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宣传 珩架 横幅 廉政文化设计制作宣传材料 廉政文化宣传短视频采购合同公告(扬中市油坊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182-FW2025-03469
二、合同名称:优化营商环境(廉政文化)宣传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82-FW2025-03469
四、项目名称:优化营商环境(廉政文化)宣传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扬中市油坊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376171835
供应商(乙方): 扬中熠杰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91457371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优化营商环境(廉政文化)宣传
项目编号:JSZC-321182-FW2025-03469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项目预算: ¥29700.0
项目地点: 油坊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 扬中市油坊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姓名: 王强
联系电话: 13376171835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29700.0
3.履行时间(期限): 1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08 15:54
合同.pdf

广告宣传制作合同甲方:扬中市油坊镇人民政府乙方:扬中熠杰广告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廉政文化相关广告物料宣传制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珩架3米*8米块13000.003000横幅10米条1200.00200站牌80*120cm块10200.002000廉政文化设计制作宣传材料份60022.5013500宣传礼品帆布袋只40015.006000廉政文化宣传短视频批15000.005000合计贰万玖仟柒佰元整29700一、制作工期:甲方确认样稿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二、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有关条款,未尽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2.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并经协商无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争议解决。3.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执行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延期履行,协商不成或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扬东油坊镇人民政府乙方:扬熠杰广告有限公司漪会授权代表盖彰授权代表盖章签宁年年月日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优化营商环境宣传 珩架 横幅 廉政文化设计制作宣传材料 廉政文化宣传短视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