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视剧播映权授权许可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台2025)
一、合同编号:11N45849319320259001
二、合同名称:电视剧播映权授权许可合同(彭德怀元帅)
三、项目编号:6600002526AE8B6D42844
四、项目名称:2025兵团广播电视台电视剧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台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爱民路439号
联系方式:18199152080
供应商(乙方):乌鲁木齐农垦影视节目发行中心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联系方式:1356596216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电视剧播映权授权许可合同(彭德怀元帅) 数量:1.00 单价(元):756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756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彭德怀元帅合同.pdf
电视剧播映权授权许可合同编号【2025-21】供片方(甲方):乌鲁木齐农垦影视节目发行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南巷1号科技数码大厦1栋26层26-01邮编:830002电话:13565962162联系人:武军民播映方(乙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台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爱民路439号邮编:830000电话:13999854567联系人:解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双方就本期电视剧《彭德怀元帅》播映权授权许可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甲方将拥有发行权的电视剧《彭德怀元帅》(以下称“该剧”)有偿许可乙方使用。第二条甲方授权许可给乙方使用电视剧名称及版权约定:1、电视剧名称《彭德怀元帅》(发行许可证号:广剧)剧审字(2016)第009号)2、电视剧集数:36集3、电视剧发行方式:有偿4、电视剧轮次:多轮5、许可使用范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台电视播映权;6.许可使用有效期:两年,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自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取得本合同项下权利,授权期限可随播出日期起授权。7、附随文件: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复印件、发行许可证复印件、授权书(所有文1件需加盖甲方公章):8、若甲方不能及时提供全套合法手续(指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复印件、授权书)则本合同无效:若由于甲方版权出现法律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此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9、其他相关资料:a)影像资料:视频数据分辨率:1920×1080,帧率:50i,幅宽比:16:9采样:4:2:2,量化:10bit,压缩:MPEG2IBPGop=12Ref=3,码率:50MbpsMXFOP1A。1.音频数据:采样:48Khz,量化:PCM24bit,轨道:最高8轨(可包含DolbyE)2.音频为连续不间断信号,因节目内容静音需求,静音处时长不得超过6秒。3.整体声音电平大部分应控制在-18dBFS--10dBFs,音频幅度不能长时间低于-25dBFs4.声音通道分配:节目声道规定为声道1(CH-1):只用于记录解说词。b)电子版资料:剧情简介。第三条电视剧播映权许可使用价格:1、电视剧播映权转让费:2100元/集,36集,合计人民币:75600元(大写:柒万伍仟陆佰元整),硬盘由甲方提供。3、以上共计人民币:75600元(大写:柒万伍仟陆佰元整)。第四条供片方式及付款方式乙方在合同签订收到甲方全部资料及硬盘介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电视剧播映权转让费的100%,即人民币75600元(大写:柒万伍仟陆佰元整)。甲方指定收款帐户信息如下: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犁铧街(兵团)支行帐户名称:乌鲁木齐农垦影视节目发行中心帐号:30-703201040000071行号:103881070328乙方指定邮寄地址: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台2收件人:解春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爱民路439号电话:13999854567第五条其他条款:1、甲方应在乙方付款前向乙方出具相应数额的正规增值税电子发票,税率为1%。乙方开票信息如下:企业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台纳税登记号:12990000458493193H营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爱民路439号电话号码:0991-8856005银行账号:30703301040000434开户行:农行新疆兵团分行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2、甲方保证是该剧的合法发行者,拥有转让该剧播映权的发行权利,并向乙方出具该剧发行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若由于版权问题,第三方与乙方发生纠纷,造成乙方损失,则由甲方全部承担。3、甲方提供该剧的全部播出带并保证播出带的质量,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及时免费调换。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做好本剧的宣传工作,保证向乙方提供本剧的故事梗概等相关资料。5、乙方必须保证在取得该节目后,仅在授权范围内安排播出,并完整播出甲方提供之节目带内容。否则,乙方擅自转让授权的,由此所得收益均归甲方所有,并按照本协议授权许可费用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6、甲乙双方须遵守本合同,并按本合同履行各自责任。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约定的授权期限届满为止:授权期限届满时,按本合同许可乙方使用的该剧相关权利无条件由甲方收回,乙方不得再行使用。8、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如有修改之处,双方以友好协商之态度签定补充协议3或传真确认,任意一方单独修改均为无效。9、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为双方相互沟通的正式联系方式,一方向另一方以上述联系方式发出的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均视为向收件方作出的有效沟通知。任意一方对上述联系方式作出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告知合同向对方,未如约履行告知义务的,本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继续有效。10、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任意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届时守约方因追回损失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邮寄送达费均由违约方承担。(以下无正文)甲方:乌鲁木齐农垦影视节目发行中心乙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台志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2025年月日日期:2025年月日4·1授权书我公司拥有电视剧《彭德怀元帅》的合法版权,现根据以下所列范围正式授权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台:授权节目:《彭德怀元帅》发行许可证号:(广剧)剧审字(2016)第009号授权范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台电视播映权授权期限:两年,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以上电视剧在授权范围及授权期限内,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台独家享有电视播映权。特此授权。乌鲁木齐农垦影视节目发行中心2025年月百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视剧播映权授权许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