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社行业职业资格准入和水平评价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



一、合同编号: JSZC-321100-JSWX-D2025-0029001
二、合同名称: 2025年度镇江人社行业职业资格准入和水平评价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1100-JSWX-D2025-0029
四、项目名称: 2025年度镇江人社行业职业资格准入和水平评价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 江苏省镇江市运河路79号
联系方式:0511-86340286
供应商(乙方):镇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桃花坞路255-19号
联系方式:0511-888533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度镇江人社行业职业资格准入和水平评价管理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正文。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398000.00
合同金额: 139.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4月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1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采购合同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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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镇江人社行业职业资格准人和水平评价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合同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甲方”)和镇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乙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关于(2025年度镇江人社行业职业资格准入和水平评价管理服务项目、JSZC-321100-JSWX-D2025-0029)的协商文件、乙方提交的协商响应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2)响应函;(3)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4)成交通知书;(5)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二标的物2本合同所提供的标的物详见“明细报价表”(乙方必须完全实现采购文件中的招标需求,如有不足或缺陷,由乙方自行负责弥补,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三、合同金额.1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总金额(大写)为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捌仟元整元整,¥1398000元(项目增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同时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分项价格在乙方提交的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四、付款方式4.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50万元;4.2一个月后支付50万元;4.32025年12月,支付剩余合同款。4.4上述款项均不另计利息。具体支付进度还应根据拨款进度执行,延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利息及滞纳金。五、服务时间和地点5.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5.2项目服务地点:本项目服务地点由甲方指定。六、服务内容6.1全市等级认定机构统筹布局。遴选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评估等相关工作,为其提供认定工作指导和服务。同时,指导全省各行业协会在我市开展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全年完成评价2.4万人次。26.2推进数字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围绕实施数字技能提升行动和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加快我市数字技能人才的培养,年评价3000人次。6.3全市技能人才评价督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机制,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和检查事项,开展随机抽查、定期检查、专项督查。6.4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服务。做好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的技术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竞赛顺利开展。6.5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开发利用。积极申报省级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重点建设项目,推动重点建设项目成果广泛应用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业技能竞赛,形成技术资源重点建设成果。七、项目验收7.1通过“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查看镇江市2025年技能人才指标完成数;7.2通过“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查看全市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情况;7.3通过2025年镇江市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服务台账,查看技术服务保障工作情况;7.4通过省厅下发关于公布相关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目录的通知,查看我市承接省级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八、不可抗力38.1如果双方由于不可抗拒力的任何事故(须经双方认同),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8.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拒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8.3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拒力事故发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对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九、税费9.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9.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十、纠纷解决办法10.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则通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10.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4十一、违约终止合同11.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完成部分或全部服务交付及相关的服务工作;(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11.2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未能响应上述服务要求,将每次从合同价款中扣除t00元,出现此类情况达到3次的,甲方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且有权拒绝付款。11.3在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十二、破产终止合同12.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十三、转让和分包13.1本合同不得转让。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514.1合同经甲方、乙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以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14.2本合同服务和服务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14.3如需修改(指非主要合同条款)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且修改及补充内容不得对本合同主要条款、)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4.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甲方(单位盖章):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79号联系电话:51-85310286代表签字:以乙方(单位盖章):镇江市职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S地址: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J联系电话:011888533S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025年4月10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社行业职业资格准入和水平评价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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