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台式计算机采购合同公告(上海临港新片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
一、合同编号:11NMA7CYTAGX20252201
二、合同名称:关于2025年X2路停保场台式计算机采购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2501201000000237068
四、项目名称:上海临港新片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临港新片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广祥路158号
联系方式:13298118038
供应商(乙方):上海文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倪海鸿(女)
地址: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新区惠南镇城西路200号8楼18室
联系方式:1800190053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HP Pro SFF 280 G9 Desktop PC-2A03620005A
数量:3.00
单价(元):5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HP Pro SFF 280 G9 Desktop PC-2A03620005A
2.合同金额(元):
174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9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关于2025年X2路停保场台式计算机采购的框架协议合同(11NMA7CYTAGX20252201).pdf
上海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MA7CYTAGX20252201,11NMA7CYTAGX20252201采购单位(甲方):上海临港新片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供货商(乙方):上海文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双方根据合同编号为11NMA7CYTAGX20252201《上海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之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通过直接选定和二次竞价等方式确定合同成交结果,现就合同履行事宜,签订本采购合同。一、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编号货物名称规格描述数量单价(元)合计(元)1GQ310000000250827200134-1HPProSFF280G9DesktopPC-2A03620005AHPProSFF280G9DesktopPC-2A03620005A3(件)5800.0017400.00总价(元)17400.00其中国库资金支付(元)0.00自筹资金支付(元)17400.00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二、合同价款与支付(一)合同价款为(大写):壹万柒仟肆佰元整,合同价款包括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和服务费、政府规费、税金等。(二)合同价款中,0元按照下列第一种方式支付;17400元按照第二种方式支付。1、买方在收到货物并经验收合格并签署《上海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货物交付验收单》后,十个工作日内申请国库集中支付。2、买方在收到货物并经验收合格并签署《上海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货物交付验收单》后,自行支付。(三)合同价款直接汇到卖方的开户银行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惠南镇支行银行账户:4481592316383、单价固定三、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履行地点:浦东新区广祥路158号履行方式:卖方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1/3四、其他事项1、卖方负责按照买方订单提供相应商品,并负责商品的仓储、保管、打包、运输、配送、装卸等全部工作,从备货开始直至商品送达前发生的任何风险均由卖方自行承担,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由卖方负责将买方订购的产品送到买方公司指定地点(无特殊指定则送买方联系地址),卖方负责卸车。运输与装卸货所需的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之中。3、安装调试与技术服务:若货物涉及安装与调试,卖方应派遣服务工程师配合买方进行安装、调试与技术服务。4、在预计可装运前【15】天,买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经买方确认后方能发货。5、送达:卖方应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将买方所需商品准时送达至买方指定地点,并经买方指定工作人员验收合格且书面签收后,视为送达。买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的货物签收和检验并不代表减少卖方对产品质量所承担的责任,卖方仍然必须承担产品质量的全部责任。因卖方原因导致买方需要重复检验的,买方在重复检验中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6、卖方送达的所有物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由买方安排人员做好物资验收工作,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买方指定地点。7、买方逾期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卖方计付违约金直至买方完成逾期价款支付之日止,买方逾期支付超过三十日的,卖方有权拒绝向买方提供新的订单商品。如卖方未按时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有瑕疵,买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8、卖方逾期送达商品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送达商品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买方计付违约金直至卖方送达之日止,买方有权从对卖方应付未付的款项中直接等额扣除。在卖方完成商品送达前,买方有权对该商品价款不予结算、支付且不视为违约。如卖方交货延迟超过30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卖方由于其违约行为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造成的损失的,仍应对差额部分负责。9、卖方送达商品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0、若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买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解除合同,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买方有权从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所受损失的,卖方应向买方赔偿不足部分。11、若卖方提供的货物不能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一定期限内修理、更换、重作,若在上述期限内经修理、更换、重作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要求或者卖方不履行上述义务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买方有权从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所受损失的,卖方应向买方赔偿不足部分。12、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买方在合同项下的其它权利。13、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商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是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由符合法律法规的制造商生产、出厂认证合格且尚未超过质保期(非临期)的商品。如发生在质量问题导致使用者生命财产损害的,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14、卖方为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商品品质及服务品质负责,不得对买方进行恶意推销、捆绑销售、设定强制消费等不符合消费者权益的行为。15、卖方从买方得到的采购信息,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16、质保期为3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在上述质保期限内,卖方对所供产品的质量负有全责,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按甲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及时、免费进行修理、替换。本合同实施质量终生制,在产品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仍然有满足买方服务要求或提供备品备件、易耗品有偿服务的义务。17、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买方有关的经济业务活动。18、卖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向买方工作人员19、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买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严禁组织各种形式的赌博和色情活动。20、卖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廉政建设规定,应当保持与其他参建方进行正常业务交往,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其他参建方工作人员索取任何形式的利益。21、买方工作人员违反条款的,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调离岗位、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有犯罪嫌疑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22、若在合同有效期内受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影响,买卖双方可以就此合同另行协商,未达成新的合同之前,双方仍履行本合同。23、买方有权根据自身要求卖方调整产品交货期,卖方应给予满足,且买方不承担因产品交货期调整而产生的任何费用。24、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5、卖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后,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买方开票信息如下:名称:上海临港新片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10000MA7CYTAGXG开户行及账号:交通银行上海临港支行310069503013005071621本合同履行事项及未明确约定事项,使用《上海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并为其组成部分。2/3五、合同的生效本协议在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甲方: 上海临港新片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乙方: 上海文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广祥路158号地址: 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新区惠南镇城西路200号8楼18室电话:17702185236联系人:电话: 18001900531胡伟波联系人: 张惠芳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惠南镇支行银行账号:448159231638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台式计算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