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电梯建设工程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胡家庙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5)
一、合同编号: HT-西安市-2025-01346
二、合同名称: 西安市胡家庙军休所军休干部服务站点电梯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 ZCBN-西安市-2025-03162
四、项目名称: 西安市胡家庙军休所服务站点安装电梯项目采购计划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西安市胡家庙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地 址: 西安市新城区长缨北路69号
联系方式:02982526371
供应商(乙方):陕西西北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大都荟A座2304
联系方式:180921293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为军休干部服务站点安装电梯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部
主要标的单价:446700.0000元
合同金额: 44.67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西安市胡家庙军休所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0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电梯施工合同.pdf
电梯施工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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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项目名称:西安市胡家庙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第一党总支党建活动站点电梯工程甲方:西安市胡家庙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乙方:陕西西北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555月电梯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第一部分专用条款甲方:西安市胡家庙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乙方:陕西西北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专业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西安市胡家庙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第一党总支党建活动站点电梯工程2.工程地点:西安市胡家庙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第一党总支党建活动站点二、工程范围专业分包内容(后附工程量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三、工期1.总日历天数:90。采用方式二方式-2025年9月日年月日:方式二:依照甲方通知时间进场。2.工期不得延误,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按甲方与业主订立的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四、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大写):肆拾肆万陆仟柒佰元整(人民币)(小写)¥:446700.00元。2、最终结算金额实际审计金额为准。五、结算方式:采用方式二方式一:合同范围内,依据口业主审核/口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方式二:合同范围内,依据最终结算审计金额为准。11.变更、签证:(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的,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该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单价,可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价方式重新组价,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价格。2.项目签证严格执行本合同附件5:关于《工程签证单》的使用规定,否则甲方不予认可。3.结算时分项工程量与合同清单分项工程量偏差超过3%以上方可调整工程量,3%以内由甲方酌情决定是否调整。六、专业分包人资质情况、计税方法和税票种类项目计税方法:采用方式一方式一:简易计税方法;方式二:一般计税方法。税票种类:采用方式一方式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方式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国家税率发生变化时,据实调整。七、乙方主要管理人员1.乙方现场负责人:王路身份证号:******************联系方式:151292331002.安全员:庆勇证件号:陕建安C2(2021)0007747身份证号:******************联系方式:18192864895八、工程款支付: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1.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款项的30%即人民币134010元整(大写:壹拾叁万肆仟零壹拾元整),作为工程启动资金。2.进度款:在工程进展至电梯进行安装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2向乙方支付工程总款项的30%,即人民币134010元整(大写:壹拾叁万肆仟零壹拾元整)。3.竣工款: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款项的40%,即人民币178680元整(大写:壹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九、质量验收及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满足设计要求,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十、合同组成文件1.采购文件2.响应文件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上述各类文件为本合同的正式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互之间不一致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05年月5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陕西省西安市胡家庙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签订。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十五、其他事项(合同条款未涉及,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15.1所有进场人员须向项目资料员提供半年内的纸质版体检报告,所有进场人员须提供健康证明,符合岗位安全要求。15.2本合同所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按实际开具票据的税率进行相关价款结算。因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或甲方申请取得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按扣除优惠金额后的合同价款进行工程结算。315.3乙方提供的工程发票备注栏里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地址。乙方跨地区经营应向甲方提供完税证明,否则甲方将不予付款。因乙方提供的发票问题(包括开错、假发票、未及时提交甲方),造成甲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15.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私自红冲、作废已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应承担票面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结算价款中扣除,在重新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前,甲方停止所有款项的支付。15.5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款项相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待甲方确认乙方已全额缴税、且到甲方和乙方双方原合同约定的最终付款时间后一个月内,方可支付尾款;(提供专票时需要本条)15.6资金风险共担:15.6.1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甲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乙方郑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对甲方未按时收到业主款项情况下,乙方表示理解与宽容,并愿意与甲方一起承担资金压力。