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合同公告(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
一、合同编号: 4530324HT2025007640201
二、合同名称: 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0324JH202500764
四、项目名称: 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 曲靖市罗平县白龙路与万峰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874-8212284
供应商(乙方):曲靖同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三江国际车立方C1栋
联系方式:183883673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新职业新工种类)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执行(若服务期间上级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08000
合同金额: 40.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自签订培训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至少完成一个班培训任务,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不少于90%的培训任务,2026年12月31日前100%完成培训任务。地点:罗平县各乡(镇、街道)。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同(2包).pdf
合同(2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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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包件名称: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新职业新工种类)包件编号:4530324HT2025007640201甲方: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乙方:曲靖同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方就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培训目标及内容1.培训目标:严格按照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培训任务并提供后续服务。2.培训职业(工种)、人数、取证类别、等级、取证条件:职业(工种类别)培训人数(人)取证类别取证等级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新职业新工种类)360以实际培训工种为准以实际培训工种为准3.培训要求:中标培训机构不能按规定的培训服务期限及要求开展培训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二、培训服务期限及要求1.培训期限:自签订培训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2.培训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至少完成一个班培训任务,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不少于60%的培训任务,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不少于90%的培训任务,2026年12月31日前100%完成培训任务。三、培训方式及要求1.培训方式:技能培训采用线上与线下集中教学,以理论和实操结合、实操为主的方式进行:创业培训按相关规定采用线上与线下集中教学方式进行。2.培训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执行(若服务期间上级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2.1甲方明确培训工作负责人,指导、监督乙方完成培训任务。2.2乙方委派培训工作负责人,负责制定培训方案、组织招生、实施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2.3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开班前将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学员信息等开班审批资料报甲方审核。2.4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开班审批资料后,及时回复审核意见。2.5乙方应根据“法治社会”建设要求,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不少于一个课时的教学和课程计划。2.6乙方负责培训人员的教育教学管理、安全管理和日常管理,对违反培训纪律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培训人员,有权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其培训。2.7培训结束,乙方聘请具备资质的评价鉴定机构对学员进行评价鉴定考试(考核),并将评价鉴定考试(考核)成绩、取证情况和鉴定发票(培训合格证类工种无需提供鉴定发票)在申报补贴时一并提交给甲方。2.8甲方协助乙方为参训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乙方须在培训期间或培训后两个月内为参训人员提供推荐就业岗位、职业指导、创业指导、后续跟踪等服务。四、培训费用及结算方式1.培训费用(若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文件规定执行)技能培训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人社通(2025)19号)等规定执行。创业培训按照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印发(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组织实施规程)等技术文件的通知》(中就培函(2025)6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9)68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开展网络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8)136号)等规定执行。2.结算方式(若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文件规定执行)培训费、评价费、生活交通费(若有)采取“先垫后补”的办法结算。培训结束评价鉴定考试(考核)后,乙方按规定提交有关凭证,向甲方申请各项补贴,甲方按规定及时审核拨付。2.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培训任务。技能培训培训结束评价鉴定考试(考核)合格率达95%及以上,按100%拨付培训补贴:考试(考核)合格率达到80%(含)-95%的,按80%拨付培训补贴:考试(考核)合格率低于80%的,不给予培训补贴。评价鉴定考试(考核)合格率=考试(考核)合格人数÷参加考试(考核)人数。创业培训培训结束按照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印发(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组织实施规程)等技术文件的通知》(中就培函(2025)6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9)68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开展网络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8)136号)关于创业培训类合格率的相关规定决算。2.2按时按质做好培训期间及培训后推荐就业、后续跟踪服务。培训期间及培训后两个月内为参训人员提供推荐就业岗位和职业指导、创业指导、后续跟踪服务,按100%拨付职业培训补贴;没有为参训人员提供推荐就业岗位和职业指导、创业指导、后续跟踪服务或所推荐就业岗位与培训内容关联度过低、后续跟踪服务质量过低的扣减10%以内拨付职业培训补贴。