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食材及饮品配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东城旗峰学校2025)
一、合同编号: DCCG2025050
二、合同名称: 东莞市东城旗峰学校食材及饮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DCCG2025050
四、项目名称: 东莞市东城旗峰学校食材及饮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东莞市东城旗峰学校
地 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桑园圃园东路51号
联系方式:0769-23226023
供应商(乙方):东莞市红树林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东城街道桑园圃园东路51号
联系方式:1375147402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食材及饮品配送服务(鲜肉和水果类)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6480000.00元
合同金额: 648.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东莞市东城街道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0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05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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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02-2025-00647项目编号:DCCG2025050项目名称:东莞市东城旗峰学校食材及饮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甲方:东莞市东城旗峰学校电话:0769-23226023传真: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桑园圃园东路51号乙方:东莞市红树林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769-23107188传真: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红川路2号之一101室根据东莞市东城旗峰学校食材及饮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暂定总价金额为(大写):陆佰肆拾捌万元(¥6,480,000.00元)人民币。中标下浮率5.00%。二、服务内容、执行标准及服务要求(1)项目总体要求3961.本项目为东莞市东城旗峰学校食材及饮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物品订货清单,不论数量多少,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货。2.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临时性服务要求应按时、按质、按量将货品送到指定地点。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2)货物质量要求1.本项目为东莞市东城旗峰学校教职工和学生食堂提供食材。2.乙方为甲方供应鲜肉、水果等。(3)乙方的管理要求1.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2.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不能2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3.若甲方遇停水、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乙方需协助甲方的要求,提供配餐服务,若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配餐服务,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4.乙方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甲方有权退货。5.乙方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作为考核依据,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6.乙方须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7.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SC),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乙方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乙方应保存以下资料:7.1乙方与生产企业或上一级供应商的销售合同:7.2生产企业或上一级供应商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7.3乙方与甲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8.乙方需具有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相关管理体系认证。9.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10.乙方承诺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无新冠肺炎、肺结核、皮肤病、肝炎等传染性疾病,乙方于签约后3天内向甲方提交相关服务人员的健康检查证明(食品健康证)11.项目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乙方,乙方应依法与服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报酬,办理社会保险等。乙方服务人员与乙方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等全部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概与甲方无关,且不得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12.乙方及其服务人员履行本合同过程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垫付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内返还垫付费用并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垫付期间的利息。3(4)货物配送及卸货要求1.乙方应保证甲方所订当天所有货物按甲方要求送达甲方指定地点。2.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3.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4.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5.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5)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1.乙方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3.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4.甲方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5.对食品检查如下:①乙方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法规要求或标准,如无标准,按照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4②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QS/SC认证等。③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版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6.乙方应能够配合甲方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等。7.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甲方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①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以更高金额为准),赔偿金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②乙方提供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食品的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医药费外,甲方终止合同,乙方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三、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即2025年8月2日起至2027年8月22日止或合同累计支出达到6,480,000.00元时,合同终止,以前述二者中较早到达者为准。乙方清楚知悉:甲方无法保证乙方所能获得的服务项目数量;如服务期满,合同累计费用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暂定总价的,对此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补偿或/及赔偿。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四、食材定价1.定价标准:东莞市东城旗峰学校参考供货当前时段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最新一期的“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的价格;若“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无甲方所需的供应品种,则甲方将对邻近市场的市场零售价进行抽样调查,对比相5同品种的市场平均价格,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基准价(基准价=邻近三个市场抽样价格之和÷3)。2.定价周期:每15天更新一次,乙方每次至少提前2天提交下次报价清单给甲方审核,双方签字后生效。3.乙方所报的食材下浮率的价格,均包含了货物、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支付其他费用。4.乙方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等制度,保证供应的货品能溯源、易溯源。5.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的供货食材入货台账或进行市场调查,发现乙方有虚报或隐瞒供货食材市场价存在欺骗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6.最终供货食材及数量以甲方提前通知的数量为准。甲方有权对供货清单作适当修改调整或对食材数量做适量增加或减少。五、结算1.食材的具体数量和品种根据食堂实际需要而定,据实结算。配送的食材必须符合相关安全和质量标准。2.结算价格=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5.00%)×实际供货数量。六、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合同款按月进行结算。乙方每月5日前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与甲方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向甲方开具付款申请及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双方对账无误且甲方收到乙方的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付款方式支付相应合同款。注:(1)每笔款项支付时,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且发票名称必须与乙方完全一致。(2)如因乙方怠于或者拒绝提供资料或者办理手续等乙方原因以及甲方财政审核原因导致的付款迟延,不以违约论,乙方不得因此暂停或拒绝履行本合同,亦不得主张甲方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及补偿、赔偿。七、食品验收1.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6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1.2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1.3符合货物来源官方颁布标准。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2.做好卸货前的检查。甲方和乙方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如发现食品有损坏情况等,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损坏情况,建议对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存档。保证斤两的准确性,经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配送数量不足的,乙方应立即补足。如有10%以下(含10%)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进行更换;如有10%以上的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由甲方选择整批退货或要求乙方按时整批更换。