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检验血透设备 检验类设备 倒置荧光显微镜 流式细胞仪 高通量测序仪 二代测序仪 人工智能染色体核型分析系统 凝血和血小板功能分析仪 全自动细胞形态学分析仪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2025)
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检验血透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50611-00021R
二、合同名称:检验血透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20250611-00021R
四、项目名称:检验血透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21号
联系方式:13087554671
供应商(乙方):陕西天闰尚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纬二十六路169号中交科技城11号楼16层1601室
联系方式:1399319634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检验类设备
1(批)
¥6,850,000.00
¥6,850,000.00
详见附件
合同金额: 6,8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捌拾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9月10日至2031年09月10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检验合同.pdf
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
2025年09月18日
项目名称:检验血透设备采购项目(检验类设备)项目编号:ZCSP-西安市-2025-00349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甲方: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乙方:陕西天闰尚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鉴证方: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9月中国西安采购合同甲方: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21号、西安市长安区航天新城航天东路155号法定代表人:石胜彬乙方:陕西天闰尚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纬二十六路169号中交科技城11号楼16层1601室法定代表人:周华鉴证方: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咸新区洋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516室法定代表人:张宁军鉴证方就甲方所需货物,按照招标采购程序组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正本和澄清表(函)、成交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协商,鉴证方确认,达成如下条款。一、合同标的物(以投标文件正本和澄清表《函)为准)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品牌单价(万元)合计(万元)备注1倒置荧光显微镜(注册证名称:倒置生物显微镜)2流式细胞仪(注册证名称:流式细胞仪)3高通量测序仪(注册证名称:基因测序仪)4二代测序仪(注册证名称:基因测序仪)5人工智能染色体核型分析系统(注册证名称:染色体分析软件)6凝血和血小板功能分析仪(注册证名称:凝血和血小板功能分析仪)7全自动细胞形态学分析仪(注册证名称:全自动细胞形态学分析仪)说明二、合同价款(一)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陆佰捌拾伍万元整(¥6850000.00)。(二)合同总价包括:设备采购费(货物费、运输费(含保险费)装卸费)、拆除费、安装调试费、检测验收、培训、技术服务、税金及其它乙方履行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三)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三、款项结算(一)无预付款,所有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提供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验收证明以及出具所有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6年质量保证书(品目2:流式细胞仪按投标文件内容质保5年)等,乙方完成自检合格后,提交甲方进行第一次验收,甲方自第一次验收合格且收到发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验收合格产品对应金额总价95%,若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付款期限顺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二)货物第一次验收合格满72个月后,进行二次验收,验收合格后无息支付验收合格产品对应金额总价5%。(三)支付方式:银行转帐。乙方确认以下信息为收款信息:开户名:陕西天闰尚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枫林绿洲支行账号:129910201810701(四)结算方式: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后,乙方持发票(按合同总价由乙方直开甲方)、项目验收单、采购合同,到甲方办理资金结算。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组织使用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和标准验收货物。甲方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安装、调试等工作;组织、开展验收工作。(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权利: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付款。乙方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按甲方指定地点提供货物并确保货物质量,配合验收工作,并负责安装、调试、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提供双向免费接口服务;乙方确保通过合法招投标程序,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中标本次项目,本项目在若经监管部门定性为串通投标等违法情形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等),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维权产生的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以及律师费等)。乙方保证货物后期可与甲方各类信息化网络系统双向接口免费对接,即供应商应负责与甲方及甲方信息化网络系统供应商的接口均完成对接,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五、交货条件:(一)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二)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不得延期。六、运输(一)运输由乙方负责,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包括从货物供应地点所含的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保险费等全部费用。(二)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但必须保证按期交货。(三)货物验收合格前产生的一切毁损、灭失的风险及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七、质量保证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执行下列条款:(一)保证技术指标先进、质量性能可靠、进货渠道正常,配置合理,全面满足谈判要求。(二)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确保达到最佳运行状态。(三)具有良好的外观,适合安装场所的使用。(四)自安装、调试正常运行且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以入账时间为准)。1、整机免费保修6年(品目2:流式细胞仪整机质保5年),终身维护,免费保修期内,同一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经过两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可以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全新产品,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对问题较大短期内暂不能解决的,为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乙方在2日内免费提供替代产品,确保正常运行,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2、30天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3、30至60天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可选择换货。