15.6.2乙方应当具备一定承担风险的能力。如果乙方承担的承包工程施工中,乙方向甲方所递交的索赔要求,在甲方向业主方递交的相应索赔要求未获得批准,则乙方的索赔要求亦将不会得到批准。如果因为双方合作的工程的业主方破产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甲方已经无法全部或部分得到工程款,甲方亦将不会支付乙方工程款,所造成的损失双方按照所完成的工作量的比例共同承担,即使乙方的结算数额已经获得甲方的批准。15.6.3乙方同意甲方按业主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比例来支付其进度款,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计取利息。15.7工期要求:15.7.1乙方应综合考虑治污减霾等因素,报价时综合考虑到综合单价中,不因以这些4因素造成工期延误、降效、中断施工等向甲方索赔费用,工期经甲方批准后可适当顺延,并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15.7.2乙方必须按甲方总控进度计划施工,确保每周之工作均在甲方之总控进度计划内完成;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总控计划完成其工作乙方必须按甲方指令无偿追加各项投入,以达到甲方的合理工期要求为止。乙方不按甲方要求追加投入或追加投入后后仍不能达到甲方、业主之合理要求时,甲方有权调减乙方的施工内容直至解除合同,另行聘请其他分包商承建,由此相应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15.7.3当地村民阻工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考虑,且工期不顺延。15.7.4由于乙方组织出现失误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15.7.5除本合同规定并经业主方、甲方批准的工期可作调整外,如本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完工交付,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业主的违约金、甲方为赶工支出的额外费用、窝工损失等),并承担不少于每天2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交付于甲方),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违约金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合同价款不足扣除的,乙方应补足差额。15.8提前退场:15.8.1如果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履约不能令甲方满意或者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资源配置等任何一方面不能令甲方满意,乙方便被认为无力承担本承包工程或其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甲方有权重新发包。重新发包的费用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乙方并因此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合同价款不足扣除的,乙方应补足差额。违约责任详见通用条款第十一条。15.8.2提前退场结算原则:以乙方在现场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基础,按合同约定的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及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已完工程价款。515.8.3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及时组织工人、设备、机具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退场,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不得索要任何名目的“退场费”“遣散费”、“补偿费”②不得对结算问题纠缠不休;③不得纠集、唆使工人闹事;④不得蓄意破坏、损坏现场设施,材料及工程成品;不得隐匿、私藏、转移甲方的材料物资;不得影响工程正常施工。16.10其他条款:15.10.1综合考虑工程项目所在地现场实际情况并结合设计图纸、施工规范、验收要求进行自主报价,所报价格为符合设计图纸、相应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并满足国家行业验收标准全部费用;15.10.2如发生涉及不可抗力因素停工,不再增加费用;15.10.3乙方选用的机械设备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15.10.4充分考虑安全文明及防污治霾措施,按甲方要求投入相应人力、材料、设施、设备,做到现场无扬尘、运输道路无抛洒、路面清洁,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如该项内容不符合要求受到建设单位或政府部门处罚,所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5.10.5做好雨天施工现场排水疏导工作,避免现场积水受雨水浸泡,因下雨导致返工费用不予增加;15.10.6工程量清单中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详尽之处参看图纸,要以完成图纸中相应清迁巩菜单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为价格构成,当清单描述与图纸不一致时,以清单图纸、规范规定用五最高标准执行;615.10.7乙方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5.11乙方应设置专职文明施工人员及提供清扫、洒水等工具,负责现场区域及道路的清扫、洒水等。15.12乙方安全的违约金在合同价款中扣除,违约责任详见通用条款第七条、附件七《安全协议书》。15.13合同外施工内容乙方和甲方以合同附件五《工程签证单》形式共同协商确定价格,据实结算,确认后随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15.14乙方应服从甲方总体施工部署。15.15工程内垂直运输由乙方自行考虑,不重新计费。15.16现场临时用电:由甲方提供临时用电至现场指定一级柜,一级柜以下线缆及临时电箱均由乙方自理,乙方所提供的二级箱需符合一级一闸,一闸一漏电,且箱内装有计量装置,计量装置必须满足检验标准,临时电箱管理乙方必须明确到人,现场临时线缆敷设方式由甲方统筹考虑,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执行,以满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5.17工程竣工结束,乙方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针对专业系统给于业主及运行方提供三次系统性培训,移交专业内说明书、纸质版及电子版系统操作培训手册,培训资料并有移交记录及培训记录,该部分不重新计费。15.18乙方应为己方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十六、质保维保1、全面负责电梯的机械安装、电气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使其达到用户满意的状态,2、在电梯安装验收完毕后,公司实行一年的质保期服务。3、质保期内,我司保证做到每季度至少对用户电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提供一年365天,全日24小时的急修服务,公司备有急修专用车辆,有公司专职急修值班人员。一旦用户电7梯出现故障,我公司保证在接到报修电话后立即赶赴现场。接到保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乙方未按时到场或未按约定时间修复,甲方可委托第三人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维修不及时导致损失扩大,乙方承担扩大的损失。)4、质保期内,提供每月两次的电梯保养服务。5、为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配置了充足的专业工具和备品备件,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响应用户电梯的及时之需。所有作更换的零件/材料,品质纯正,保证均按原厂标准生产。6、我司可以为客户培训几名电梯司机,使其掌握日常电梯操作和特殊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手段。甲方:西安市胡家庙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乙方:陕西西北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部经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新城支行账号:45697010010011281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610113MA6WLN2X798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指令和命令1.甲方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如有异议也应执行。2.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乙方的相应款项中扣除。3.