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配套供排水管网工程施工采购合同公告(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11N58477086820251001
二、合同名称:北屯经开区基础设施配套供排水管网工程(华光路以南、工贸路以东片区)施工一标段
三、项目编号:66100025P00204510083J
四、项目名称:北屯经开区基础设施配套供排水管网工程(华光路以南、工贸路以东片区)施工一标段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新疆北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明路1号
联系方式:17399598911
供应商(乙方):新疆至诚至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屯市北屯镇
联系方式:1809906856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北屯经开区基础设施配套供排水管网工程(华光路以南、工贸路以东片区)施工一标段 数量:1.00 单价(元):28323199.17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28323199.17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施工一标段合同.pdf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北屯经开区基础设施配套供排水管网工程(华光路以南、工贸路以东片区)施工一标段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332222553X552222888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包人(全称):新疆至诚至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北屯经开区基础设施配套供排水管网工程(华光路以南、工贸路以东片区)施工一标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北屯经开区基础设施配套供排水管网工程(华光路以南、工贸路以东片区)施工一标段2.工程地点: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师发改投资发(2025)114号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5.工程内容:新建DN1000原水供水管道8648m及相关附属设施。(本标段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承包范围新建DN1000原水供水管道8648m及相关附属设施。(本标段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78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仟捌佰叁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玖元壹角柒分元(¥2832.3199171万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肆仟贰佰玖拾元壹角捌分(¥124290.18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暂列金额(大写)贰佰叁拾万元(不含税)(¥23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余子鹏,联系电话:18590566396。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2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8月1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建设单位会议室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际本系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包限执承包人执肆份。发包承临俊黄音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或成冀委托代理前学(签章(签章66430160200组织机构代组织机构代码:91659005MA77LEAG3B地址:地址:新疆北屯市龙疆小镇商业街A段A-7门牌号中瀚北路1391-7法定代春法定代表人:黄子俊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906-3186166电子信箱:电子信箱:2119912776@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新疆阿勒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账号:8211000120101037088633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e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预付款和人工费,预付款为合同价的30%(不含暂列金),人工费按照合同额的30%(不含暂列金)一次性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剩余款项按照经审核的工程月进度付款,月进度款金额应按审定的工程价款支付给承包人(需按月进度的40%扣回预付款及月进度的40%扣回农民工人工费用:当期款项不能扣回的,在下一次进度款中累计扣回,支付至合同价总价的85%时,将所有预付款和人工工资扣回),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后停止,每次月进度款支付必须满足合同条款的要求,并提交付款发票,合同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缴纳3%作为质保金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的100%或发包人扣留结算审核价3%作为质保金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的97%,剩余3%工程缺陷责任期后无息返还。(缺陷责任期24个月)。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以投标清单或审定后计价格式编制,经济签证和设计变更费用在当月进度款中报送。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15日前提交,按月支付(包括农民工工资)。(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5天内完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8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配套供排水管网工程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