通运输局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质量合格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9-0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9月02日

合同订立地点:祁东县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34-6288058
电 话:15874174731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80号复地星光商业广场办公1号楼13052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红星支行

 
帐 号:43050180473800000397

附件下载:

施工合同.zip

合同协议书祁东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祁东县石亭子至黄土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已接受了湖南宏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工程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合同段祁东县石亭子至黄土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路线全长16.939km,路基宽为4.5-7.0m,涵洞1道。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面宽度结合现状路面按路段3.5-6m;设计速度为20km/h,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具体实施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含税价):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肆万玖仟壹佰陆拾叁元(¥6449163元),(含暂列金¥260852.29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李浩(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湘243002514155)。承包人项目总工:黄英(中级职称,证书编号:B0624130199002386)。无特殊情况,发包人拒绝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负责人。25.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工程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工程环保目标: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环境污染责任事故。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后有详细内容)。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90日历天。9.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和诚信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自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终止。10.由于发包人按本合同协议书第11条所述给承包人支付合同款,承包人在此立约: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技术标准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及保修、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11.作为对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报酬,发包人在此立约:保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在双方共同签订合同协议书后,承包人应迅速组织人员履约、主要施3工设备进场。每期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为150万元。承包人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提交齐全的计量支付资料,发包人根据监理人、发包人审核的中期支付或最终结算证书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将支付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工程计量付至70%的工程款,经报请审批同意因变更增加的工程付至60%工程款。因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经双方协商后,此部分工程造价报经有关部门核实及主要领导审批后,按实际工程价款计算。工程最终结算以县财政评审、县审计等有关部门审核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财政、审计部门审定该工程结算并下达结论,资料合规完整交付后付清结算工程价款的97%。质量保证金为3%的合同价,该工程款发包人预留为工程质量缺陷维修保证金。如无缺陷,期满后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发包人一次性无息付清给承包人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12.工程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1)承包人应当保证实现本工程合格目标,争取优良的质量目标。发句人将根据目标要求进行严格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将不定期对承包人进行检查。如发现承包人未履行合同或未全面履行合同,或人员履约未到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有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4标准施工等其它行为的,发包人将根据有关管理制度、办法和本合同有关条款对承包人实行处罚、信誉评价列入黑名单,较严重时直接上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并追究承包人一切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设计组织施工,努力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并严格按目标规定的标准要求对工程组织实施。(2)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必须以部颁施工技术规范及部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做为施工依据和质量检查标准,未按设计施工和未达到质量标准的返修工程费用由承包人负责。(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材料代用、质量缺陷等事宜,按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发包人制订的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由于承包人不按规定申报设计变更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其责任由承包人自负。(4)承包人要加强施工管理,保证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各种材料堆放,施工场地布置必须整齐、合理,严禁野蛮施工。承包人要提高安全、防灾、保险意识。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投足工伤保险和工程一切险,否则不作该项计量。工程的施工方案必须满足安全和防灾的要求,消灭不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13.承包人签订合同后不得以价格理由等问题逾期未开工或者长5时间停工(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等因素原因除外),因承包人的原因停工累计时间达到60天,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须按照合同标的10%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14.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严格限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工程范围、增加建设规模和提高投资标准,确因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因素变化造成的变更,因遵循“先审核、后实施”的原则,按相关规定办理。15.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合同双方各执三份。1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4N签字)(签字)代理人:代理人20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