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路面修复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三水区公路事务中心2025)



三水区县道X529官三线进港大道跨线桥西侧至洲抱线路口段(K1+960-K3+110)路面修复工程预算审核

采购项目名称:

三水区县道X529官三线进港大道跨线桥西侧至洲抱线路口段(K1+960-K3+110)路面修复工程预算审核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74560932412508200844

项目业主:

佛山市三水区公路事务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三水区县道X529官三线进港大道跨线桥西侧至洲抱线路口段(K1+960-K3+110)路面修复工程预算审核

合同编号:

4406074560932412508200844

合同总金额:

¥8,160.98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9月05日至2026年09月05日

服务内容:

三水区县道X529官三线进港大道跨线桥西侧至洲抱线路口段(K1+960-K3+110)路面修复工程,位于三水区西南街道,计划总投资约388万元,路线长度1.15公里,设计维持原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工程主要内容为对旧路面病害进行处治后加铺沥青罩面,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及排水系统等。采购服务内容:提供本工程预算审核服务同时也提供预算审核服务结果产物。

合同附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预算审核)-三水区县道X529官三线进港大道跨线桥西侧至洲抱线路口段(K1+960-K3+110)路面修复工程.pdf

佛山市三水区公路事务中心 2025-09-09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SW2X-20-()-10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预算审核)项目名称:三水区县道X529官三线进港大道跨线桥西侧至洲抱线路口段(K1+960-K3+110)路面修复工程委托人:佛山市三水区公路事务中心咨询人: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9月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人:佛山市三水区公路事务中心咨询人: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经委托人与咨询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事项和项目概况委托人委托咨询人就以下工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1、项目名称:三水区县道X529官三线进港大道跨线桥西侧至洲抱线路口段(K1+960-K3+110)路面修复工程1.2、委托事项:预算审核1.3、项目地点:佛山市三水区1.4、项目建设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公路事务中心。第二条委托期限2.1、委托人与咨询人签订造价咨询合同后,委托人交付给咨询人完整0有效的工程预算资料,咨询人于收到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若资料不完整,咨询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补正清单,否则视为资料齐全。第三条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3.1、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3.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咨询人相关的咨询人员。3.4、负责与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第三方的协调,为咨询人提供外部条件。3.5、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方提供有关资料时,应及时负责传达及资料传送。3.6、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咨询人提供施工图纸、预算编制第1页共5页等有关资料。3.7、委派为业务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3.8、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咨询服务费。第四条咨询人的权利与义务4.1、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等。4.2、优质、高效地提供服务,为委托人提供准确、合理的书面咨询意见,公平、公正、客观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4.3、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4.4、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并进行核对或查问。4.5、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咨询人可提出书面报告。4.6、在规定的时间,将出具书面的预算审核报告一式6份,并签字盖章后送交委托人。4.7、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咨询人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所有资料、数据、信息负有永久保密义务。否则,须按合同服务费2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并对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4.8、委派为咨询服务人员,负责与委托人联系。4.9、按本合同约定收取咨询服务费。4.10、咨询人应在向委托人递交正式的预算审核报告的同时,向委托人返还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施工图纸、预算编制等有关资料等有关资料。4.11、按本合同的支付约定向委托人及建设单位发出支付费用申请。4.12、若咨询人提交的成果文件经委托人认定存在重大错误或不符合要求的,咨询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第五条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支付办法5.1、咨询服务收费:本次预算审核服务费以项目预算送审建安费为计价基数,参照《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区级财政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三财基(2019)11号)中第2页共5页“预算审核”收费标准,并下浮25%计算,咨询费以送审建安费362.7101万元为基数计算,计算式如下:362.7101*0.3%*10000*(1-25%)=8,160.98元。合同价为¥8,160.98元(人民币:捌仟壹佰陆拾元玖角捌分)。上述费用为含税价。5.2、付款方式: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由委托人支付。(2)与委托人约定,由中标人/施工方支付。5.3、付款时间:咨询人将咨询成果文件报送委托人后60天内结清该咨询项目的咨询服务费。5.4、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咨询服务费。5.5、若由于财政拨款不到位或本项目服务费用支付手续和程序因财政审批流程而造成费用支付有所延迟的,委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委托人与咨询人的责任6.1、委托人如不按本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向咨询人送交有关资料,咨询人可按委托人的耽误时间顺延交付咨询成果文件的时间。除因委托人原因外,咨询人如未按约定期限交付成果,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服务费1%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若委托人中途变更或增加资料,双方可协商延长交付咨询成果文件的时间。6.2、咨询人责任期即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提交咨询成果文件的时间,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的有效期。6.3、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协议书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不包括政府文件允许的误差)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重新委托审核产生的费用、工程延期损失。6.4、咨询人因第三方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所提出的问题,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不承担责任。6.5、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咨询人未开始工程咨询工作的,委托方无需支付工程咨询服务费;咨询人咨询工作已开展的,委托人应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占比结算咨询服务费。6.6、如属咨询人原因导致终止协议,咨询人向委托人赔偿损失。委托人有权在咨询人未按约履行义务、服务质量不达标、进度严重滞后等第3页共5页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咨询人赔偿全部损失。6.7、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咨询人赔偿其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可得利益等。6.8、如造价管理部门对本项目预算进行抽(复)审的,抽(复)审核减(增)率超3%的,每超1%(不足1%的按1%计)扣除原审核服务费用1%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原审核服务费用的10%。咨询人应无条件配合财政部门及委托人开展复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派员协助答疑、配合现场核查等。如因咨询人基础审核错误、明显违反行业规范或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导致委托人遭受直接经济损失的,咨询人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并承担后续补救义务。若抽(复)审核减(增)率超10%,咨询人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行政后果,并赔偿委托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信誉影响、追加审计费用等)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办法7.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订立合同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八条其它8.1、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至咨询服务费支付完毕、编制资料返还完毕后自然失效。8.2数据核对期:咨询人将咨询成果文件报送委托人后30天。如委托人对咨询成果文件的数据存在疑问,应在数据核对期内向咨询人提出书面核对要求及核对依据,逾期视作完全接受咨询成果文件的数据,并放弃向咨询人提出核对数据的权利。数据核对错误为咨询人原因造成的,咨询人应无条件进行修正。8.3、本合同一式伍份,委托人执叁份,咨询人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第4页共5页(签署页)委托人:佛山市三水区公路事务中心(盖章)咨询人: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签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字):尤是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翠园支行联系电话:0757-87748504银行账号:44507601040009899签订日期:2025年9月日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面修复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