因甲方发出的指令错误,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但因乙方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二、作业人员1.施工期间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常驻现场,因特殊情形需要暂离现场的,应征得甲方项目经理同意,且每月离开现场时间不得超过5天。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处罚。2.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现场作业管理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安排的报告,同时提交主要管理人员与乙方之间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乙方更换主要管理人员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3.乙方应当编制与工程进度安排相适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应当包括专业作业人员数量、工种、进场时间、退场时间等,经甲方批准后实施。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调整劳动力安排计划,乙方应当执行。4.法律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特殊工种上岗证,并在相应作业人员上岗前报甲方审核备案。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具备上岗证的,甲方有权责令更换并予以处罚。5.乙方应当与专业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专业作业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管理、工资支付管理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并每月向甲方提供上月乙方在本工程上所有专业作业人员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工资核算支付情况9以及人员变动情况的书面记录。除上述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乙方承诺在本工程不存在其他专业用工行为。6.乙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专业作业人员工资和法定社会保险,并于每月25日前将上月工资发放以及社会保险支付情况书面提交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因乙方未如期支付专业作业人员工资及法定社会保险,导致专业作业人员投诉或引发纠纷的,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工程款中代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以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违约金。三、承包合同及图纸1.乙方应全面了解甲方与业主之间签订的承包合同各项规定,熟悉工程图纸。2.乙方应履行并承担承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和责任,避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违反承包合同约定情况的发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违反承包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3.乙方需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业主或监理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否则,甲方不予认可,且将视为乙方违约,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如果工程有变更、签证事项,须依照附件5:《关于(工程签证单)的使用规定》执行。四、材料、设备、机械设备供应1.甲供材料执行本合同附件1:甲供材料、设备、机械设备清单。2.除清单明确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机械设备之外,其余工程施工所需所有材料、设备、机械设备全部由乙方负责供应。乙供材料、设备、机械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工程需要,经甲方、监理及业主共同验收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节约甲供材料,不得浪费。如在最终结算时,发生甲供材料超过定额含量,超出部分甲方有权按市场价加管理费扣除。4.甲供材料、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后,由乙方负责卸车,交由乙方保管。甲供材料、设备、机械设备卸车费、保管费、施工期间的二次搬运费等已经包括于乙方分包价款之中,乙方不10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上述费用。五、甲供材料计划1.乙方应当于进场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分包工程范围内甲供材料总计划。总计划应当列明甲供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大致进场时间等。2.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下月甲供材料计划。3.乙方应当于每批材料计划进场时间14天前向甲方提交甲供材料进场计划,据以作为甲方实施采购和甲乙双方材料收发、结算的依据。4乙方应当确保向甲方提交甲供材料计划及时、准确。由于乙方提交的甲供材料计划不及时、不准确而导致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5.乙方不得擅自购买甲供材料,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书面(以工程签证单形式)认可。六、施工机具、临建、周转材料供应1.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执行本合同附件2:甲供施工机具清单。2.甲方提供的临建、周转材料执行本合同附件3:甲供临建、周转材料清单。3.对于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临建和周转材料,乙方应当于领用前按照甲方相关要求缴纳押金。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供设施料具。因乙方保管、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4.甲供施工机具、临建和周转材料由乙方负责装卸、运输。乙方应当于使用之后进行清洁、维护,按甲方要求入库并码放整齐。5.除清单明确规定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具、临建和周转材料之外,其余本工程施工所需所有施工机具、临建和周转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供应,费用由乙方承担。七、安全文明施工1.乙方应按法律法规和有关施工规范要求采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工期不顺延。对于乙方应采取而未采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甲方有权从工程价款中扣除相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乙方应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作业,做好施工安全教育工作,配备相应数量的安全管理11人员。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3.除法定工伤等社会保险之外,乙方必须投保雇主责任险,并为其参与施工的所有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乙方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进行投保的,发生安全事故的所有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4.乙方施工期间应做好周边财产设施以及地下管线的安全防护工作,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设置标志标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甲方以及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经济处罚或将乙方清退出场。5.乙方应按照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负责其生活区的管理工作。八、检查与验收1.乙方应允许甲方、业主、监理及其授权人员在工作时间内,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和材料堆放地点,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境卫生等进行检查、验收,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因乙方原因未达到相应标准,由此造成的罚款、返工、整改等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2.工程验收按甲方与业主订立的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以业主和监理出具的验收结论为准。