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助联体综合服务 公益咨询活动 基层站点督采购合同公告(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00259068120252601
二、合同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助联体综合服务项目(2025-2026年)合同
三、项目编号:YK2025413
四、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助联体综合服务项目(2025-2026年)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地 址:上虞区市民大道987号
联系方式:0575-82213739
供应商(乙方):绍兴市上虞区瑞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地 址:上虞区百官街道凤鸣路32号
联系方式:1506756199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助联体综合服务项目(2025-2026年)
数量:1.00
单价(元):35689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工作内容包括场地日常运营管理、队伍培育、基层站点督导、品牌运维、宣传推广、成果展示等服务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服务时间:服务期限至2026年6月30日止服务标准: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2.合同金额(元):35689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5年助联体合同签章版.pdf
2025年助联体合同签章版.pdf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签订日期:222年8月1日采购单位: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甲方)成交供应商:绍兴市上虞区瑞民社会工作服(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供于采购编号为YK2025413的绍兴市上虞区助联体综合服务项国28年)结果,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运营工作指南》浙民助(2023)146号、绍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运营方案》的通知(2023)17号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救助工作水平,助推社会救助专业化和数字化,建设具有上虞标识度的助联体,建立运营中心,现将通过本项目采购“助联体”综合服务。作服二、项目服务期222年8用月30日。日至22三、服务要求序号服务项目具指标1场地日常运营管理人员配备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工作人员,人员需具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以及类似工作经验:配备1名兼职督导,需具备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学、督导等经验或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公共空间管理助联体场地常规运营管理、咨询和救助业务转介代办、接待讲解、入驻社会组织管理等。2队伍培育能力建设邀请相关领域专家,面向各类救助帮扶主体组织开展技能培训2场。业务培训对镇街、村社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信息交流全年开展公益咨询活动3次3基层站点督导实地督导全年开展镇街助联体服务站实地督导20次团体督导全年开展团体督导2次及以上系统运维对全区20个镇街“浙有众扶”“邻里救”系统运维指数进行跟踪督导,根据弱有众扶工作要求,开展全区助联体规范化运行业务指导4承担区助联体工作职能乡镇助联体考核评估协助甲方开展3场乡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考核评估工作,中期评估、品牌/案例赛比、末期评估5品牌运维项目培育培育孵化并跟踪实施救助帮扶项目1个项目管理完成省厅助联体相关试点工作6宣传推广公众号运营开展助联体公众号运营、救助工作推文宜传,每月推送助联体公众号2篇及以上媒体报道区级媒体报道3次及以上,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1次及以上7成果展示救助帮扶资源归集协助甲方梳理各部门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政策,更新政府救助政策清单:持续收集慈善、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志愿者等的救助资源和力量,建立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信息库成果手册形成一份成果宜传手册8其他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四、保密要求1.双方应当对本项目的内容、因履行本项目或在本服务期限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用户资料、财务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2.资料接收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保密规定及不披露义务。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项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本项目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叁拾伍万陆仟捌佰玖拾元整(小写:¥356890.00),报价包含项目所需全部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运营服务费、人工费、宜传费、培训费、管理费、税金、风险等写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凡乙方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甲方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合同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2.付款方式①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40%的合同款作为预付款;2半年服务期结束后的10天内支付合同款的50%;③服务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后10天内支付合同款的10%。3.付款要求乙方在收款之前,应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凭发票付款。如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应发票为止,在此情况下,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六、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需向甲方提供成交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七、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①甲方负责提供助联体场地,提供必要的项目协调工作,按合同支付运营经费。②甲方将助联体办公设备、运营硬件设备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场地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③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的服务内容、进展与服务过程进行监管,并提出相其他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事件,且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2、如果有一方认为不可抗力发生影响履行本合同义务,应于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约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终止合同或部分免除履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约。十一、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软硬件、服务,应由乙方直接负责,不得转让或分包给他人(特别规定的除外)。2.如有转让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十二、风险承担在服务期限内,乙方需处理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如出现服务人员受伤或因GL乙方问题需进行赔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十三、争议解决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7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第②种方式解决争议。①选择仲裁的,向上虞区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向上虞区人民法院起诉。2.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h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项目所供货物如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5.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和乙方各执2份,并由甲方在30日内做好政采云平台网上合同创建及备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关的意见与建议。④甲方在完成上级要求的关于评级项目的过程中,可以要求乙方协助完成活动的开展和资料的收集。助联体必要的运营能耗(包括水、电、宽带、电话)费用由甲方支付。2、乙方权利与义务①乙方必须根据本项目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供服务能力。②按要求配合好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质量,若甲方提出任何需要整改的意见,乙方应立即予以整改,乙方也可向甲方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③乙方工作人员要穿统一工作服装,文明礼貌上岗。乙方在被委托期间,发生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甲方概不承担0任何责任。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协议,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必须健全机构,完备制度,制订详细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办法,加强日常监督考核工作。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服从甲方的检查。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进行服务,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2、在承包期内,乙方无充分理由终止承包或到岗少于规定人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协议,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3、由于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承包中断,甲方终止承包合同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九、履约验收服务工作完成后,甲方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以及乙方投标时递交的响应文件等承诺内容进行验收,验收未通过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工作引起的其他损失赔偿。