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洪涝联合调度分析 专业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指挥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000-FW2025-09598
二、合同名称:大运河典型河段沿线流域区域城市洪涝联合调度分析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09598
四、项目名称:大运河典型河段沿线流域区域城市洪涝联合调度分析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省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指挥中心
联系方式:15051811678
供应商(乙方): 江苏省太湖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529569817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大运河典型河段沿线流域区域城市洪涝联合调度分析
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09598
比选方式: 邀请比选
服务品目: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项目预算: ¥250000.0
项目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5号江苏水利大厦
采购单位: 江苏省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指挥中心
联系人姓名: 江苏省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 15051811678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248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12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08 15:56
合同(大运河典型河段沿线流域区域城市洪涝联合调度分析).pdf
合同编号:FZ2X-0k-202500技术服务合同大运河典型河段沿线流域区域城市项目名称:洪涝联合调度分析委托方(甲方)江苏省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指挥中心受托方(乙方):江苏省太湖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8月签订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合同主要条款委托方(甲方):江苏省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指挥中心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委托代理人:姚俊琪项目联系人:焦野联系方式:15051811678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上海路5号电话::025-86338712传真:025-84731680电子信箱:375771934@qq.com受托方(乙方):江苏省太湖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法定代表人:展永兴项目联系人:唐仁联系方式:13915593645通讯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横泾街道东撷翠路2号电话:0512-65251062传真:0512-65251062电子信箱:398091886@qq.com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对大运河典型河段沿线流域区域城市洪涝联合调度分析提供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和内容:选取苏南运河作为典型河段,调查及整理苏南运河现状工程体系;理清苏南运河沿线主要圩区现状(圩区基本情况、堤防、地面高程、排涝泵站情况等);分河段梳理分析圩区排涝调度与流域、区域洪涝调度的协调性,提出调度协调优化建议;提出苏南运河发生超标准洪水等应急情况时的限排调度原则,细化调度具体措施;形成报告。2.技术服务的方式:编制提交《大运河典型河段沿线流域区域城市洪涝联合调度分析报告》。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省内)。2.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3.技术服务进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报告初稿;120天内完成编制,通过验收。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报告编写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满足大运河沿线水利工程洪涝联合调度优化需要。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无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大运河沿线水利工程实况洪涝调度成果大运河典型河段流量、水位监测资料(2)(3)无2.提供工作条件:传用j(1)必要的工作衔接与收集资料配合C173.其他:无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必要时。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贰拾肆万捌仟元整(¥248000.00)(包干使用)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合同签订后,支付50%合同款;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成果进度适时支付;最终成果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额的100%。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苏州市吴中支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51号帐号:32201997536059998899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2.涉密人员范围:无3.保密期限:无4.泄密责任:无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2.涉密人员范围:无3.保密期限:无4.泄密责任:无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30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编制并提交《大运河典型河段沿线流域区域城市洪涝联合调度分析报告》。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满足大运河沿线水利工程洪涝联合调度优化需要,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验收会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南京第八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乙、双)方所有。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应当视情况支付合同总价的30%以上至100%的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甲方原因除外)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应当视情况支付合同总价的10%以上至50%的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焦野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唐仁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日常联络。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提交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无第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技术背景资料:无2.可行性论证报告:无3.技术评价报告:无4技术标准和规范:无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无6.其他:无:_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江苏省水星灾害防御调度指挥中心(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名)al2025年8月29日乙方:江苏省太湖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章)d(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25年8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洪涝联合调度分析 专业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