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验收的,所有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九、甲、乙方的职责1.甲方职责:1.1提供乙方本工程所需资料,办理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1.2审阅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预决算,有权监督、检查、指导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及核实现场签证。1.3及时传达当地政府、建委、质监站及业主等单位下达的文件、通知及会议精神,并督促检查,确保落实。1.4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任何生活、劳动及防护用品,均由乙方自行配备: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支付。1.5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人员住宿;如乙方人员需要住宿,视为借宿,借宿期间发生的人12员及财产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2.乙方职责:2.1遵守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全部条款内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违约责任及经济责任。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信誉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并有权终止协议。2.2遵守施工场区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现场及各职能部门的管理,按照甲方要求施工,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违反规定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2.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照相应的标准、规范及技术性文件。应遵照而没有遵照的,甲方有权追究责任。2.4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各项工作到位,甲方要求乙方必须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报甲方认可后备案。2.5按照甲方要求,每月20日前上报本工程当月完成的进度报表,否则,不予支付进度款。2.6按时参加甲方、业主及监理单位召开的相关会议,根据甲方指令服从并接受以上单位的现场监督及管理。2.7做好已完工部分在交工前的保护,如有损坏一切损失自负。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否则甲方有权处罚。竣工未验收,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2.8由于乙方施工过失造成的质量事故,返工费、材料费和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且甲方有权索赔。2.9乙方应配备充足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并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与务工人员签订专业合同及专业安全合同,办理务工许可证、计划生育、人身意外伤亡保险、特殊工种健康证及职工养老保险等手续。2.10乙方不得转、分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罚乙方工程款。2.11因乙方原因,本工程未达到文明工地标准或被相关单位处罚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文明工地取费的一切费用,罚款由乙方支付。十、质量保修131.保修期自乙方工程竣工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至甲方向建设单位就该上述分部分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保修期满之日止(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知晓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相关约定)。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维修书面或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第三人维修,所产生费用以甲方核算为准,甲方从质保金内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甲方委托第三人维修的,不免除乙方的保修责任,第三人维修后再次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继续保修。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就其违约行为每次每项还应向甲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违约5次以上者,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撤出现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损失,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履行或无法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施工任务,乙方应赔偿因其违约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在结算时应扣除甲方为此部分施工所付出的所有费用。3.乙方未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要求,应无偿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已支付款项乙方应全额退回。4.乙方必须遵守政府的相关规定,无条件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做好下属员工的管理工作,不得发生工人因工资问题直接找业主、甲方单位或上访等事件。若发生此类事件,乙方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外,每次还应向甲方支付十万元违约金。甲方有权代为支付,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5.乙方主要管理人员每月离开施工现场不超过3天,工程施工高峰期及关键节点时不得离开,且离开施工现场须征得甲方批准,特殊原因超过3天须甲方批准。6.乙方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主要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乙方现场负责人无权履行职责,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现场负责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7.乙方现场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日向甲方缴纳违约金145000元,且乙方承担工程因此增加费用和延误工期的责任,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现场负责人。8.乙方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向发包人一次性缴纳违约金1万元;合同金额在100万元-500万元(含100万元),向发包人一次性缴纳违约金2万元: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向发包人一次性缴纳违约金5万元;发包人有权拒绝并要求更换继任项目经理,且暂停进度款的支付,承包人项目经理继任者须满足工程招标文件资质要求,且承包人承担工程因此增加费用和延误工期的责任。9.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已具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特级资质(附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具备本工程施工所需全部资质条件,若因资质问题导致合同无效或工程无法验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甲方损失。十二、其他1.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2.本合同权利不得转让,否则转让无效。合同的任何转让行为均不得改变本合同中关于诉讼管辖的约定。附件1:关于《工程签证单》规定附件2:廉政协议附件3:安全协议书附件4: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书152附件1:关于《工程签证单》的使用规定在近两年的《工程签证单》使用过程中,各工程及项目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偏差,如时间不及时,签证内容不够完善及准确等,没有达到预期的要求,鉴于以上原因,特做以下细则,望专业及各项目、工程部遵照执行。一、《工程签证单》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项目。