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合同公告(旬邑县太村镇初级中学2025)
一、合同编号:SXDZZ(2025)194号
二、合同名称:太村镇初级中学2025-2026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SXDZZ(2025)194号
四、项目名称:太村镇初级中学2025-2026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旬邑县太村镇初级中学
地址:旬邑县太村镇
联系方式:19991026612
供应商(乙方):咸阳万众一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城关镇东关村河堤路6号
联系方式:155961432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
1(批)
¥619,850.00
¥619,850.00
详见投标文件
合同金额: 619,85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壹万玖仟捌佰伍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9月01日至2026年07月05日
履约地点:旬邑县太村镇初级中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旬邑县太村镇初级中学2025-2026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合同.pdf
旬邑县太村镇初级中学
2025年09月09日
旬邑县太村镇初级中学2025—2026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合同洗天村镇级中学甲方:乙方:咸阳万众一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026年8月30日S01088-旬邑县太村镇初级中学2025-2026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合同甲方:Kadh乙方:咸阳万众一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可合同专用章经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甲方20252026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食材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一、合同期限自2025年_9月1日至2026年7月5日。二、服务内容乙方负责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向甲方配送新鲜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三、合同价款1.甲方依据配送食材数量(重量)向乙方支付食材费用,食材采购、包装、贮存、分拣、运输配送、检验、询价等过程中产生的设施设备、人员工资、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2.食材结算金额=单价(市场价)×(1-优惠率2%)×数量(重量)。3.新鲜蔬菜、干菜、调味品原则上每月随市场价调整1次。四、资金结算1.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由甲方依据乙方当月实际配送食材种1后,支付当月食材费用。3.支付方式:对公银行转账。4.市场价以询价小组公布的价格为准。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安排专人与乙方进行沟通、对接。2.甲方应根据就餐人数及食谱确定每周所需食材种类及数量、重量,并提前告知乙方。3.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复秤验收工作,认真查验、核对食材种类、质量、数量或重量,索取、查验、留存相关证票和检验报告等,确认无误后,甲方及乙方应现场签字确认。4.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非甲方所需食材、包装破损食材、质量不达标或感官性状异常食材、过期或临过期食材、无相关检验检疫证明食材等各类不合格食材。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不合格食材,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食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证明。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每批次蔬菜农残检验合格证和乙方盖章(或签字)小票凭证(配送清单),并对乙方所供食材进行抽检。8.甲方有权对乙方履约及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建立乙方诚信档案。9.甲方应积极对双方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确保问题及时解决,不影响食材配送。10.若甲方收货时间、地点、人员等发生变化,甲方应提前告知2乙方。(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7方应严格履行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承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要求完成合同期内甲方食材供应。2.乙方不得转包、分包食材供应业务或擅自更换履约人。3.乙方应有符合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的食材贮存库房、设施设备、配送车辆等,规范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和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具有专职管理人员和足量从业人员,及时全员办理健康证。4.乙方应确保运输车辆和周转包装容器的清洁卫生,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5.乙方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台账记录,安排专人与甲方做好日常沟通、对接。6.乙方应从合法、资质齐全、诚信可靠的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采购食材,采购时应查验食材质量,及时索证索票,确保食材质量合格且源头可查。7.乙方应及时统计汇总甲方所需食材种类及数量、重量,不得随意调整。干菜、杂粮、调料原则上每周配送一次,蔬菜原则上每周配送两次,乙方应按要求、按时采购、配送至甲方,与甲方工作人员做好货物验收、复秤、交接等工作并签字确认。8.乙方供应食材应符合质量及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供应以次充好、贴牌、假冒伪劣、掺假掺杂、过期、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感官性状异常或无生产商、3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不合格食材。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食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证明。10.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批次食材相关信息、蔬菜农残检验报告和乙方盖章(或签字)小票凭证(配送清单),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11.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天气导致的大雪封路等)导致不能按时供货时,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可由甲方按照所需就近采购,并提醒甲方索证索票,食材采购费用由乙方负责结算。1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服从甲方管理,食材配送车辆在通过校园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鸣笛,不得影响教育教学秩序及危害师生安全,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发生矛盾、争执、打架斗殴等或围攻、威胁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任何媒体随意发布与甲方有关的不当言论、随意抹黑甲方、制造舆情或越级上访、投诉等。13.乙方承担食材采购、贮存、分拣、运输配送期间的场所、设施设备、人员等一切安全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14.乙方有对甲方相关信息、数据、工作内容保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向外透露、传播,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15.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相关部门检查、检验、检疫等,严格按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按时限将整改情况报告相关部门销号。16.乙方应确保向甲方供应食材的卫生和安全,若甲方师生发生4食品安全事件,乙方应全力配合调查处置工作。若确因乙方供应食材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件(以官方检验、检测为准),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17.若乙方送货时间、人员等发生变化,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18.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技术指标,均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19.若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性供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按时将货物送至甲方。六、退出机制及违约责任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若发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同时,乙方应无条件退出,且乙方应承担甲方因乙方退出而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在投标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作假或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2.因食材原因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件。3.在合同期内因违法违纪违规经营,受发改、财政、市场监督、卫健、农业农村等部门行政处罚。4.未保持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经整改仍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条件。5.转包、分包食材供应业务或擅自更换履约人等违约行为。6.在配送食材过程中,不服从或不配合学校管理,乙方员工与学校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等发生纠纷争执、打架斗殴,对学校工作人员进行围攻、威胁等。7.因送货不及时(不可抗力除外)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及时送货未及时告知甲方,导致甲方不能正常供餐。58.不按甲方要求的种类和数量配送,随意调整,被甲方告知后拒不整改。9.故意串通哄抬价格、无理取闹、造谣生事、垄断经营、拒不履约等。10.乙方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违规中标等行为。11.供应食材不符合质量及食品安全标准,如以次充好、贴牌、假冒伪劣、掺假掺杂、过期、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食材无生产商、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问题。12.乙方应主动提供相关证票,不能及时向甲方提供且甲方索取后拒不提供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蔬菜农残检验合格证、和供货商盖章(或签字)小票凭证,或随意向甲方提供空白票据、虚假票据。13.在甲方及相关部门检查中发现质量及食品安全问题责令整改,乙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或拒不整改。14.食材配送到甲方后,乙方不配合甲方履约验收、签字,且被甲方提醒后拒不签字。15.乙方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必须退出的行为。七、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壹份,旬邑县教育局壹份。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甲方:(盖章)(盖章))乙方-ei同专用章5601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樊点(签字)代理人:代理人:(签中)46104290100840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日期:20年8月2日日期:02年8月30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