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然教育标准建设与宣教活动 自然教育主题展馆建设指引 自然教育学生实训基地建设指引 自然教育解说径建设指引 自然教育野外宣教点建设指引 自然教育读本管理规范 自然教育从业人员管理规范 自然教育志愿者管理规范》 自然教育活动管理规范》采购合同公告(海南智慧雨林中心2025)
海南智慧雨林中心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教育标准建设与宣教活动项目(三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NWL-2025-005-2
二、合同名称: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教育标准建设与宣教活动项目(三次)
三、项目编号:HNWL-2025-005-2
四、项目名称: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教育标准建设与宣教活动项目(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南智慧雨林中心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80号海南省林业厅大院内
联系方式:0898-65311375
供应商(乙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
法定代表人:李凡
性别:男
地址:北京和平里七区24号楼国林办公区
联系方式:1381180168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教育标准建设与宣教活动
1(项)
¥0.00
¥1,668,000.00
无
合同金额: 1,66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陆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30日至2026年02月25日
履约地点:海口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自然教育标准建设与宣教活动(包1:指引和规范编制及课程研发)合同.pdf
海南智慧雨林中心
2025年09月05日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教育标准建设与宣教活动(包1:指引和规范编制及课程研发)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良热教当标准建设与教活动项目委托方(甲方):海南智慧雨林中心受托方(乙方1)国拉业草原局林调查规划院受托方(乙方2:海南省珠冰业生态研所签订时间:2025年5乓签订地点:海南海口市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教育标准建设与宣教活动(包1:指引和规范编制及课程研发)项目合同书委托方(甲方):海南智慧雨林中心受托方(乙方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受托方(乙方2):海南省珠峰林业生态研究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基于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教育标准建设与宣教活动编制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期双方共同执行。第一条合同签订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二)国家及地方有关国家公园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法规和规章。第二条项目实施依据(一)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合同。(二)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第三条本合同项目名称、阶段(一)项目名称: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教育标准建设与宣教活动项目(二)项目范围: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范围及其周边(三)工作地点:海南省213(四)成果内容包括:工作内容承担方(一)建设指引(1)《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教育主题展馆建设指引》1份(2)《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教育学生实训基地建设指引》1份(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教育解说径建设指引》1份(4)《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教育野外宣教点建设指引》1份。乙方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二)管理规范(1)《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教育读本管理规范》1份乙方2(海南省珠峰林业生态研究所)(2)《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教育从业人员管理规范》1份乙方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教育志愿者管理规范》1份。乙方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4)《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教育活动管理规范》1份乙方2(海南省珠峰林业生态研究所)(三)课程研发研发雨林国家公园自然教育课程10门乙方2(海南省珠峰林业生态研究所)第四条项目成果提交方式及时间(一)合同签订后9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第三条(四)所列成果初稿;合同签订后27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第三条(四)所列成果。(二)甲方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正2式成果资料电子版1份和纸质版6份。第五条费用及支付(一)本合同费用为人民币壹佰陆拾陆万捌仟元整(¥1668000元)。(二)本合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费、乙方工作人员补助费、乙方外业调查费、文本打印装订费、税费、差旅费、专家评审费等全部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合同费用甲方分3次向乙方支付,具体如下:付款次数乙方合计备注(付款比例)乙方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乙方2(海南省珠峰林业生态研究所)第一次付款(万元)贰拾捌万零肆佰元整(¥28.04万元)贰拾贰万元整(¥22.00万元)伍拾万零肆佰元整(¥50.04万元)30%第二次付款(万元)肆拾捌万肆仟元整(¥48.40万元)叁拾伍万元整(¥35.00万元)捌拾叁万肆仟元整(¥83.40万元)50%第三次付款(万元)壹拾陆万叁仟陆佰元整(¥16.36万元)壹拾柒万元整(¥17.00万元)叁拾叁万叁仟陆佰元整(¥33.36万元)20%合计玖拾贰万捌仟元(¥92.80万元)柒拾肆万元整(¥74.00万元)壹佰陆拾陆万捌仟元(¥166.80万元)100%(1)第一次: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3票之日起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30%,即人民币陆伍拾万零肆佰元整(¥500400元);其中:向乙方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支付人民币贰拾捌万零肆佰元整(¥280400);向乙方2(海南省珠峰林业生态研究所)支付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2)第二次:乙方完成全部调研任务,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50%,即人民币捌拾叁万肆仟元整(¥834000元);其中:向乙方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支付人民币肆拾捌万肆仟元整(¥484000);向乙方2(海南省珠峰林业生态研究所)支付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3)第三次:乙方提交正式成果文件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20%,即人民币叁拾叁万叁仟陆佰元整(¥333600),其中:向乙方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支付人民币壹拾陆万叁仟陆佰元整(¥163600);向乙方2(海南省珠峰林业生态研究所)支付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四)乙方开户行及账号受托方(乙方1):户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账号:02000042090144755927受托方(乙方2):户名:海南省珠峰林业生态研究所开户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支行账号:1020297900000196(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发票后,应当按照其内部财务审批管理规定及时拨付合同约定款项。如乙方未提供等额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费用。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二)甲方需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三)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进入实地调查时,帮助办理工作人员进入项目区域的通行证或开具相关证明;协助安排向导,做好各部门协调工作,为调查人员创造条件。