二、《工程签证单》的使用流程及要求1.流程(1)项目部填写的工程签证单,经专业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工程部由工程部转成本商务部;(2)最终审核后,返回项目部,由项目部存档作为最终结算依据。2.要求(1)项目经理按照专业分包合同条款,依据项目部工长、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签字的工程内容,实事求是,明确签署是否给付的意见。(2)《工程签证单》必须在工程实施前办理,并在三十天内完成。(3)《工程签证单》必须附建设单位相对应的工程签证单,无建设单位的工程签证单,原则上不予认可。三、其他1.零工签证按实际用工天数计算,参考同期《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人工单价执行。2由其他专业单位施工原因引起的签证内容(例如质量等缺陷),必须由项目部出具质量认定报告,明确责任单位,并扣除相应费用。3签证价款,合同内有约定的单价,按约定单价执行;无约定单价的,按其他专业单位相同内容单价执行;无其他专业单位相同单价的,双方协商确定,办理工程认价单。4本《工程签证单》是专业结算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此签证单的工程造价,一律不予认可。16工程签证单年月日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工程地点:施工时间:事由:签证内容:附示意图(影像资料)施工单位(签章):项目部:工程部:成本商务部:备注:本签证单一式肆份。17附件2:廉政协议甲方(全称):西安市胡家庙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乙方(全称):陕西西北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为保证双方在西安市胡家庙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第一党总支党建活动站点电梯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建设中正常合作,不违犯党和国家的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到廉洁公正和相互监督,特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反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便利收受或索要乙方财物,以及各种名义的回扣;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专业等经济活动等。18(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能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为谋求不正当的利益而向甲方和甲方的任何个人行贿,或者违犯有关规定给予甲方工作人员以财物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按管理权限,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按管理权限,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七条本协议作为专业分包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自动解除。甲方:西安市胡家庙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乙方:陕西西北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19附件3:安全生产协议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公司等有关规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甲方:西安市胡家庙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乙方:陕西西北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西安市胡家庙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第一党总支党建活动站点电梯工程1.2工程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西京医院安居楼餐厅二、管理目标2.1现场杜绝一般(含)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2.2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现场杜绝施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2.3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2.4落实市政府环境保护的规定,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共同实现治理目标。2.5严格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制度,加强监管,施工现场不发生刑事案件,不发生参加邪教或者其他非法组织的情况,不发生群众上访或越级上访情况,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2.6乙方在现场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未配备到位的,乙方承担200元/天的违约金,日期自进场之日算起,离场截止。考勤由甲方项目安全员负责。2.7乙方安全员服从甲方项目安全员的统一管理,完成交办的有关乙方范围内安全生产20管理工作。未完成交办工作的,或事故隐患在口头、书面提出后,未在指定时间内整改的,乙方500元/项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连续出现同类隐患),乙方承担5000元/项的违约金。2.8乙方对甲方项目安全员下发的《处罚整改单》不进行整改落实的,乙方承担10000元/项的违约金。2.9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项目安全员对《安全资料总目录》的编制收集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资料收集滞后,乙方承担500元/项的违约金。2.10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项目安全员按照公司《文明施工标准图册》进行项目文明施工布设,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文明施工不到位,乙方承担500元/项的违约金。2.1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建设单位处罚的,甲方将按照建设单位处罚的双倍对乙方进行处罚。三、安全生产要求和管理责任划分3.1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现场代表签收的甲方文件视同乙方认可。3.2乙方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备相应资质。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工人入场应立即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证件上岗。否则,因非法用工或未经过教育上岗而诱发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费用和责任。3.3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当地政府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3.4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电动、手动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当地政府部门安全使用标准。3.57方应按交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本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并有责任维护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准任意移动、破坏防护设施(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道口盖板等),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需经双方和总包有关责任方同意并提供临时防护设施21才准改动(书面办理《防护设施拆除申请表》),否则分包单位方负一切后果责任。3.6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3.6.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3.6.2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3.7安全检查制度3.7.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3.7.2分包单位必须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3.7.3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安全巡查制度。3.