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保险保费采购合同公告(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


2025年农房保险保费(上乡片区)
公告日期: 2025-09-05

 采购人(全称):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麻阳支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2025年农房保险保费(上乡片区)

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农房保险保费(上乡片区)

3、采购计划编号:麻财采计20253047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详见采购合同协议书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770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玖拾柒万柒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合同金额(总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麻阳支公司
2025年农房保险保费(上乡片区)

/
/
1

977000.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总费用包干(服务费不随工程投资及服务期变化等进行调整)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详见合同                       履行期限:365天

地点:麻阳财政局办公室

方式:按合同要求

四、付款方式:详见采购合同协议书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7月10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乙 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麻阳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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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房保险保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