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工程采购合同公告(神木市农业农村局2025)



神木市农业农村局神木市2025年西沟街道四卜树村环境整治工程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QSJF-2025-041

二、合同名称:神木市2025年西沟街道四卜树村环境整治工程

三、项目编号:QSJF-2025-041

四、项目名称:神木市2025年西沟街道四卜树村环境整治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神木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神木市农科路农业大厦2楼
联系方式:15929393692
供应商(乙方):陕西后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神木市铧山融和家园1号楼4单元2001室
联系方式:137723836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神木市2025年西沟街道四卜树村环境整治工程
1(项)
¥1,404,600.00
¥1,404,600.00


合同金额: 1,404,6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肆仟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11月27日
履约地点:神木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后土合同扫描件.pdf
神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09月04日

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神木市2025年西沟街道四卜树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发包人:神木市农业农村局承包人:陕西后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8月25日第1页共42页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神木市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全称):陕西后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神木市2025年西沟街道四卜树村环境整治工程工程地点:神木市西沟街道四卜树村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1、面包砖铺装破坏并恢复:60厚面包砖面层+30厚1:3千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2757.47m,60厚面包砖面层(利用旧砖)+30厚1:3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6434.11m,10cm厚3:7灰土垫层:4595.79m,5cm厚3:7灰土垫层:4595.79m:2、花岗岩道牙:3063.86m:3、长城墙H=0.9m,L=3063.86m。不包括的工程范围:1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开工日期:2023年月7日竣工日期:2025年11月2日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万肆仟陆佰元整(人民币)元。(小写)¥:1404600.00元六、承包项目经理姓名:赵云龙职务: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注册编号:陕261212140943安全考核合格证编号:陕建安B(2025)6580383第2页共42页七、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图纸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八、乙方必须以公司为工地范围内的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九、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8月26日合同订立地点:神中农北农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神木市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公章)陕西后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地址:神木市铧山融和家园1号楼4单元邮政编码:邮政编码:719300自煌法定代表人:肃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3772383692传真:传真:第3页共42页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神木市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全称):陕西后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保证神木市2025年西沟街道四卜树村环境整治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及预算内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程内容;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土建工程为1年,屋面防水工程为1年;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1年;3、供热及供冷为个采暖期及供冷期;4、农村道路和市政设施等公用工程为1年;5、其他约定:双方共同协商;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第38页共42页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双方共同协商:无本工程质量保修作书为施工合同的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订。发包人(公章):神木市农业农村局陕西后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公章)陕西后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康红梅自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2025年月26日日第39页共42页安全生产责任书为在神木市2025年西沟街道四卜树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神木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陕西后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双方在神木市2025年西沟街道四卜树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承担职责签订以下责任书: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第40页共42页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施工过程中一切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41页共42页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赔偿相对方损失。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神木市农业农村局(盖章)乙方:陕西后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1.康约物自煜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签订日期:205年8月26日第42页共4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整治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