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务用车 轿车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金牛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01062025000222-1
二、合同名称:公务用车采购
三、项目编号:N5101062025000222
四、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金牛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银沙西街19号
联系方式:13281838455
供应商(乙方):成都驰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佳灵路20号
联系方式:152752000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轿车
1(辆)
¥174,800.00
¥174,800.00
BYD7009BEV9
合同金额: 174,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肆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9月04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金牛区
采购方式: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合同包1.pdf
成都市金牛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09月05日
采购项目名称一采购包名称(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5-公务用车-N5101062025000222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金牛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供应商(乙方):成都驰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信息园西路81号签订时间: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1.2.采购项目编号:N51010620250002221.3.采购计划编号:51010625210200007467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1.5.政府采购方式:询价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6.1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否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否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否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否本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无,因非外商投资企业1.8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1辆品牌:比亚迪牌规格型号:BYD7009BEV9涉及信息类产品序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1轿车无比亚迪牌BYD7009BEV9(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涉及采购新能源汽车: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数量金额1A02030501轿车1174800.00合同分包:序号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1本项目按招标文件规定不允许分包,无分包内容无无涉及采购进口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金额国别-==-=-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绿色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二、货物要求2.1.质量要求2.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1.2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2.1.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2.1.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2.2.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2.3.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保修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保修期或者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保修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3.2在保修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3.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3日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2.3.4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8.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3.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2.4.其他要求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1748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肆仟捌佰元整。)其他情况说明:本价款已包含货物价款、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等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3.2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3.3付款进度安排标的交付使用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开具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按国家现行有效政策执行)并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合格发票后的7日内,将合同总金额174800.00元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本合同末尾“乙方”签章页)四、合同履行4.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履约时间:与交货时间一致4.2履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信息园西路81号4.3分期履行要求:无分期履行,一次性交付4.4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4.1若乙方预计无法按期交货,需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说明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及理由,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5日);4.4.2.若交付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乙方需在7日内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合格车辆,更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损失;4.4.3.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约的,按本合同第11.2条执行。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5.1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否5.2验收依据:甲方(成都市金牛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使用人共同组织验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务用车采购询价通知书,编号:N510106202500022220250821001)的要求、乙方(成都驰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分册,2025年8月25日出具)及承诺,以及本合同约定标准开展验收工作。5.3验收参与方:验收由甲方(成都市金牛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本项目使用人共同执行,乙方需派专人到场配合验收,提供验收所需的技术文件、凭证及必要的说明(如车辆操作演示、配置核对等)。5.4验收触发条件:乙方按本合同4.1条约定(合同签订后15日内),在履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信息园西路81号)完成标的交付,且交付标的符合本合同1.8条约定(品牌:比亚迪牌,规格型号:BYD7009BEV9,数量1辆)及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商务要求后,甲方与使用人启动验收程序。5.5验收核心内容:5.5.1标的一致性核对:确认交付车辆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与本合同1.8条、投标文件“报价表”“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一致,重点核对车辆识别代号(VIN)、电机型号(TZ200XSQ)、电池类型(磷酸铁锂电池)等关键信息,确保与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信息公告(乙方投标文件中《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信息技术参数》)一致;5.5.2技术参数验收:依据投标文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承诺(如能源类型为纯电动、电机最大功率150kW、车身长宽高4995×1910×1495mm、轴距2920mm、安全配置含主/副驾驶安全气囊等),逐项核查车辆技术参数及配置功能,确保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约定;5.5.3文件完整性验收:核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文件及凭证(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国产车辆合格证、车辆保修手册(含三电系统终身保修凭证)、车辆操作手册、随车工具清单及备胎等,详见本合同2.1.4条),确保文件齐全、有效且加盖乙方公章;5.5.4外观及功能验收:检查车身表面无划痕、漆面均匀、标贴完整,车内座椅、仪表、音响、全景天窗、360全景影像等配置完好且功能正常,试乘试驾验证车辆动力性能、制动性能、操控性能符合投标文件承诺标准。5.6验收结果确认:验收合格的,甲方与使用人共同出具《履约验收报告》,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标的验收通过;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在验收结束后3日内书面告知乙方不合格事项及依据,乙方需按本合同4.4.2条约定(7日内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合格车辆)整改,整改后重新启动验收。5.7验收与付款衔接:具体付款方式按本合同第三章(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执行,验收通过是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前提条件之一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甲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6.2.根据本合同规定,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7.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7.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八、违约责任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修理、重作、更换的具体要求为:符合本合同相关约定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8.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8.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8.2.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5%计算误期赔偿费(累计误期赔偿费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如有)。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8.2.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为: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金额×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逾期天数。九、争议解决方法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起诉。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十一、其他条款11.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2.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2.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7天内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1.3权利瑕疵担保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4知识产权保护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5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1.6售后服务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整车质保期间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因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需强制回收、报废机动车需规范处置原因,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1.7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1.7.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1.7.2.合同的中止11.7.2.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11.7.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7.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7.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7.2.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1.7.3.合同的终止11.7.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1.7.3.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7.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8.合同分包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1.9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本合同一式5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3份,乙方持有1份,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毛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签章):章)地址:金牛区信息园西路81号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20号1栋9层70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春熙路步行街支行)银行账号:44022080091007647362025年9月3日205年9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 轿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