(四)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计划进度完成项目,负责组织项目审查。(五)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的项目经费的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六)甲方有权提醒和纠正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不满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编制项目成果的情形。(七)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不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或乙方将承担的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5(一)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规范编制项目成果,按时按质提交项目成果,对所提交的成果文件质量及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为本项目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对所有成果的进行汇总和质量控制。(三)乙方需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项目审查工作,并按专家评审意见对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四)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经验收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乙方应负责返工修改、补充完善直至通过专家审查。(五)乙方若不能按时提交成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严格依据国家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使用相关资料;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意第三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资料。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均具有法律效力。(七)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形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形式的书面文件、数据资料等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归属甲方。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工作所提供的技术、素材及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八)乙方应对其工作人员在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工作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负责。如在此期间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八条保密条款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进行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泄6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时间:乙方向甲方交付编制成果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自收到乙方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2、验收地点:海南省海口市。3、验收内容: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完成时间对乙方交付的编制成果及乙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验收。4、验收方法:甲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审会即视为通过验收。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条违约责任(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二)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成果,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交纳合同经费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十五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尚未支付的费用,已支付的费用乙方应予以退还,并按合同经费总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予以赔偿。(三)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合同款,每拖延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经费总额5%的违约金。(四)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之规定或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进行无条件返工或修改直至验收合格,乙方拒绝返工、修改或返工、修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五)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承担合同经费总额2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7(六)乙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如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人格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该等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七)乙方擅自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本合同项下工作成果的,如该等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八)如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违约方还应当承担对方因维权和诉讼产生的评估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其他条款(一)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二)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三)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生效条款(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m(二)本合同壹式玖份,甲方执叁份,乙方1执叁份,乙方2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8甲方:海南智慧雨林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单位税号:电话:地址:邮政编码:日期:2025年与月30日乙方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银行帐号:0200004209014475592单位税号:121000004000040512电话:(010)87999335,87999162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4号楼邮政编码:100714日期:2025年5月29日9乙方2:海南省珠峰林业生态研究所斤(盖章)一07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开户银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支行银行账号:1020297900000196单位税号:524600005624458458电话:13907665535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达路36号金花别墅1号邮政编码:570208日期:2025年5月30日采购代理机构:海南伟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人(签字):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椰海大道喜盈门国际大厦SOHO办公507邮政编码:570216日期:2025年5月30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教育标准建设与宣教活动 自然教育主题展馆建设指引 自然教育学生实训基地建设指引 自然教育解说径建设指引 自然教育野外宣教点建设指引 自然教育读本管理规范 自然教育从业人员管理规范 自然教育志愿者管理规范》 自然教育活动管理规范》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