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新化县奉家镇人民政府2025)
新化县奉家镇渠江源川坳教学楼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0日
新化县奉家镇渠江源川坳教学楼工程
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新化县奉家镇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沐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化县奉家镇渠江源川坳教学楼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新化财采计[2025]0038
3、项目内容: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和附属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梁涌枫 18711852036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837551.00元
大写:捌拾叁万柒仟伍佰伍拾壹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 )全额付款:
( )预付款:
(√)分期付款: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 年 9月15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
2、地点:新化县。
3、方式:采购人组织并验收合格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新化县奉家镇人民政府
验收标准:依据合同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约定执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9月10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9月10日
合同订立地点:新化县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合同等。
附件下载:
新化县奉家镇渠江源川坳教学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1.rar
采购编号:新化财采计[202510038新化县奉家镇渠江源川坳教学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8建设单位:新化县奉家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湖南沐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第一部分承包合同书建设单位:新化县奉家镇人民政府(以下称甲方)施工单位:湖南沐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通过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新化财采计[2025]0038),新化县奉家镇渠江源川坳教学楼建设工程由乙方中标。为确保工程如期保质完工,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责任,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工程施工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新化县奉家镇渠江源川坳教学楼工程2.建设地点:新化县奉家镇渠江源村八方头组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或项目类别:新教复[2024]24号4.工程特征: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工程和附属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等文件中明确的内容为准。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承包范围及材料要求:1.以甲方提供的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施工图、新财评审[2025]115号财政预算评审报告及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量清单内容为承包范围。2.乙方采购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要遵循“质量优先、安全第一、环保严格”的原则,确保所有进场材料均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1必须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要求的品种、规格和质量等级,所有材料须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使用。三、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205年月1日始竣工日期:205年11月5日止。2.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四、质量标准:合格工程五、签约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捌拾叁万柒仟伍佰伍拾壹元整小写:¥837551.00元六、工程付款方式:1.付款人:新化县奉家镇人民政府2.付款方式:每月按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财政结算评审后支付至财政评审价格的97%,预留审定工程总价的3%做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所有付款均需财政资金到位后方可支付,因资金到位不及时造成延误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七、甲方的责任1.开工前,提供施工水、电源。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按月向建设单位交纳,如未及时交纳,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2除。2.组织设计、施工和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的交底会审及施工方案的审定,并向乙方提供全套施工图两份。3.派驻工地代表毛智善对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工程交验手续,负责及时申报签证。4.负责处理好施工期间本单位内部职工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协助乙方处理工地工农矛盾。5.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审定工程结算。八、乙方的责任1.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质量和工期不受影响,并必须保证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到位。2.乙方必须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办公和教学秩序,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3.自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工农矛盾(因土地征用引起的工农矛盾除外),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4.施工停电、停水由乙方调节安排,甲方不负担费用。5.负责收集整理工程档案资料(隐蔽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十天内向建设单位报送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二套。6.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如实编制工程结算,若送审结算金额与最终审定金额误差超过10%,超过部分的服务咨询费应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按期缴纳,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代扣。3九、履约保证金的交付与退还本工程无预付款,也不设履约保证金。十、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单后7天内进场施工,并保证按期完工,若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推迟交付使用,则须按1000元/天的标准支付违约金。2.工程质量经验收为不合格的,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外,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3.乙方不能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直接用于支付民工工资,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4.乙方采购的材料达不到合同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十一、合同的解除或终止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方督促仍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重新组织招标。(1)擅自变更工程,不按设计图纸施工的。(2)虚构工程或有其他虚报冒领现象的。(3)有违法转包、非法分包、违规挂靠行为的。(4)施工进度缓慢,致使达不到合同目的的。(5)安全、质量保障措施达不到合同要求的。(6)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2.乙方因上述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暂停对乙方的一切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除金额,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清除施4工现场的材料、机械设备、垃圾等,直至完全退场为止。退场后,甲方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5%进行清算,因解除或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十二、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娄底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三、其他事项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电话:18电话:185038416传真:传真:开户银行:湖南冷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2013250003080930日期:2059.10日期:209.105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致:湖南沐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化县奉家镇渠江源川坳教学楼工程【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化财采计[2025]0038,委托代理编号:HNTXXH2025-047于2025年7月30日15:30整,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子竞争性谈判采购,现确定贵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具体内容如下:项目名称新化县奉家镇渠江源川坳教学楼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中标供应商湖南沐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小写:837551.00大写:捌拾叁万柒仟伍佰伍拾壹元整请贵单位在接到本中标通知书原件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原件抄送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报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并进行合同公琪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e22个年8月11日国证专用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楼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