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步道修建工程设计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云勇林场2025)
鸡笼山登山步道修建工程(一期)设计
采购项目名称:
鸡笼山登山步道修建工程(一期)设计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845606802X2508280258
项目业主:
佛山市云勇林场
服务机构:
中厦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鸡笼山登山步道修建工程(一期)设计
合同编号:
44060845606802X2508280258
合同总金额:
¥1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23日
服务内容:
对鸡笼山登山步道修建工程一期开展设计工作。
合同附件
鸡笼山登山步道修建(一期)设计合同.pdf
佛山市云勇林场 2025-09-30
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专业设计合同)工程名称:鸡笼山登山步道修建工程(一期)工程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设计证书等级: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设计证书编号:A212007993发包人佛山市云勇林场设计人:中厦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签定日期:2025年9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佛山市云勇林场设计人:中厦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鸡笼山登山步道修建工程(一期)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佛山市高明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f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10号)。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道路设计相关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第四条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设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项目名称设计阶段规模及投资设计内容鸡笼山登山步道一期的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本项目为云勇林场登山步道设计工程,位于高明区云勇林场内。本次项目位于鸡笼山山上,需要对鸡笼山修建一条登山步道,以保留现状土壤为前提,尽量少挖山体,修建步级、边沟、仿木护栏,路线全长约78米,设计宽度为3.24米。登山步道全长约75米,需要铺设步级188级,步级挖方24m,增设单侧边沟75米,增设两侧仿木护栏150米,路面宽度为3.24米。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员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1设计委托书1委托设计范围及内容合同生效后2相关设计基本条件13现状情况等资料第六条设计人员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1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1施工图设计6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且交付的设计图须取得审查合格书。未取得审查合格书的不能交付。2各种设计图CAD电子文件1按发包人要求随施工图设计提交第七条费用设计收费以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为计算基础,经双方协商,工程设计费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含税)10000.00元(含发票),大写:壹万元整。(合同费用包括施工图设计、技术审图及修改、施工后续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除外)等发包人要求的服务,但不包含地质勘察、预算编制费用。)该费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工程建设期间由于发包人原因要求设计人作重大设计调整的,则可双方协商新增设计费。第八条支付方式8.1设计方按合同要求完成设计并提交设计图纸,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费用的100%。8.2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设计人申请付款前需向发包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发包人收到发票并核实确认后通过银行转帐支付当期服务费用。设计人未及时出具符合约定发票的,发包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设计人名称一致。因设计人的发票导致发包人遭受税费、罚款罚金损失的,由设计人全额赔偿。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第3页共6页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支付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可以与发包人重新协商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按发包人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若协商一致发包人需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应当提供相应费用的计算方式、计算依据、实际产生的工作量等证明材料后,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发包人另行支付费用;否则不予支付。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本合同自发包人要求终止之日终止履行,互不追责;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设计费,对于已完成的工作量、工作进度,设计人应当提供计算方式、计算依据、工作情况等证明材料。设计人不能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足的,发包人有权不支付或根据证明材料支付设计费。9.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约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约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技术规范。9.2.3设计人必须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相关报建手续。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失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等造成发包人或承包人的损失、工程质量事故损失等,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已开始施工的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向第三人赔付款项、罚金罚款、发包人因维权产生的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A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若合同总额不足以支付该部分违约金的,设计人应当予以另行赔偿,逾期超过七天,发包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设计费,且设计人第4页共6页应按合同总额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其他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差价损失、向第三人赔付款项、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罚金罚款、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当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应当予以全部赔偿(按9.2.5条约定履行)。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设计审查(或评审),并根据审查(或评审)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约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招标配合(包括提供本项目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招标项目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设计现场配合、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9.2.8对于工程设计变更相关事宜,设计人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及发包人有关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9.2.9设计人应保证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和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全员到岗,否则按本合同及发包人相关管理办法承担违约责任。9.2.10因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合格造成调整、返工等延误施工期限产生损失的,设计人应当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按9.2.5条约定履行)。9.2.11因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合格导致第三方损害的,设计人应当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若第三方要求发包人赔偿或在发包人处获得赔偿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支付发包人产生的全部损失(按9.2.5条约定履行)。设计人不得转包、违法分包、转委托本合同设计义务。否则,视为设计人根本违约,按9.2.5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保密本设计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设计项目成果。第十一条仲裁、起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佛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起诉。第5页共6页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为止。12.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定协议并支付费用。12.5当项目的建设业主变更时,发包人应书面通知设计人并协商合同终止或变更事宜。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7本合同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共三份,发包人二份,设计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9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佛山市云勇林场设计人:中厦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盘代表:代表:at中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云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鸿顺里街道诺德中路138号心诺城广场1号楼2127398电话:0757-88830803电话:022-26215025户名:中厦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北支行帐号:158301201090144737签订日期:2025年9月8日签订日期:2025年9月8日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步道修建工程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