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党政办租车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办事处2025)
合同编号:370214106002202500044_001
合同名称:党政办租车参加市、区领导现场督导环境督查相关地点位、企业生产等活动
项目编码:SDGP370214000202501001429
项目名称:党政办租车参加市、区领导现场督导环境督查相关地点位、企业生产等活动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办事处
地址:null
联系方式:15689931990
供应商(乙方):青岛泰运出租客运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康德居5号楼3单元302
联系方式:13953203299
合同签订日期:2025-06-11
合同金额:0.14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规格型号:大中型
主要标的数量:2
主要标的单价:0.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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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合同甲方(租赁方):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办事处乙方(出租方):青岛泰运出租客运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车辆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乙方将厂牌型号:中型客车:西辆,手续、保险齐全,出租给甲方使用(临时车辆租赁)。二、租赁期为2025年6月11日当天。三、租赁费为人民币14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元整。四、乙方承担车辆费用,包括:司机、燃油、维修保养、保险、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五、租赁车辆由甲方统一调配使用,工作时间为:甲方约定时间,乙方需服从甲方随时调度。六、乙方的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额不得低于150万元。七、特别约定:1、甲、乙双方实际是一种承运合同关系,本合同项下的出租车辆,所有人与维保人均是乙方,乙方不得将车辆出租或变相出租给他人。如甲方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自燃或泡水等情况时,甲方必须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处理事后车辆维修与索赔等事情。2、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改车辆所有权与管理权。坏等应由甲方按照实际价值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3、租赁期内,甲方须保证乙方车辆的完整性,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丢失及损甲方:乙方:纪玉关2025年6月11日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党政办租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