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咨询服务 档案归档管理采购合同公告(雷波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 N5134372025000084-1-1
二、合同名称: 雷波县资金绩效及项目资产管理咨询服务(二次)
三、项目编号: N5134372025000084
四、项目名称: 雷波县资金绩效及项目资产管理咨询服务(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雷波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锦城镇新街114号
联系方式:0834-8885874
供应商(乙方):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中心C座23层
联系方式:1861359898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雷波县资金绩效及项目资产管理咨询服务供应商1名。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25400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254.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雷波县资金绩效及项目资产管理咨询服务合同.pdf
雷波县资金绩效及项目资产管理咨询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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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波县资金绩效及项目资产管理咨询服务项目委托合同书雷波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时间:2025年9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专项评价项目提供服务事宜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合同正文与附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系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第二条工作内容(一)数据采集与整理: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地,对2021年以来的衔接资金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投标情况、财务数据、实施情况、效益发挥等海量资料逐项进行收集汇总审核,形成规范、标准的台账,并运用专业软件进行清洗、比对、分析,以确保提交的绩效数据真实可靠、逻辑严密,符合考核评价要求。组织各项目业主单位按照统一档案目录规范归档。(二)开展绩效评估:依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按照国家评估标准,对重点项目按照衔接资金绩效考核要求进行实地勘查、抽样测评、民意调查等程序,出具独立客观的绩效评估报告。收集整理2013年以来的扶贫和帮扶资产数据,系统分析,查找问题,并针对项目资产管理中的难点痛点问题提供专业意见与整改建议,形成规范的扶贫和资产台账(属于经营性资产的建立精准的“四个一批”台账),按照各级资产管理要求协助各资产单位完善资产确权移交管护等相关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全县扶贫和帮扶资产台账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将项目资产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其中资产权属为村集体的还要全部录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三)档案资料规范化建设:按照档案管理精细化标准,统一购置档案专用设备用于档案资料整理、归档,所有设备需符合国家、行业使用标准,规范完善后所1有设备权属为雷波县农业农村局。对2021年以来项目档案、资产档案资料进行重新整理、归档、编目,实现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管理,便于随时查阅调用。第三条甲方的义务(一)应乙方要求,甲方负责协调各项目部门配合乙方收集项目资产数据及项目实施资料。甲方提供的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划分、管理制度等文件版本,以中标公示时间为有效时间节点。(二)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甲方的内部协调工作。(三)项目执行期间及时对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进行接收、意见反馈以及成果审查验收。(四)如乙方无违约情形,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五)对本合同条款内容,以及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乙方拥有所有权和/或使用权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项目建议书、调查问卷、项目过程文件等)负有保密的义务。甲方应合理限制其内部接触乙方有关资料的人员范围,非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或许可其使用,亦不得自行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一)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本协议第二条的工作内容。(二)指定项目负责人配合甲方做好项目协调工作。(三)根据甲方对项目成果的反馈意见进行解释说明或修改完善,且无需甲方另行支付费用。(四)根据项目任务,配备评价顾问团队,确保人员力量到位并保持人员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五)对本合同的签订、合同具体条款内容,以及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2悉的甲方拥有所有权和/或使用权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战略、组织管理、流程和制度、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技术资料、会议纪要、财务数据等)负有保密的义务。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或许可其使用,亦不得自行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六)在开展服务期间,乙方自行安排住宿、交通等一切事宜,自行为派遣人员购买相应的、必要的保险,选择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住宿场所和合规交通工具,自行承担安全责任。第五条委托服务时间本项目起止时间(即委托服务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240日内完成,具体以甲方与乙方共同商定的工作计划为准。第六条项目负责人要求一)双方须指定本次项目的负责人,负责项目沟通对接。(二)若因客观原因一方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对方。7(三)甲方项目负责人:陈浇茂联系方式:14780612959。(四)乙方项目负责人:张桐辉联系方式:18613598984。10第七条项目成果提交审查与通过(一)项目成果提交乙方以报告电子版形式向甲方提交各阶段成果,甲方项目负责人(或者指定代理人)应在收到文件后及时组织审核、讨论。(二)项目成果验收甲方签收成果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验收,出具评审意见,并告知乙方。乙方依据书面反馈意见及时完成修改,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重新提交给甲方;如甲方无反馈意见,则由甲方填写并向乙方提交《项目成果验收单》(见本合3同附件),视该项目成果通过验收。若甲方在签收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未向乙方提出反馈,乙方负有提醒催告义务,经乙方通过电子邮件提醒催告3个工作日后,甲方仍未有书面反馈意见的,视该项目成果通过验收。第八条项目成果及表现形式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项目成果清单序号提交成果最终提交成果的格式备注1《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纸质报告、电子文档PDF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0日内完成22021年-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台账纸质报告、电子文档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成32013年以来扶贫和帮扶资产台账,并录入相关管理平台纸质报告、电子文档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成4项目档案归档管理实地验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0日内完成(一)本合同委托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2,540,000.00元(大写:贰佰伍拾肆万元整)。