4、凝血和血小板功能分析仪设备生产厂家可在6年质保期内随时免费换货,升级设备,并放置备用机以满足使用科室需求。(五)设备因产品质量或设计缺陷等问题,而发生的医疗差错或医疗纠纷由乙方及生产厂商负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维权产生的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以及律师费等)。(六)保证设备后期可与甲方各类信息化网络系统免费无缝链接。八、售后服务乙方所供货物提供以下售后服务:(一)保修期内:1、发生质量问题,接到甲方通知后,应于2小时内派出专业的维修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测维修,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需送回生产厂家,乙方承担往返费用;2、定期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走访,给予检查维护,一年不少于2次;3、排除故障的期限不得超过48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维修,维修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4、对质保期内采购设备配备软件免费更新。5、若违反以上任何一条,乙方还需向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30%(与招标文件一致)支付违约金。(二)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免费提供全面保养维护并进行自检、系统测试,确保正常运行。(三)根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18号令)规定,甲方有权委托维修服务机构或者自行对在用医疗器械进行维护维修,乙方应终身免费提供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修密码等维护维修必须的材料和信息。九、技术与服务(一)技术资料:1、货物合格证;2、货物使用说明书(中文);3、项目竣工资料、检验测试报告;4、进口医疗设备报关单与商检证明;5、其它资料。(二)服务承诺:以投标文件、澄清表(函)、合同和随货物的相关文件为准。(三)培训:乙方须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免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使用、保养等技术培训,确保被培训人员掌握相关操作技术、具备操作技能可进行日常保养为止。十、验收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一)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依据合同要求,进行清点验收性能功能验收、培训及增值服务验收工作;在验收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之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货物,如更换货物由甲方重新组织验收工作,但交付期不顺延,由此导致交付逾期的,乙方仍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三)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缺项、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约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记录形式包括摄像、拍照、乙方证明人的说明,并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和更换符合要求的整机之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四)乙方向甲方提交货物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甲方日后管理和维护。(五)甲方在验收合格后,填写项目验收单(一式贰份)作为对本项目最终认可。(六)验收依据: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函);2、本合同及附件文本;3、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4、完成培训内容并书面留档。十一、违约责任(一)双方按《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二)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质量不能满足本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要求的,乙方须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交付给甲方,若甲方有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甲方书面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以合同总价为基数,支付甲方合同最高限价的30%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解除合同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等维权费用、重新采购产生的费用、合同未履行导致设备不能按规划交付使用可能产生的租赁费用及其它由此造成的甲方对第三方的违约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报监管机构进行相应的处罚。(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同时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甲方书面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则应按合同最高限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解除合同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等维权费用、重新采购产生的费用、合同未履行导致设备不能按规划交付使用可能产生的租赁费用及其他由此造成的甲方对第三方的违约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违约事宜上报至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二、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鉴证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鉴证方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后,自动终止(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十四、其他事项(一)鉴证方作为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进行确认。1(二)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在合同的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内容、标准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函),中标通知书、合同附件均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经鉴证方确认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补充,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五)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解除、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六)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七)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检验血透采购项目配置清单2、品目耗材报价表(以下无正甲方:西安民医院安市第乙方:陕西天闰尚检医疗科技有限四医院)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新城议解放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纬二十21号、西安市长安区航天新城航天六路169号中交科技城11号楼16东路155号行法定代表人:层1601室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9-89185850签订日期:2025年9月10日签订日期:2025年9月10日鉴证方: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洋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516室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联系电话:签订日期:70年9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验血透设备 检验类设备 倒置荧光显微镜 流式细胞仪 高通量测序仪 二代测序仪 人工智能染色体核型分析系统 凝血和血小板功能分析仪 全自动细胞形态学分析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