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外事审管一件事应用开发采购合同公告(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安徽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2025)
一、合同编号:34990020250905000034
二、合同名称:数字安徽一安徽省外事审管一件事应用开发采购合同(第2包:项目实施及软件采购)
三、项目编号:2025BFAFN02051
四、项目名称:数字安徽-安徽省外事审管一件事应用开发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安徽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62703524
供应商(乙方):安徽商信政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4幢501
联系方式:0551-653125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数字安徽一安徽省外事审管一件事应用开发项目(第2包:项目实施及软件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实施开发及采购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2235000.00元
合同金额:2235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9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信息:
省外办审管一件事项目第2包实施及软件采购(1).pdf
数字安徽-安徽省外事审管一件事应用开发采购合同(第2包:项目实施及软件采购)任务书编号:JC34000120254621号项目编号:2025BFAFNO2051买方: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电话:0551-62703524卖方:安徽商信政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51-65312512见证方: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551-66223645买方通过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的评审,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名称及内容服务名称:数字安徽-安徽省外事审管一件事应用开发。服务内容:按照《关于安徽省外事审管一件事应用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皖数资项目函(2025)40号)(皖数资项目函(2025)号)批复内容,对安徽省外事审管一件事应用开发项目进行建设,满足安徽省政务信息化建设新范式和安徽省外事办信息化建设相关规范要求,结合项目采购人具体需求和项目详细设计方案,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上建设,复用基础组件库、政务业务组件库、安全组件库。做好与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采购人的衔接,同时做好外办有关平台对接工作,完成项目的开发实施、培训、配合验收、运维等工作。二、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采购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1(2)采购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3)中标或成交公告;(4)卖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承诺函;(5)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三、合同金额本合同的总金额为¥2235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叁万伍仟元整)。(分项报价详见附件)。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与第1包成交供应商密切配合,6个月内完成系统上线。五、验收要求.(一)质量标准卖方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卖方相关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二)验收组织买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须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于验收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三)验收程序1.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由买方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2.验收前要编制验收表格。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验收表格逐项验收。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且卖方提供等额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人民币小写金额2011500元,人民币大写金额:贰佰零壹万壹仟伍佰元整),卖方提供等额的付款保函。报项目审批部门竣工验收通过后且卖方提供等额发票后支付项目余款2(人民币小写金额:223500元,人民币大写金额:贰拾贰万叁仟伍佰元整)。七、售后服务(一)卖方对合同服务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24个月。(二)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检验的检验结果,发现服务的质量或性能与政府采购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是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三)如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八、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九、违约责任(一)卖方服务期限超过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买方可从合同金额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合同金额的0.5%,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额。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二)卖方服务期限内未能履约。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履约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约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解除合同。如买方同意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卖方必须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买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按前款约定收取误期赔偿费,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卖方履约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卖方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买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按前款约定收取误期赔偿费,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四)卖方将合同转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卖方进行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买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六)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服务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七)验收合格后,买方未能按时提请付款,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八)买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解除合同,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十、合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采购人地点签订。十一、合同的终止(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解除合同的条款。(二)对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二、其他(一)买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买卖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三)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4(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2)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合肥仲载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陆份,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见证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买方: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单位盖章卖方:安徽商信政通信鳥枝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盖章,负责人或委扦代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日期:2025.9.5日期:5.8.28见证方: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单位盖章;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9.5202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事审管一件事应用开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