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2025)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本级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9020002025020000473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902000202502000047
四、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本级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岱道庵路555号
联系方式:8512089
供应商(乙方):山东致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创业大街47号中天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38-21990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无
1
12.7
12.7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按采购人要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9-0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9-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3包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合同).pdf
第3标包合同(泰山区财政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pdf
合同编号:SDGP370902000202502000047交易编号:TS-ZC-20250804-01泰安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3标包)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50200004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方(采购人):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乙方(成交供应商):山东致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9月甲方(采购人):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乙方(成交供应商):山东致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3标包)、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502000047,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璩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三(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二)成交通知书(三)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四)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五)磋商文件(六)本合同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项目(一)服务项目:序号重点评价项目项目要求1大中型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政府性基金)对项目实施情况、产出指标、效益分析以及管理规范性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2芝田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运营补贴(政府性基金/PPP项目)对项目运行维护人员成本、办公成本、材料成本等有关费用进行效益分析。3综合执法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等方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并出具评价报告。4城市管理等辅助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对项目实施情况、产出指标、效益分析以及管理规范性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5泰山区道路及河道保洁项目对项目实施情况、产出指标、效益分析以及管理5(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规范性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二)工作程序:1.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2.组成评价工作组,主评人及成员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3.收集评价基础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4.赴项目现场开展调研,通过核实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形成现场评价意见;5.依据现场评价结论,并参考对评价资料的审核结果进行全面分析与综合评价;6.撰写绩效评价报告。(三)工作成果:1.绩效评价报告。乙方应按照磋商文件及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及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上项目的绩效评价服务报告,每个项目提交报告数量一式六份,要求双面打印胶装制作均需加盖乙方公章、并经主评人签名确认。同时提交电子版(word版、pdf格式)发送到邮箱tatsys@126.com。2.过程底稿。包括评价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调查问卷以及其他可为评价报告提供支撑的材料,过程底稿提供一份,要求双面打印胶装制作,四、工作要求(一)人员配备。评价工作组包括主评人1名和其他成员13名,主评人为薛晓伟。主评人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并保持工作组成员相对稳定。(二)完成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报告,如需修改,按照甲方提出的审核意见修改后,提交绩效评价报告正式稿。(三)质量要求。乙方应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在评价方案制定、指标体系设置、人员力量配备、工作程序、最终工作成果等方面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四)纪律要求。乙方组织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参加可能影响独立公正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宴请和活动;不得收受项目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以及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不得在项目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有其他可能影响绩效评价工作公正性的行为。(五)回避情形。乙方应确保与被评价对象之间不存在以下必须回避的情形:1.在会计、税务、审计等事项中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直接利害关系;22.本单位相关人员与被评价对象负责人或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3.聘请的专家属于被评价对象的在职人员;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与被评价对象已经建立或者有意向建立绩效评价相关服务合作关系;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形。(六)保密要求。乙方应对本协议有关的信息资料(包括口头及书面)采取保密措施,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委托事项所涉及的资料向第三方乐透露,也不得将协议的具体条款进行新闻发布、公开宣称、否认或承认。在本协议委托事项工作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所有需要移交的资料或文件等,并承诺不保留这些资料或文件的任何电子文档和复印件。(七)成果归属。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0方允许,不得将相关工作成果对外提供或公开发表。五、工作成果验收甲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乙方提交的评价实施方案,绩效评价报告等工作成果参照磋商文件“绩效评价结果评分评级指标体系”进行验收六、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2.7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柒仟元整。七、付款途径甲方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税务票据,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八、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成果完成并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所有项目评价报告进行评分,取所有项目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以此定级,按照以下公式确定实付服务费金额:实付服务费=合同约定金额×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划分为四级:优:得分为85(含)-100分,考评结果:100%;良:得分为70(含)-85分,考评结果:90%;中:得分为60(含)-70分,考评结果:80%;差:得分为60分以下,考评结果:30%;九、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如下:1.明确委托事项具体内容、工作要求和工作规范;32.对乙方推荐的主评人人选进行审核;3.必要时对乙方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4.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提供必要资料、数据信息等,保证委托工作正常开展;5.对乙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和监督;6.甲方有权对乙方出具的工作方案、工作结论、工作报告或评审意见等进行审核;7.明确验收要求,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进行验收,并对业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8.确定委托绩效评价服务相关工作的目的、内容和要求;9.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关系,保证委托的绩效评价服务相关工作正常开展;10.对乙方合同履行情况开展质量控制;1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绩效评价费用;12.其他合同未尽列的权利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如下:1.乙方应恪守“依法依规、独立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开展受托工作,对所出具的报告或评审意见等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乙方所提供服务不得侵犯任何其它相关方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2.乙方应独立完成委托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委托任务转包或分包;不得无故不接受委托服务任务或者中途中止服务;3.配备与委托事项工作要求相适应、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工作组,主评人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4.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5.在合同约定时问内完成相关工作,提交符合要求的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6.乙方在完成服务并通过验收后,有权按委托合同约定取得委托服务费用。签约双方承诺严格遵守《泰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7.获取服务项目相关数据及资料;8.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绩效评价信息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及保密工作;9.其他合同未尽列的权利义务。十、合同变更4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的,包括合同履行主体、委托事项、履行期限、合同价款等,经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形式变更合同。如果由于甲方工作计划调整、任务变化等原因造成项目成本增加或者减少并进而需对合同价款予以调整的,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十一、合同解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签署-合同书面解除协议:(一)委托合同确定的评价任务取消;2(二)乙方人员配备发生变化导致丧失履约能力;(三)合同一方出现重大违约或预期违约;:(四)不可抗力等其他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情形;(五)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十二、违约责任1.乙方延迟提供服务,每延迟1日,按合同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2.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7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受托工作的,甲方可视具体情况拒付部分或全部委托服务费用。5.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5旦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擅自分包,中标单位如转包合同或擅自分包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10%的违约金。十三、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7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四、税费发生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五、争议解决办法5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2方式解决:1、提交泰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泰山区人民法院诉讼。十六、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十七、其他系终止。1本合同一式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叁份,代理机构贰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规定事项完成后双方委托关十八、合同融资事项t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泰安银行岱道庵支行账号:106500841401018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38-2199077签订日期:2025.9.5签订日期:20.9.5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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