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学租车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共产党青岛市市南区委员会党校2025)



合同编号:370202012001202500008_001

合同名称:中青班张村河现场教学租车项目

项目编码:SDGP370202000202501000334

项目名称:中青班张村河现场教学租车项目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青岛市市南区委员会党校

地址:青岛市金坛支路29号

联系方式:85012507

供应商(乙方):青岛城运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沈阳路46-7号

联系方式:15092077775

合同签订日期:2025-04-24

合同金额:0.1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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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运控股CHENGYUNHOLDING包车服务协议甲方:中国共产党青岛市市南区委员会党校乙方:青岛城运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租赁车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用车数量、行程安排:用车数量:以实际用车为准行程安排:按照约定的行车路线、时间接送甲方人员二、运费:人民币1000(大写:壹仟元)整,可通过现金、电汇形式支付给乙方。三、用车事项及安全告知:第1条甲方有权对乙方驾驶员的服务质量和安全驾驶提出意见和要求;有权对乙方车辆进行检查,如确有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改换车辆。第2条甲方应当保证乘车人员不超员、不客货混装,不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物品乘坐车辆;甲方应对其乘车人员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第3条甲方应保证乘车人员安全有序的乘车,不得干扰驾驶员的安全驾驶;严禁吸烟。第4条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驾驶员违法违规、超载超速驾驶。第5条乙方驾驶员有权监督甲方人员的乘车行为,有权制止不文明及有违安全的行为,有权按照安全行车的要求,对乘车人员违规携带危险物品上车的行为予以制止。第6条乙方所提供的车辆提供每座投保额为80万元的车上乘客人身责任险。第7条乙方车辆因车辆故障、事故以及其他非自然灾害因素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运送任务时,乙方应及时调配其他车辆运送甲方人员或双方协商处理。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甲方(盖章):中国共产党青岛市市南区委员会党校地址:青岛市宁德路18号经办人:王琳乙方(盖章):青岛城运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6号经办人:林静联系电话:0532-85012507联系电话:0532-58705888第1页共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租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