十、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台风、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和代表签名代表签名地址绍兴市虞区百官街道市民达到987号上虞区人民a工压政府3号楼地址务中心上虞区百街道凤鸣路32号电话0575-882212190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00n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签订日期:222年8月1日采购单位: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甲方)成交供应商:绍兴市上虞区瑞民社会工作服(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供于采购编号为YK2025413的绍兴市上虞区助联体综合服务项国28年)结果,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运营工作指南》浙民助(2023)146号、绍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运营方案》的通知(2023)17号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救助工作水平,助推社会救助专业化和数字化,建设具有上虞标识度的助联体,建立运营中心,现将通过本项目采购“助联体”综合服务。作服二、项目服务期222年8用月30日。日至22三、服务要求序号服务项目具指标1场地日常运营管理人员配备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工作人员,人员需具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以及类似工作经验:配备1名兼职督导,需具备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学、督导等经验或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公共空间管理助联体场地常规运营管理、咨询和救助业务转介代办、接待讲解、入驻社会组织管理等。2队伍培育能力建设邀请相关领域专家,面向各类救助帮扶主体组织开展技能培训2场。业务培训对镇街、村社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信息交流全年开展公益咨询活动3次3基层站点督导实地督导全年开展镇街助联体服务站实地督导20次团体督导全年开展团体督导2次及以上系统运维对全区20个镇街“浙有众扶”“邻里救”系统运维指数进行跟踪督导,根据弱有众扶工作要求,开展全区助联体规范化运行业务指导4承担区助联体工作职能乡镇助联体考核评估协助甲方开展3场乡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考核评估工作,中期评估、品牌/案例赛比、末期评估5品牌运维项目培育培育孵化并跟踪实施救助帮扶项目1个项目管理完成省厅助联体相关试点工作6宣传推广公众号运营开展助联体公众号运营、救助工作推文宜传,每月推送助联体公众号2篇及以上媒体报道区级媒体报道3次及以上,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1次及以上7成果展示救助帮扶资源归集协助甲方梳理各部门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政策,更新政府救助政策清单:持续收集慈善、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志愿者等的救助资源和力量,建立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信息库成果手册形成一份成果宜传手册8其他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四、保密要求1.双方应当对本项目的内容、因履行本项目或在本服务期限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用户资料、财务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2.资料接收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保密规定及不披露义务。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项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本项目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叁拾伍万陆仟捌佰玖拾元整(小写:¥356890.00),报价包含项目所需全部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运营服务费、人工费、宜传费、培训费、管理费、税金、风险等写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凡乙方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甲方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合同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2.付款方式①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40%的合同款作为预付款;2半年服务期结束后的10天内支付合同款的50%;③服务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后10天内支付合同款的10%。3.付款要求乙方在收款之前,应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凭发票付款。如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应发票为止,在此情况下,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六、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需向甲方提供成交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七、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①甲方负责提供助联体场地,提供必要的项目协调工作,按合同支付运营经费。②甲方将助联体办公设备、运营硬件设备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场地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③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的服务内容、进展与服务过程进行监管,并提出相其他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事件,且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2、如果有一方认为不可抗力发生影响履行本合同义务,应于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约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终止合同或部分免除履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约。十一、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软硬件、服务,应由乙方直接负责,不得转让或分包给他人(特别规定的除外)。2.如有转让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十二、风险承担在服务期限内,乙方需处理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如出现服务人员受伤或因GL乙方问题需进行赔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十三、争议解决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7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第②种方式解决争议。①选择仲裁的,向上虞区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向上虞区人民法院起诉。2.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h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项目所供货物如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5.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和乙方各执2份,并由甲方在30日内做好政采云平台网上合同创建及备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关的意见与建议。④甲方在完成上级要求的关于评级项目的过程中,可以要求乙方协助完成活动的开展和资料的收集。助联体必要的运营能耗(包括水、电、宽带、电话)费用由甲方支付。2、乙方权利与义务①乙方必须根据本项目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供服务能力。②按要求配合好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质量,若甲方提出任何需要整改的意见,乙方应立即予以整改,乙方也可向甲方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③乙方工作人员要穿统一工作服装,文明礼貌上岗。乙方在被委托期间,发生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甲方概不承担0任何责任。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协议,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必须健全机构,完备制度,制订详细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办法,加强日常监督考核工作。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服从甲方的检查。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进行服务,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2、在承包期内,乙方无充分理由终止承包或到岗少于规定人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协议,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3、由于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承包中断,甲方终止承包合同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九、履约验收服务工作完成后,甲方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以及乙方投标时递交的响应文件等承诺内容进行验收,验收未通过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工作引起的其他损失赔偿。十、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台风、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和代表签名代表签名地址绍兴市虞区百官街道市民达到987号上虞区人民a工压政府3号楼地址务中心上虞区百街道凤鸣路32号电话0575-882212190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00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助联体综合服务 公益咨询活动 基层站点督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