该金额为含税金额。(二)费用说明:上述费用包括乙方工作人员由于项目执行而产生的咨询费、审计费、档案整理费、交通费、税费等一切费用。(三)委托费用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总金额的3%(即人民币76200.00元,大写:柒万陆仟贰佰元整)的履约保函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在甲方支付第二期服务费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即人民币76200.00元,大写:柒万陆仟贰佰元整)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4满后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本合同生效后,在乙方如约完成合同工作并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项目成果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甲方的付款时间及付款金额以下表所列为准:款项金额(人民币)甲方应支付时间(以转款日为准)第一期服务费柴拾陆万贰仟元整(762,000.00)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且乙方正式进场开展工作后的10个工作日内。第二期服务费壹佰柒拾柒万捌仟元整(1,778000.00)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全部项目成果,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经甲方验收结论为“好”的,支付第二期服务费的100%;经甲方验收结论为“较好”的,支付第二期服务费的30%;经甲方验收结论为差的,第二期服务费不予支付)。合计贰佰伍拾肆万元整(2,540000.00)乙方在在每次申请拨款时,应提供应收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四)付款方式:银行汇款(乙方账户户名: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石桥支行开户账号:11050501040001543第九条违约责任条款(一)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甲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已发生(按工作时间计算)的相应费用,并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总额10%作为违约金;(二)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者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当向甲方退还已支付的委托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委托费用总额10%作为违约金。(三)乙方违反合同第五条约定延误工作进度,逾期未向甲方交付项目成果,5应向甲方每日支付委托费用总额的2‰作为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四)由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造成项目拖期,项目周期顺延的,拖期超过20日,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五)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五款“保密义务”规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停止泄密,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乙方委托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六)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款“保密义务”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泄密,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甲方委托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第十条知识产权条款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按期全额支付各阶段项目费用后,相应的项目成果及在此成果基础上形成的新成果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享有该成果的署名权。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用作商业用途或公开发布,否则视为违约,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无违约情形,在甲方没有支付各阶段项目费用的情况下,甲方不享有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在未得到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对甲方以外范围公开使用则视为违约,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确保其提供的部分或全部工作成果/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等形式的侵权指控时,乙方负责处理一切事宜并承担全部责任,除此之外,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委托费用并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赔偿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和相关的费用。第十一条免责条款6合同履行如遇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该方有义务以书面的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交相应的证明。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不得由此认为对方违约而提出赔偿。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动4乱、行为等。第十二条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约束。第十三条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5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合同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予以解决:(1)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一致同意由雷波县人民法院作为本合同争议管辖法院。(2)提交评价报告签发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四条本合同与合同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同意达成书面协议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7(本质无正文,为本合同之签署页)乙方(签章):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甲方(签章):所(特殊普通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住所地: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中心C座23层邮编:邮编:100086联系电话:签订日期:2025年9月8联系电话:010-88579378签订日期:2025年9月8日8附件:项目成果验收单项目成果基础信息项目成果名称确认日期甲方项目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组员:乙方项目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组员:确认事项甲方确认甲方确认乙方项目组根据合同约定或协调约定,已于年月日提交,我方对此成果内容及形式均无异议。甲方签字或盖章:日期:乙方确认乙方确认本方项目组根据合同约定或协调约定,已于年月日提交,我方对此成果内容及形式均无异议。乙方签字或盖章:日期:9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管理咨询服务 档案归档管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