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校合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芜湖职业技术学院2025)



    一、合同编号: WH01CG2025FW649302-201
二、合同名称: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医校合作服务项目(二包)(三次)合同备案
三、项目编号: WH01CG2025FW649302(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50395号)
四、项目名称: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医校合作服务项目(二包)(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芜湖市弋江区文津西路201号                       
联系方式: 0553-5775826                       
供应商(乙方): 南陵县中医医院                       
地 址: 南陵县籍山镇陵阳西路                       
联系方式: 0553-23950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医校合作服务项目(二包)(三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期内完成南陵校区校内诊疗服务、基本公卫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和行政事务                
主要标的数量: 1项                
主要标的单价:  279600.00元/年                            
合同金额: 279600.00元/年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三年(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指定地点履约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医校合作服务项目(二包)(三次)合同.pdf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通用服务类政府招标采购项目合同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医校合作服务项目(二包)服务合同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芜湖职技术学院单位名称(盖章):南陵县中医医院法定代表人(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法人章):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1联系人:梁金春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4日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医校合作服务项目(二包)》(WHO1CG2025FW649302)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甲方)与南陵县中医医院(乙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及标准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一《服务项目清单》2.本项目服务期限按以下第3种方式确定:(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2)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3)本项目服务时间:三年(1+1+1),本合同为第一期合同,合同服务期:从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3.服务实施地点: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南陵校区二、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本合同费用根据分项价格据实结算。本合同总金额包含乙方派驻医生、护士各1名到校工作,完成合同服务内容总费用。2.本合同按以下第1种方式结算:(1)一次性付款服务完毕,且甲方按照本合同服务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出具全额且符合税务局要求的发票,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2)分期支付: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通用服务类政府招标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在完成服务或交付服务成果并经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出具全额且符合税务局要求的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其他方式:3.本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1种方式收取:(1)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整,收受人,期限至。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的,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及时补足。如是银行保函形式的履约保证金,为见索即付,如提供的不是见索即付保函,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额的30%。三、服务质量保证1.乙方按照本合同前款所述的服务时间、地点、内容、数量和质量等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在服务期限内,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约定的数量、质量等标准,应当及时更换、补齐或提升服务质量水平至本合同要求的标准。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或材料等条件完成服务内容。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本合同服务项目质量标准要求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标准不一致的,按照较高的标准执行。3.乙方应具有提供本合同所载服务应当具有的各项资质及专业技术人员,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以及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明操作,安全服务;由于乙方的管理失误或乙方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4.如果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中,未尽安全义务,有可能出现伤害自身或威胁到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甲方以及相关人员有权立即要求中止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乙方应确保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存在侵犯甲方或第三方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的情况,保证甲方免受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四、项目验收服务完毕双方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验收按照芜湖市财政局、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对于验收的管理规定以及学校的验收管理制度执行,项目验收标准以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补充协议等内容为依据。五、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2.如果甲方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3.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4.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5.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乙方迟延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逾期一天,乙方需支付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违约金。6.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7.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逾期达30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10%),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通用服务类政府招标采购项目合同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8.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采购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9.乙方应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乙方迟延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逾期一天,乙方需支付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违约金。六、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导致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法,双方不可放任不可抗力事件扩大损害后果。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七、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2.本合同的最终质量保证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3.如乙方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所有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退还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如有),以此作为乙方对甲方的赔偿,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八、争议解决方式1、如有纠纷双方先行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甲乙双方向合同所留对方地址邮寄材料及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材料及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九、其它事项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采购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有关说明承诺(若有)、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为本合同的重要补充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3.合同签订地点、履行地点:芜湖市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南陵校区4.本合同一式7份,甲方执5份,乙方执2份。(以下空白部分无内容)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通用服务类政府招标采购项目合同附件一、服务项目清单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免费质保期单价(元)小计(元)12345合计:大写:贰拾柒万玖仟陆佰圆整小写:279600元说明:1、本项目中,医生、护士按人/年付费,超过或未达合同人数的,按实际人数付费,服务未满一年的部分,按比例折算付费。2、年度全部工作完成后开展考核(第二份合同签订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支付。服务项目内容明细:乙方为甲方南陵校区提供校内诊疗服务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包括以下内容:一、校内诊疗服务(一)乙方派驻医生、护士各1名到校工作。工作日日间门诊(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医护人员到校工作,工作日午间、夜间及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开通就诊绿色通道,解决学生就医需求。寒暑假期间原则上暂停服务,但遇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需遵循采购人的统一部署与安排。(二)派驻的医生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资格,临床内科、外科或全科方向,派驻的护士具备护师以上职称,具备本岗位工作经验。派驻的医护人员负责提供日常医疗保障和常规诊疗服务,以及突发意外情况的院前急救。(三)派驻的医护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副主任以上医师不超过65周岁。二、基本公卫服务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校合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