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整改消项制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3.9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3.9.1乙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符合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3.9.2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布置必须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搭建完自检后报总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9.3乙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由总包组织进行专业验收;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当地政府有关规定。3.10乙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安全防护设施交接检验制度。3.11乙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负责购置、发放。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安全帽为白色,工人为黄色,特种作业工人为蓝色。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给每名工人免费发放劳保用品。安全帽的类型品牌由总包统一指定,且单价不低于40元/顶。严禁购买、发放、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劳保用品。凡是乙方未配备、未采购、未发放或劳保用品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调拨给乙方使用,或直接发放到班组、工人。22劳保用品配备标准序号人员类别安全帽安全带护听耳塞护目镜线手套防尘口罩防刺穿鞋防震手套1管理人员2管工管工3电工电工4电焊工电焊工5普工普工6机具操作工789101112凡是2米以上高处作业的工人,乙方必须发放安全带,因工人未系安全带导致坠落死亡、受伤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3.12分包单位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3.13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3.13.1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的安全部门或项目领导,报告事故的详情。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3.13.2在抢救伤员时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注意抢救过程中的安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或拍照,总包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3.13.3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总包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23分包单位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单位承担。3.13.4分包单位须承担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3.13.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单位人员的,分包单位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单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方自负。3.1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单位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3.15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3.15.1乙方要对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3.15.2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3.15.3分包单位的分供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3.15.4施工现场内,乙方单位必须按总包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3.15.5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3.15.6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3.15.7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合格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乙方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满足生产使用要求,并严格按规定要求配戴。否则,总包有权采取措施,若因购置伪劣产品而发生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责任。243.15.8乙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至少应配备:安全帽、安全带、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用品。3.15.9乙方应在进场后15天内,报送安全管理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甲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因分包单位方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四、安全违约责任4.1乙方必须执行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如违反,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总合同造价的0.5%。4.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受到政府机关处罚的,乙方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4.3由于乙方不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乙方善后处理,并承担事故赔偿责任及有关善后责任。五、协议生效与终止5.1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免除分包单位方应承担的协议中没有提及而政府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责任。5.2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完成施工作业,向甲方完全交出作业面时同时终止。甲方:西安市胡家庙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陕西西北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5附件4: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书致:西安市胡家庙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机械设备、车队等专业人员工资按期发放,杜绝因拖欠专业人员工资造成工地闹事现象的发生,现本公司关于机械设备、车队等专业人员工资支付事宜郑重承诺如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有关民工工资的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相关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依法和民工签订专业合同。保证如期、足额支付工资,并保证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且将工资发放表在项目部及时备案,如未及时备案,贵公司有权停付次月工程进度款。如果发生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等行为,我单位愿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如果发生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的行为,贵公司有权扣除我公司的工程进度款直接支付给民工。并接受项目部的罚款。特此承诺!承诺单位:陕西西北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学大Bmt日期:20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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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电梯建设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