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车辆租赁服务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2025)



合同编号:370211238001202500027_001

合同名称:车辆租赁服务

项目编码:SDGP370211000202501004364

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地址:黄岛区水灵山路59号

联系方式:86118011

供应商(乙方):青岛天下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团结路789号3栋302室

联系方式:13780679577

合同签订日期:2025-09-10

合同金额:2.5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规格型号: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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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编号:CLZL-250911-01承租方(甲方):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出租方(乙方):青岛天下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乙方)与承租方(甲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第一条:租车标的及期限乙方将大众朗逸1.6升风尚版(黑颜色)壹辆提供给甲方驾驶,车牌号:鲁BOOYF7,从2025年09月11日起到2026年09月10日交付给甲方使用,租期12个月,车辆年租费用25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元整),合同金额是根据政府采购优惠率折扣扣除后的实际价格。此车辆只能由乙方和甲方单位人员驾驶。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及交付期限1、甲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必须向乙方交纳租金零元人民币。如甲方需延长合同期限,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方可继续使用,延时租金按0元/天计算。2、甲方在提取乙方车辆时需要交付押金零元。如果租赁期内甲方未发生交通违规、事故、意外、车辆无损坏,在合同结束后30天内,乙方经过咨询交管部门后确定无交通违规、事故、意外、损坏等情况将退还剩余押金给甲方。3、乙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条安排车辆。并以交车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及租赁时间。交车日为2025年09月1日。4、车辆租赁费的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当月支付租车费。第三条:甲方责任1、甲方使用户籍证明、驾驶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无效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以及给乙方带来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2、租赁期间,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行驶过程中因自身驾驶责任造成车辆的经济损失。3、如在租赁期间因违章驾驶(如超速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闯红灯等被电子眼监控摄录)而被罚款或责令承担其他责任,甲方须承担后续责任。14、甲方驾驶车辆司机须有C牌以上的汽车驾驶执照,并有一定的驾驶经验。不得将汽车交给无C牌以上汽车驾驶执照和驾驶经验的他人驾驶,如违反此规定,甲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甲方须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及违约、违章责任。5、甲方应安全驾驶此车辆,不能酒后驾驶,或交给喝酒后的人驾驶,或因对车辆的操作不当或不按车辆使用规定保养,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害的,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甲方须承担所有赔偿及违章违约责任,并不得要求乙方无条件提供额外车辆使用。所租赁的车辆,不得进行转借、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担保或其他主张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权利。不能私自拆装乙方的车体(件)(车辆以交付时为原状),否则乙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甲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租赁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甲方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连带责任。7、租赁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甲方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通知乙方协助解决。如肇事后逃逸或驾离现场,甲方应承担所有违法、违章、赔偿责任。8、租赁期内或租赁期满时,双方须共同检查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清点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合同终止。凡因甲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失(如划花车身、车体变形、车辆损坏)或造成附件损坏,甲方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赔偿乙方损失,因碰撞导致的事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由甲方承担。9、租赁期间,汽车被盗或被抢或发生自然燃烧,甲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分和车辆理赔期间的租金损失。10、租赁的车辆只限在山东省范围内行驶,超出了山东省范围,必须报乙方协商,如未经协商,超出范围行驶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11、租赁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12、甲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充当教练车或学习驾驶。13、甲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不能进行体育、军事、竞赛和作测试使用。I第四条:乙方责任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性能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包括汽车行使证、保险单、汽车养路费及桥费年票、购置税等)2、当出现交通事故或者意外发生,乙方应赶往现场或者相关部门,协助甲方处理。3、因乙方车辆本身问题导致车辆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况,乙方应当更换等同档次和类似车况的车辆为甲方服务。4、短期租赁车辆,乙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交通事故强制险、附加险等,负责车辆在租赁期间的正常维修和年检:长期车辆(30天以上)相关2费用双方可进行协商约定。第五条:合同修改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经办人经办人签字)字)经办人202年9月/0日2005年9月10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服务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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