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复印纸采购合同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



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房产保障中心购置复印纸(A4复印纸20箱)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中心购置复印纸采购合同(A4复印纸20箱)

一、合同编号:20250905HT000017
二、合同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房产保障中心购置复印纸(A4复印纸20箱)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中心购置复印纸采购合同(A4复印纸20箱)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房产保障中心购置复印纸(A4复印纸20箱)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
      联系方式:09516363194
      供应商(乙方):银川市兴庆区益鑫世纪办公设备经销部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赛格广场
      联系方式:182954783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采购复印纸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百旺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100
      合同金额:0.41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银川市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9-0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9-05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无
十一、合同附件:  购纸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宁夏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供货合同需方/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房产保障中心供方/乙方:银川市兴庆区益鑫世纪办公设备经销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复印纸事宜达成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合作方式甲方以网超下单的订购方式向乙方购买复印纸,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二、供应商品明细单.序号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复印纸蓝百旺复印纸A470g箱20205.004100.00合计大写:人民币肆仟壹佰元整¥4100.00三、支付方式1.货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收到本合同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付乙方合同总额100%全款。2.甲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1-纳税人识别号:11640000MB1793815B3.乙方收款信息单位名称:银川市兴庆区益鑫世纪办公设备经销部纳税人识别号:92640103MA76A5011D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517号开户行:宁夏银行鼓楼支行账号:40000141180006198;乙方如果变更上述付款帐户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四、交货方式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网超规定按时按点根据甲方要求为准,将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网超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五、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期限交付货物。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配合甲方进行产品的清点初验并承担质量保证责任。-2-3.甲方应详细告知并现场指引乙方卸货地点。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六、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合同价款。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时发货,并会同甲方共同进行清点。如甲方需变更送货时间,将及时通知乙方。3.乙方应按约定时间、标准及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配送,并经甲方验收合格。4.乙方承诺所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有关质量要求,在交货之前对货物的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和时间向甲方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相关附属凭证。乙方如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和拒付款。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限期包换、包退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限期包换、包退或包修期间计入本合同履行期限,不作扣除。6.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全部材料及设备并承担费用,且提供优良的售后维保服务。7.乙方运输期间应自费购置相应保险,任何质量、安全问题及运输风险等均由乙方负责。-3一8.乙方应及时支付第三方费用及工人工资,不得出现上访、闹事或有损甲方名誉的负面报道。9.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以任何形式允许第三方使用。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内容转委托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合作。11.乙方承诺其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产品为合格产品,且不存在甲方另行支付使用费的情形。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事务。七、违约责任1.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时间提供货物的,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乙方须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2.乙方发货时如未对产品进行严密包装的,甲方有权拒收或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3.乙方卸货、交付过程中,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或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的,乙方如拒绝整改或经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4-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甲方可重新安排人员完成项目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向甲方另行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in4.乙方如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又拒绝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维修、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乙方须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5.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所交产品的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乙方须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6.乙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购置相应保险并向甲方出具保险凭证的,或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乙方须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7.乙方如未及时支付第三方费用或工人工资,导致出现上访、闹事或有损甲方名誉的负面报道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论合同解除与否,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若乙方将承包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或与第三方合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乙方需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价30%的违约金。-5-9.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支付其他费用、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按甲方实际损失计算。10.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以任何形式允许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乙方须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事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须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情形。2.合同一方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3.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各方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16—4.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各方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九、补充协议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效力优先于本合同。十、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如果本合同其他条款全部或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本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十一、通知与送达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方式联系人:刘仲林;联系电话:09516363194;地址:自治区政府办公区4号楼507。一7—2.乙方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红斌;电话:13519288413;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517号。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一方变更上述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通过原联系方式发送相关通知仍视为有效送达。十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太签字:代表人签字:红城签订日期:3025年月4日签订日期:年月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复印纸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