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采购合同公告(金阳县审计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34302025000067-1
二、合同名称:采购政府投资审计第三方服务费
三、项目编号:N5134302025000067
四、项目名称:采购政府投资审计第三方服务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阳县审计局
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北街33号
联系方式:0834-8733417
供应商(乙方):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三楼
联系方式:028-861805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其他服务
1(项)
¥439,000.00
¥439,000.00
无
合同金额: 439,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11月09日
履约地点: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2025投资审计采购合同.pdf
金阳县审计局
2025年09月04日
采购政府投资审计第三方服务费-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34302025000067-1履约地点: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签订地点: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签订时间:2025年09月04日采购人(甲方):金阳县审计局采购人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北街33号供应商(乙方):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三楼-第1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政府投资审计第三方服务费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439,00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439,000.00品目编码C99000000品目名称C99000000其他服务采购标的其他服务服务范围金阳县审计局2025年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包括:(1)金阳县东区高级完全中学建设项目(EPC),实施单位:金阳县教体科局,实施地点:县城东区,结算送审金额22539万元。(2)金阳县2022至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单位:金阳县生态环境局,实施地点:小银木乡、基觉乡、青松乡,结算送审金额1609万元。(3)金阳县对坪镇九道拐脐橙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对坪镇人民政府,实施地点:对坪镇九道拐,结算送审金额766万元。以上项目送审金额以实际送审结算资料为准。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玖仟元整(¥439,000.00)二、服务要求制定结算审核实施方案,对上述三个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对工程项目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包括但不仅限于取费标准、清单计量、清单计价、高估冒算、虚报投资额等内容,向采购人提交审核报告及结算审查对比表。对审核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其他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22,800.002025-09-08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支付乙方基本审核费的30%。2416,200.002025-11-20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最终服务成果,获得甲方认可后7日内,甲方按乙方成交价格据实结算,支付剩余款项。(乙方成交价格:基本审核费76000元,效益服务费按单个项目综合审减金额的0.80%计算)-第2页-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竣工结算审核质量要求:经复核或鉴定,相同口径下,供应商的竣工结算审查结果综合误差率大于3%时,供应商不得收取酬金,已收取的酬金应全部退回。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要求乙方改正。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一)权利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并监督工作进展情况。2、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甲方认定乙方专业人员不按合同及工程造价执业有关要求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政府投资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其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甲方有权利用乙方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核结果。(二)义务1、授权乙方履行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核。2、负责与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核业务有关方进行协调,为乙方专业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外部条件。3、协助乙方就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做出书面答复。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一)权利1、如果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经甲方审核同意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书面要求。2、在甲方参与下到工程现场踏勘对量。3、在甲方参与下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审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询问。(二)义务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核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承担本合同的工作计划审核实施方案等,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实施该业务。2、乙方参加本项目审核的人员为本公司指定的专业人员。-第3页-3、乙方应依据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审核业务工作,其审核结果应取得三方签认,确因其它原因不能共同签署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单独出具成果文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结果不得用于与所审核事项无关的目的。4、乙方应定时或不定时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工作进展情况报告。5、乙方应做好本业务活动有关资料的保密工作,严格保守在审核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6、乙方开展本审核业务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安全自负。7、乙方在项目审核期间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八、违约责任(一)乙方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原因。(二)乙方对甲方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三)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审核报告进行复核,若确认工程造价审核误差在3%(含3%)以上时,由乙方全额退回工程造价审核费用,今后禁止乙方参与甲方的一切工程造价审核工作。(四)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五)乙方审核人员在审核期间有下列行为的,乙方按应收酬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停止乙方承担的工作,通报批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追究违约责任等措施的权利;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的。2、违反审计“八不准”纪律,以及保密、回避规定的。3、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4页-甲方:金阳县审计局(盖章)乙方: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朱航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 阎弘地 址:金阳县天地坝镇北街33号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阳县支行3三楼账号:22648101040026423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成都小天竺支行签订时间:2025年09月04日账号:78300188000112064签订时间:2025年09月04日-第5页-采购政府投资审计第三方服务费-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34302025000067-1履约地点: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签订地点: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签订时间:2025年09月04日采购人(甲方):金阳县审计局采购人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北街33号供应商(乙方):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三楼-第1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政府投资审计第三方服务费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439,00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439,000.00品目编码C99000000品目名称C99000000其他服务采购标的其他服务服务范围金阳县审计局2025年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包括:(1)金阳县东区高级完全中学建设项目(EPC),实施单位:金阳县教体科局,实施地点:县城东区,结算送审金额22539万元。(2)金阳县2022至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单位:金阳县生态环境局,实施地点:小银木乡、基觉乡、青松乡,结算送审金额1609万元。(3)金阳县对坪镇九道拐脐橙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对坪镇人民政府,实施地点:对坪镇九道拐,结算送审金额766万元。以上项目送审金额以实际送审结算资料为准。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玖仟元整(¥439,000.00)二、服务要求制定结算审核实施方案,对上述三个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对工程项目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包括但不仅限于取费标准、清单计量、清单计价、高估冒算、虚报投资额等内容,向采购人提交审核报告及结算审查对比表。对审核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其他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22,800.002025-09-08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支付乙方基本审核费的30%。2416,200.002025-11-20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最终服务成果,获得甲方认可后7日内,甲方按乙方成交价格据实结算,支付剩余款项。(乙方成交价格:基本审核费76000元,效益服务费按单个项目综合审减金额的0.80%计算)-第2页-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竣工结算审核质量要求:经复核或鉴定,相同口径下,供应商的竣工结算审查结果综合误差率大于3%时,供应商不得收取酬金,已收取的酬金应全部退回。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要求乙方改正。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一)权利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并监督工作进展情况。2、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甲方认定乙方专业人员不按合同及工程造价执业有关要求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政府投资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其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甲方有权利用乙方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核结果。(二)义务1、授权乙方履行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核。2、负责与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核业务有关方进行协调,为乙方专业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外部条件。3、协助乙方就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做出书面答复。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一)权利1、如果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经甲方审核同意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书面要求。2、在甲方参与下到工程现场踏勘对量。3、在甲方参与下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审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询问。(二)义务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核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承担本合同的工作计划审核实施方案等,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实施该业务。2、乙方参加本项目审核的人员为本公司指定的专业人员。-第3页-3、乙方应依据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审核业务工作,其审核结果应取得三方签认,确因其它原因不能共同签署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单独出具成果文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结果不得用于与所审核事项无关的目的。4、乙方应定时或不定时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工作进展情况报告。5、乙方应做好本业务活动有关资料的保密工作,严格保守在审核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6、乙方开展本审核业务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安全自负。7、乙方在项目审核期间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八、违约责任(一)乙方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原因。(二)乙方对甲方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三)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审核报告进行复核,若确认工程造价审核误差在3%(含3%)以上时,由乙方全额退回工程造价审核费用,今后禁止乙方参与甲方的一切工程造价审核工作。(四)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五)乙方审核人员在审核期间有下列行为的,乙方按应收酬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停止乙方承担的工作,通报批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追究违约责任等措施的权利;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的。2、违反审计“八不准”纪律,以及保密、回避规定的。3、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4页-甲方:金阳县审计局(盖章)乙方: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朱航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 阎弘地 址:金阳县天地坝镇北街33号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阳县支行3三楼账号:22648101040026423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成都小天竺支行签订时间:2025年09月04日账号:78300188000112064签订时间:2025年09月04日附加统计项一、履约信息履约时间:2025年09月10日-2025年11月09日-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