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经营委托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长丰县教育体育局2025)



长丰县2025年南部第二批学校食堂经营委托服务-2标段

 

 

合同编号:
2025ACCWZ00171-2-001

合同名称:
长丰县2025年南部第二批学校食堂经营委托服务-2标段

项目编号:
2025ACCWZ00171-2

项目名称:
长丰县2025年南部第二批学校食堂经营委托服务-2标段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工程招标

招标人(甲方):
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合同甲方编号:
11340121003003856G

中标人(乙方):
蜀王优芙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737301369G

所属地域:
 安徽省

合同金额:
0.000000万元

主要人员:
姓名: 无 证书名称: 无 证书编号: 无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2026年09月02日  

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03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03日

代理机构: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免责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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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物华小学履约反馈.png
物华小学合同.pdf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回单(补打)电子回单号码:0093-5872-9875-1100打印日期:2025年8月29日第2次补打付款人户名蜀王优芙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户名长丰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经费核算中心)账号1302011919200903903收款账号20000011359166600000021开户银行工行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人开户银行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100,000.00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摘要保证金(网转)业务(产品)种类跨行发报用途保证金(网转)交易流水号41789152时间戳2025-08-29-16.17.05.871853.备注:物华小学食堂履约保证金,转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附言:物华小学食堂履约保证金,转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类型(种类):普通汇兑指令编号:HHO355131424提交人:SW5327067.c.1302最终授权人:SW5327097.c.1302委托日期:2025-0830支付交易序号:59458289验证码:Q60vpFr4xDyEzenKStbMEd7kj6l=记账网点00120记账柜员00099记账日期2025年08月29日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长丰县2025年南部第二批学校食堂经营委托服务(第二标段长丰县物华小学)项目编号:22025ACCWZ00171-2甲方(采购人):长丰县物华小学乙方(中标人):蜀王优芙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地:签订日期:2025年8月26日1长丰县物华小学(以下简称:甲方)通过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蜀王优芙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一)服务1.服务名称:长丰县物华小学食堂经营委托服务2.服务内容:为师生提供午餐供应3.服务质量:中餐(或晚餐)中标人须按10元/餐/人向招标人按时按量供餐。(二)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为月结,餐费由学校与中标人据实结算支付,中标人不得直接向学生或家长收取。学校代为收取并在核算后于次月的25日前向中标人支付当月的餐费。(三)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服务期限:自2025年8月26日至2026年8月25日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约完成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可签订下一年合同。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2.服务地点:长丰县物华小学3.服务方式:正点提供供餐服务;(四)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3.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4.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如果出现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二、服务需求(一)饭菜原料投入率控制要求原材料投入必须>70%(原料投入率=食品原料采购成本/盒饭供应价)。中标人应确保供应的菜品营养、份量满足学生就餐要求,中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收支账目,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除食品原材料、人工、水电气固定成本以及由中标人使用食堂的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更新、消耗品购置费等外,利润比例控制在5%范围内。(二)中餐(或晚餐)食谱要求1个大荤(全荤);1小荤(半荤半素);2个素菜,外加一份汤。汤、当天菜谱中任意两样素菜和米饭可不限量添加;其中荤菜固容物重量不得低于50g/份、素菜固容物重量不得低于80g/份,中标人提前一周向学校公布下一周的套餐,不低于2套,供学校选择,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菜谱。(三)其他基本要求1.应该熟知学校教职工及学生等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规律及要求,具有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餐饮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建立安全规范、完备的管理服务制度。2.中标人不得将食堂整体或部分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在学校内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一次处罚金额是其当月营业额的2倍,并按学校要求进行整改。再次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经营权,并扣除履约保证金。3.因卫生、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纠纷或达不到政府规范要求而受处罚,或其它发生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的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学校有权视情解除合同。(四)膳食服务要求1.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健康,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符合国家及安徽省合肥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物品采购须符合健康安全的要求,采购渠道正规,需索证采购并建立台账。