2.3培训期间能及时报送甲方所需影像资料、文字资料,按以上相应比例拨付职业培训补贴,否则扣减5%拨付职业培训补贴。2.4对培训期间督查、检查发现问题,不按要求和时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每次扣减当期培训班5%培训补贴。2.5以上规定先按2.1约定拨付比率计算后,在此基础上按2.2、2.3、2.4的约定计算最终拨付金额。鉴定(认定)补贴始终按符合补贴人数100%拨付。2.6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培训任务或违反法律法规的,不予拨付职业培训补贴。2.7报送纸质补贴申报资料不规范、不严谨,存在错误、漏洞、涂改情形,退回补充完善三次仍未达到要求的,不予拨付职业培训补贴。3.收款人账户3.1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收款账户信息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收款人(全称):曲项同帆业技能培训权有限公。开户行(全称):广发银行股伤有限司曲消南宁西行账号:955088710613/001433.2乙方名称若与收款人名称不一致的,乙方应作以下说明:五、甲方权利和义务1.审查乙方的培训方案,对培训方案提出修改要求。2.审查乙方的师资配备,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提出更换要求。3.检查培训工作质量,对培训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提出整改要求。4.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出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事项等方面要求。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监管规定,甲方有权提出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六、乙方权利和义务1.使用“云南省职业技能培训系统”进行培训申报、过程管理和补贴申报。2.制定培训方案,配备培训设施、设备,安排符合培训目标和要求的师资力量,确保培训质量。3.对培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期间出勤、考勤、纪律管理和培训质量管理。4.为培训人员办理进入培训、实习场所的相关手续。5.建立健全参训人员基本情况、培训职业(工种)、培训期次、培训时间、考核结果、就业创业及跟踪服务档案痕迹资料,严格按照就业机构规定内容归档。档案痕迹管理应以培训班次为单元,在档案袋上标明档号、案卷题名、日期、保管期限等。6.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职业培训标准规定的教学大纲和计划,结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认真组织培训教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教学内容,每日如实填写考勤记录等相关管理资料,加强各项管理,保证培训质量。7.使用规定职业培训教材: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虚报学员数量套取补贴;不得缩短学时、变更教学计划、扩大培训学员范围;未经允许不得以人社局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名义开展培训;不得非法颁发或者伪造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8.培训期间和培训后及时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及后续跟踪服务,促进培训学员实现就业创业,并达到约定(承诺)的培训效果。9.乙方应保证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安全。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培训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0.乙方应保证培训环境在培训期间不受损坏。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环境遭到破坏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七、履约验收方案1.验收主体: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验收时间: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般程序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实施验收、出具采购项目验收书。5.履约验收内容:①组织培训开班情况(包括教学内容、考勤记录、教学管理情况记录、培训方式、考核事项等);②申报补贴情况:③培训后实现就业以及后续就业跟踪服务;④对培训期间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培训任务履约率;廉洁纪律情况;⑦培训期间影像资料、培训全过程资料归档情况案。6.履约验收标准:符合“第四章采购需求政策文件”等规定。并取得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若服务期间上级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八、保密在合同履行期间,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成果甲乙双方负有保密义务。九、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乙方培训任务的。2.乙方违约责任2.1乙方擅自委托其他机构或分包、转包和刷课的培训项目,一律不纳入补贴范围,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并纳入职业培训失信管理,接下来三年内不得参加罗平县的职业培训投标活动。2.2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训任务或不诚信履约、中途放弃办学、放弃培训或未按合同相关约定、出现重大负面影响及上级部门的监管规定执行等情况,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培训机构将作为失信机构记录在案,接下来三年内不得参加罗平县的职业培训投标活动。十、合同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经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2.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合同内的职业(工种)培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3.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标不能实现,经双方协商同意的。3.2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纪律规定,被勒令终止培训的。3.3培训机构不能按规定的培训服务期限及要求开展培训的。十一、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甲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1.本合同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3.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补充协议(若有)。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联系人:当创单位地址:邮政编码:65580电话:0874-8012842005年9月8日乙方(盖章)传真法定代表人:华润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包季间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18388367371传真2025年9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职业培训服务机构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