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品制作服务 广告设计制作采购合同公告(白碱滩区人民政府中兴路街道办事处2025)



一、采购人名称:白碱滩区人民政府中兴路街道办事处
二、供应商名称:克拉玛依市致诚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白碱滩区人民政府中兴路街道办事处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91101000023949552
五、合同编号:11N010271744202513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宣传品制作服务
详见附件

1.00
19900
199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白碱滩区人民政府中兴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欣磊
联系电话:15899392484
传真:/
地址:白碱滩区亭坡路4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271744202513201).pdf

合同编号:11N010271744202513201采购单位(甲方):白碱滩区人民政府中兴路街道办事处服务单位(乙方):克拉玛依市致诚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广告设计制作--详见清单1批19900.0019900.00合同总价(元)1990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万玖仟玖佰元整二、付款方式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制作,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甲方付清全部费用。三、服务条款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广告发布的各种审批手续。2、甲方负责指定广告制作等具体细节。3、甲方负责提供内容,乙方负责设计、制作,按制作要求、方案明细材料施工,甲方负责现场验收。第二条、乙方权利、义务1、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广告的设计制作。2、承担广告制作有关的人事、质量、安全及税收等责任及费用。3、广告安装所需的材料、辅料(包括螺钉、焊条、胶水等)由乙方自行承担。4、安装施工所需的工具、水电等一切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负责施工安全,自行组织安排施工人员,必须给施工人员办理相关保险,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安全操作。6、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事故导致乙方自身、乙方施工人员及其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7、因广告质量(材质、人为)等因素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方来完成。第三条、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的保修约定即日生效,乙方为整个工程质量保修,在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1/2第四条、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承揽合同,并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第五条、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报酬的,乙方不可以留置工作成果。第六条、违约责任:双方违约中的一方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的违约金。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白碱滩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1、报价单、设计图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项目价款(含税)实行包干价。3、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调解决。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克拉玛依市致诚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芙蓉路5-3号电话:电话:0990—6918003 691800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中兴路支行账号:账号: 50000119530801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品制作服务 广告设计制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