3.按照学校作息时间保证校方三餐或只有午餐的供应,保证质量且营养均衡,品种多样,保证主副食花色品种不断翻新和多样化。中餐(或晚餐)中标人须按10元/餐/人向招标人按时按量供餐。每餐不得少于一大荤(全荤)、一小荤(半荤半素)、两素菜(不限量),米饭(不限量)、汤(不限量),就餐时间段内,保证饭菜温度适宜,有保温措施。保证早餐(如有)供应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化,价格优惠,具体价格不作限制。4.中标人应负责确保食堂设施设备运行安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大型设备的购置由招标人负责。5.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上岗证,人员技术配置合理,人数满足服务要求。上述人员健康上岗证合同签订后提供给招标人核查,如不满足要求,报经招标人同意,须立即进行整改,如因人员配备不到位导致项目进度,造成恶劣影响的,招标人有权报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并终止合同,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6.因卫生、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纠纷或达不到政府规范要求而受处罚,或其它发生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的,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7.餐具、用具及辅助性设施设备由招标人提供。如需对房屋等设施进行改造,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8.食堂经营期间,遇突发性事件,如停电、停气及停水等,须制定满足师生就餐需求的相关应急预案。9.涉及工商、税务、环保、卫生、防疫等事宜,学校可以予以协助,但涉及到各种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10.服务时间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执行。(五)相关费用1.学校无偿提供经营场所。2.人员工资(保险)、原料采购、水、电、气(汽)及燃料消耗等日常经营所需的所有费用包含在企业经营费用中。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费用根据计量表读数由学校按季度收取或由中标人缴纳。后期招标人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六)其他要求1.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中标人对房屋设施使用管理不当,造成房屋设施受损,中标人要原样修复或按价賠偿。3.商务文件评分因素中有相关人员证书作为加分项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的证书。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余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中标人进场服务前由招标人核查人员配备情况,人员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配备到位,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不一致的,视同违约,招标人有权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依规处理。三、监督管理(一)监督体系招标人把食堂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构建由政府职能部门、学校、学生共同监督和餐饮经营公司自我约束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日常监督由学校委员会和学生家长履行双重监督,市场监管部门与教育部门加强综合监管。(二)监督依据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2.学校制定的有关学生食堂的日常管理规定。3.学校与经营学生食堂企业的经营协议书及下列约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餐饮服务消防安全责任书学生食堂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学生食堂伙食品种、质量和窗口服务量化考核表学生食堂食品安全要求及处罚标准监督方式采用强化日常监管、每月量化考评、年度集中考核、奖罚结合的监督方式。(三)监督原则贯彻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的监督原则。(四)监督手段一提醒、二整改、三处理、四培训、五复查、六退出。提醒:检查人员对中标人及其员工工作中的失误或错误行为给予指出和指导,第一次采取口头提醒和《改进建议书》的形式,对相关问题加以纠正和解决。整改:对提醒无效的行为,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中标人加以纠正和解决。处理:对违反合同的经营行为进行处理的手段,以《处理通知书》的形式,要求中标人加以纠正和解决。对于检查中出现的有可能引发饮食安全的重大问题将直接下发《处理通知书》。培训:在日常检查中,对于中标人经营管理存在的常见问题和突出问题,用培训的方式加以解决。通常采用每天班前班后会,食堂业务研讨会及食堂负责人例会及举办集中培训班等方式进行培训。复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再次检查。如出现同样问题,加倍处罚,直到问题解决。复查后整改不力的,要求强制退出。退出:对复查后反复出现问题或解决无望的情况下,要求中标人主动退出或学校强制其退出。(五)考核与评价1、量化考核对学生食堂餐饮服务应实行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包括膳食委员会日常监管和学生(或家长)随机评价。学校膳食委员会的日常监管和学生随机评价都每月统计汇总,得出月考核结果(其中膳食委员会的日常监管占50%,学生(或家长)随机评价占50%)。各月汇总的考核均值为年度考核结果。2、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良(90分以上)、合格(70~90分)、不合格(70分以下)3、奖励与处罚(1)奖励:对本年度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工伤、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或重大不良影响事件,餐饮服务满意度在80%以上且年度考核结果达优秀等级的企业进行精神奖励,发给考核优秀证书。一年合同期满时,经学校考核合格后,中标人可签订下一年合同。(2)处罚:在合同期内考核有三次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合同。对日常考核不合格的,按照《食品卫生质量要求及处罚标准》执行。(3)合同解除:①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②综合评价连续2次低于70分;③突击检测问题严重,且拒不整改的;④中标人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违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发现工作人员有重大传染疾病不能继续履约工作职责,且拒不整改的;违反规定私搭乱建且不听劝阻的;⑦抽查发现食材来源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且拒不整改的;⑧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情形。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1单位盖章)方(单位盖章)预乙方:122--1A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qc合同商用商yyA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0时间:2025年8月2日727时间:2n年8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经营委托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