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污染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调整初步设计 重金属污染环境综合治理采购合同公告(大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



一、合同编号: 12N0077635102025601
二、合同名称: 广西大新铅锌矿矿区重金属污染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调整初步设计合同
三、项目编号: CZZC2025-C3-240165-GXJC
四、项目名称: 广西大新铅锌矿矿区重金属污染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调整初步设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大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 大新县桃城镇安平大道39号
联系方式:0771-3622097
供应商(乙方):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地 址:柳州市东环路12号、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255号
联系方式:1378802732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广西大新铅锌矿矿区重金属污染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调整初步设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广西大新铅锌矿矿区及周边区域,主要针对大新铅锌 矿矿区重金属污染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实施区域。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广西大新铅锌矿矿区重金属污染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并协助采购人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协助开展施工过程中建设内容发生重大调整时的相关工作;项目竣工后设计 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到相关部门审核。 服务标准:详见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800000.00
合同金额: 8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到相关部门审核。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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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金属污染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调整初步设计 重金属污染环境综合治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