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单,甲方验货后签订确认,甲方、乙方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收货、结算的凭证。3.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4.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一验证一抽查一过磅一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甲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甲方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5.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6.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7.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①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②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及乙方,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8.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①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7②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③整批产品有省地市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9.货物的质量问题争议及解决办法: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东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相关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八、售后服务1.如甲方遇特殊接待任务或特殊时期工作要求,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的要求,随传随到,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将货物保质保量送到甲方指定地点。2.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由甲方使用单位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乙方以不影响食堂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乙方。3.乙方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应持有食品安全总监合格人员能力验证证书或农产品/食品检验人员能力验证证书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力验证证书,确保乙方的服务质量。九、保密条款乙方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乙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甲方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将其个人资料送甲方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十、违约及安全事故处理措施1.对供货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8(1)因配送原材料问题,发生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材安全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2)在原材料配送过程中,存在掺杂作假,销售劣质、有害过期或无证食品等违规行为,经甲方规劝,或经教育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整改依然无效的。(3)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和挂靠经营行为的。(4)在招投标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的,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已不符合准入条件而又不改变的。(5)乙方配送的食材已过保质期或保存期的;(6)乙方未按时供应货物及提供服务超过3次的;(7)乙方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的;(8)供货数量不足,影响甲方正常供餐的。2.如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甲方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或食品,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十一、抽检、整改及退出条件1.抽检范围与标准: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提供的食材及其生产、仓储、配送环节的卫生状况,以及乙方食材检验的程序合规性进行抽检。其中,检验程序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检验项目完整性、检验方法规范性、检验记录真实性等;卫生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材存储条件等;管理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食材溯源管理、质量管控流程执行等。2.整改要求:若抽检发现乙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出具《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事项及期限:(1)食材检验程序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或本合同约定的;(2)未按规定对食材进行检验的;(3)生产、仓储、配送等环节卫生状况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本合同要求的;(4)食材质量管理环节存在违规操作的。93.退出条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因出现第(2)点等问题累计被甲方出具《整改通知书》达到3次的,自甲方出具第3次《整改通知书》之日起,本合同即终止,乙方须立即停止食材供应。4.责任承担:因乙方存在本条第3点约定的退出条件导致合同终止的,合同总额所剩下的余额由甲方已中标的另外两个供应商中的一家进行配送,具体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指定,签订补充协议。十二、应急处理要求乙方应具备完善的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求:1.针对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有相应的配送保障措施;2.针对配送人员在配送途中突发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情况,应有相应的人员替换保障措施;3.针对食材仓储环节中可能出现的导致食材种类、数量不足的紧急情况(如突发火灾、被水淹没等),应有相应的处置措施;4.针对食材流通和使用环节可能会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仓储、运具不达标致使食材变得不合格等),应有相应的处置措施。十三、服务考核甲方对乙方实行统一的考核制度,考核指标包括食品安全、供货质量、供货数量准确性、供货价格、服务质量等,每月进行一次月度考核。乙方在服务期限内须接受甲方的考核。月度考核具体内容详见《食材配送供应商月度考核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1)考核得分为90分(含)以上的,考核结果为优秀,发放当月全部货款;(2)考核得分80分(含)以上90分(不含)以下的,考核结果为良好,扣除当月货款的5%;(3)考核得分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考核结果为合格,扣除当月货款的10%;(4)考核得分低于70分(不含)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扣除当月货款的15%。半年内有两次低于70分(不含)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十四、其他要求乙方若在一年内两次不符合甲方配送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与乙方解除合同,在本项目另外两个包组的中标供应商中选取在平时供应中考核评分较高的一家供应10商负责供应,以保证学校食堂正常运行。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行为,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十五、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每次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累计发生超过3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逾期情况累计发生超过3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如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包括甲方行使约定或法定解除权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4.本合同所述之损失是指甲方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而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因维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检测费、评估费、保管费等全部费用。5.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十六、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七、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八、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九、其他11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甲乙双方确认:与本合同履行有关而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或其他通讯,或者因争议解决由司法裁判机关发出的法律文书,均以本合同确定的通讯地址为准。送达有关文书时,如采用EMS邮寄送达的方式,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他无法送达情形的,则从发件人寄出文书之日起3日即视为已经送达。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及一切法律后果。甲方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桑园國园东路51号;电子邮箱:254992890@qq.com;联系电话:0769-23226023;联系人:胡钊乙方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红川路2号之一101室;电子邮箱:119851981@qq.com;联系电话:13751474025;联系人:吴源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合同附件:附件一:中标通知书附件二:食材配送供应商月度考核表二十、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东莞市东城旗峰学校代庆牛代表:胡创乙方(盖章):东莞市红树林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东莞市东城旗怿学校签订日期:2025年8月23日签订日期:25年8月23日12开户名称:东莞市红树林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号:******************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联支行附件一:中标通知书13附件二:食材配送供应商月度考核表食材配送供应商月度考核表(年第月度)供应商名称供货种类评价指标指标说明得分备注食品安全(满分30分)1.应附未附货品检验检疫证明的,每次扣3分。2.应用未用冷链配送货品,或运载工具、盛装容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每次扣3分。3.所供货品包装破损或掺有异物,且有可能对货品造成污染的,每次扣5分。4.所供货品过期或变质的,每次扣10分。货品质量(满分25分)1.所供货品质量一般,但都可使用的,每次扣2分。2.所供货品质量较差且不能使用,或保质期已过半的,每次扣5分。3.供货品种、规格与订单或送货单不符的,每次扣3分。货品数量(满分15分)1.供货数量与订单数量相差超过±5%的,每次扣2分。2.供货数量与订单数量相差超过±10%的,每次扣3分。3.供货数量与订单数量相差超过±20%的,每次扣5分。货品价格(满分10分)1.不按要求报价,或报价后无货可供的,每次扣2分。2.送货单价格与当期定价不符的,每次扣3分。服务质量(满分101.服务态度差,每次扣1分。2.未按时送货,但不耽误备餐工作的,每迟送一次扣1分。3.未按时送货,且耽误备餐工作的,每迟送一次扣3分。15分)综合评价(满分10分)对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每次扣5分。总得分管理小组意见采购管理小组长:日期:采购管理小组成员:日期:分管领导意见签名:日期: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及饮品配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