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学生宿舍楼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宿舍楼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房屋修缮采购合同公告(福建省云霄元光中学2025)
一、合同编号:[350622]DCZB[TP]2025001
二、合同名称:福建省云霄元光中学学生宿舍楼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三、项目编号:[350622]DCZB[TP]2025001
四、项目名称:福建省云霄元光中学学生宿舍楼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云霄元光中学
地址:漳州市云霄县将军大道西侧
联系方式:13850503963
供应商(乙方):厦门市腾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沧湖东一里96号B121室之一
联系方式:135999286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宿舍楼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1(项)
¥1,194,000.0000
¥1,194,000.00
对福建省云霄元光中学忠毅楼、怀恩楼二~七层宿舍及一层食堂餐厅进行维修改造,改造成果须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具体技术规格、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金额: 1,194,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9月10日至2026年09月10日
履约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合同附件.zip
福建省云霄元光中学
2025年09月04日
合同编号:[350622]DCZB[TP]2025001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福建省云霄元光中学住所地:漳州市云霄县将军大道西侧联系人:吴团明联系电话:13850503963传真:/电子邮箱:985300932@qq.com乙方:厦门市腾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海沧区沧湖东一里96号B121室之一联系人:黄伟亮联系电话:13599928651传真:/电子邮箱:460486868@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622]DCZB[TP]2025001的福建省云霄元光中学学生宿舍楼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工程量清单等材料:1.5中标通知书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1,194,000.00-第1页-品目编码B08010000品目名称房屋修缮采购标的宿舍楼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工期(单位)自开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工程范围按招标文件规定范围项目经理黄君荣执业证书信息闽235201220135877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肆仟元整(¥1,194,000.00)三、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肆仟元整(1,194,000.00)四、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自开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4.2交付地点:漳州市云霄县(采购人指定地点)4.3交付条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五、合同标的应符合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根据各行业规范、标准等要求约定,具体如下:5.1项目团队人员最低要求:须符合建筑工程相关规定。5.2成交人的义务5.2.1成交人应按照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若有)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作业,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技术骨干以及施工人员须到岗到位,擅自变更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5.2.2项目管理人员及作业工人须持证上岗,戴好安全帽。5.2.3成交人应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应性、稳妥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5.2.4当成交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5.2.5成交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采用适应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承担一切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5.2.6成交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采购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成交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5.2.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成交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5.2.8施工期间产生的垃圾当日清理,避免影响学生生活,夜间(22:00-6:00)禁止噪音作业。5.2.9成交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承担返工或赔偿的责任。5.3暂停施工5.3.1采购人可以根据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暂停部分项目的施工,该部分暂停施工增加的工期可以延长。5.4.质量标准:工程须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合格标准。5.5建筑垃圾管理-第2页-5.5.1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要求存放到建筑垃圾消纳场内(供应商报价时须考虑可能产生的费用),同时严禁将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进行混合处置;运输建筑垃圾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清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并采取覆盖、密封等措施防止遗撒撒漏等现象的发生。六、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成交人向采购人申请竣工验收,然后由采购人组织监理人(若有)、成交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规定等程序完成竣工验收。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七、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158,180.002025-11-10厦门市腾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结算经审核定案且资料完整归档备案后(项目清场移交后),成交供应商提出付款申请,采购人支付至结算审核总价的97%。235,820.002026-09-10厦门市腾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留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于缺陷责任期满1年后无息退还。八、履约保证金无九、合同有效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至款项全部结清。十、违约责任10.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2%的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工期延误10.2.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成交人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采购人代表应在同成交人商议后决定竣工时间延长的期限。①设计变更;②由业主方造成的阻止、障碍、材料或方案无及时给予确定的;③不可抗力;④可能会出现的,但不是施工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10.2.2非上述原因成交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工期内完成施工的,每逾期一天须向采购人缴纳违约金200.00元。(相关费用-第3页-可直接在合同款中进行扣除)。逾期超过30天的,采购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0.3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十一、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服务、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十四、合同条款14.1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4.1.1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1年。14.1.2保修责任1、本工程项目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为: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有施工内容。2、保修期限为: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国家规定,保修责任为:①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成交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天内派人修理。成交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采购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②发生须-第4页-紧急抢修事故,成交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无条件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成交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③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成交人确保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成交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成交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4.2价格调整:14.2.1因税金费率调整影响合同价格时,税金费率按施工当期对应的税率进行调整。14.2.2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风险包括:①施工过程中实际工程量与清单量存在差异(合同约定可调的除外);②材料、设备价格上涨,包括市场波动、运输费、仓储费等增加;③设备租赁价格上涨或设备故障导致的额外费用;④工程竣工后出现新的质量问题(如墙体开裂、渗漏),因责任界定模糊需承担返工费用;⑤实际施工中发现需修复的部位超出合同清单(如墙面基层处理深度、门窗拆除后的洞口修复);⑥人工工资上涨、加班费增加,或因劳动力短缺导致的用工成本上升。14.3.保险14.3.1工程保险由成交人办理,费用由成交人承担。14.3.2施工设备、人员等保险由成交人办理,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3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5.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5本合同正本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3份;副本/份,/15.6其他15.6.1申请工程款时,应根据相关税务规定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因成交供应商的发票违规,导致采购人被补税、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5.6.2工程款全部通过指定的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十六、合同附件(一)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二)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十七、合同融资支付约定17.1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甲方须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号,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第5页-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甲方(采购人): 福建省云霄元光中学(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厦门市腾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张锦雄法定(授权)代表人: 陈伟华纳税人识别号:123506224896839182纳税人识别号: 913502056782646837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高科技支行账号:35001667207058000025账号:35150198210100004966签订地点:漳州市云霄县将军大道西侧云霄元光中学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宿舍楼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宿舍楼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房屋修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