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奎屯市自然资源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奎屯市自然资源局
二、供应商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
三、采购项目名称:奎屯市自然资源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01101000023289744
五、合同编号:11NMB1934729202544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测绘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200000
20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奎屯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13209970172
传真:/
地址:奎屯市乌苏街2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奎屯市(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建设、核查、监管)项目 日期:8.27、金额20万元.pdf
合同登记编号:伊州国土规划技术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奎屯市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建设、核查、监管项目委托方(甲方):奎屯市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伊犁州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签订日期:70年8月日签订地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要求,合同双方就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建设、核查、监管项目的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一、内容、形式和要求1、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由伊犁州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承担奎屯市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建设、核查、监管项目。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2、此项目由伊犁州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以下简称“乙方”)实施完成,奎屯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协助配合。3、经费采取分批付款方式。4、项目成果符合有关的规程、规定等的要求。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和工期1、履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履行,至乙方向甲方提交合格成果、并经甲方和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工作经费止。2、履行地点:奎屯市(因实际需要变更服务地点,甲方应提前7日告知乙方)。3、履行方式:乙方提交合格项目成果,并经甲方及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检查合格。4、项目工期: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因特殊情况延长或缩短服务期限,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1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1、根据项目需要提供相关基础资料;2、负责保证乙方工作顺利进展,为乙方进场提供便利;3、保障项目款项按时到位,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4、负责定期检查、督促乙方工作进展。四、乙方责任和义务1、项目组须配备2人,其中:负责人1人、项目组员1人,专项负责项目实施,确保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4项要求按期完成全部工作内容。2、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及时完成奎屯市耕地资源分区分类更新分析报告、新增耕地稳定利用核查报告、数据库建立等工作;3、负责按相关技术规程提交合格成果、并通过不断完善最终通过上级验收合格。4、负责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五、验收、评价方法项目成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建设、核查、监管技术方案》提供数据成果,检查合格后数据库提交自治区国土综合整治中心2六、费用及其支付方式1、本项目总经费:项目经费为贰拾万元整(¥200000元)。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需变更项目内容、范围或技术要求,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因变更导致工作量增加或费用上升的,乙方的服务期限可相应延长,服务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2、付款方式(1)项目签订合同后,乙方组织作业队伍进场,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60%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2)乙方完成项目,经甲方及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检查合格后,向甲方提交的成果资料,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40%捌万元整(¥80000元)。3、其它由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因素(如地震、洪水、疫情等严重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造成工期延误或不能按期付款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七、违约责任1、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义务;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和按时支付工程款项;3、乙方应按合同要求的期限保质保量完成合同约定内容;4、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全部应付费用、违约金及实际债务的费用,违约金按合3同总价款的10%来缴纳。5、若乙方原因未能向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应技术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违约金按合同总价款的10%来缴纳。八、保密甲乙双方应履行保密义务,杜绝成果、技术资料或商业秘密泄露,如有泄密事件发生,由泄密方承担全部损失。九、争议的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十、项目成果全部成果需符合《自治区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建设、核查、监管技术方案》相关要求。十一、提交成果乙方向甲方提交_奎屯市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建设、核查、监管成果,提交内容《耕地资源分区分类年度更新报告》、《耕地资源分区分类年度更新数据库》、《新增耕地稳定利用状况核查报告》、《新增耕地稳定利用状况核查数据库》、《耕地储备库核查报告》。十二、其他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中有关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页无正文,为双方签字盖章页)委托方(名称)目受托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礼E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126540004582167353单位地址:单位地址:伊宁市飞机场路263号电话:电话:0999-7830563收款人全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营业部账号:账号:107006334788日期:期:年月日年月日日期:年月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测绘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