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主题活动采购合同公告(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宣传部2025)



一、合同编号: 11011225210200017533-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2025年“通州榜样”主题活动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1225210200017533-XM001
四、项目名称: 2025年“通州榜样”主题活动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宣传部(本级)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吉祥路13号发展大厦
联系方式: 80574214
供应商(乙方): 北京京广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5年“通州榜样”主题活动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78.9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1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通州榜样”合作协议(京广传媒).pdf

合作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宣传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吉祥路13号乙方:北京京广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4号北京广播大厦4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真诚合作的原则,就“2025年‘通州榜样’主题活动”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第一条合作事项及合作期限1.1乙方负责“2025年‘通州榜样’主题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宣传推广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年榜选树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宣传、颁奖典礼的组织协调与执行、活动相关视频的制作及包装等服务事项。具体内容如下:1.1-1乙方负责“2025年‘通州榜样’年榜选树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包含前期资料初筛、年榜评审会的组织以及年榜人物的宣传推广;1.1-2乙方负责“2025年‘通州榜样’颁奖典礼”的组织协调和总体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文案撰写、会场布置、舞美搭建、物料制作、主视觉及延展物料设计、视频剪辑制作、宣传推广等服务事项;1.1-3乙方负责“2025年‘通州榜样’主题活动视频制作”,包含1《通州榜样》MV1部、“通州榜样引领社会文明风尚”系列视频10部、“通州榜样”年度集锦宣传视频1部,并进行相应宣传工作;1.1-4乙方针对活动成立专门的项目组,配置完整充足的团队人员,团队内架构清晰,岗位配备全面,各岗位职责科学合理清晰,针对性强;团队具备优秀的策划及组织实施能力,保证每场活动按时进行。1.2合作期限:2025年9月10日-2026年5月31日1.3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3-1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789000元(大写:柒拾捌万玖仟元整),具体金额内容详见附件。1.3-2付款方式:为保质保量顺利推进本项目,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50%作为首款,即人民币394500元(大写:叁拾玖万肆仟伍佰元整)。乙方完成“通州榜样引领社会文明风尚”系列视频制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给乙方支付30%款项,即人民币236700元(大写:贰拾叁万陆仟柒佰整)。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后,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给乙方支付20%剩余款项,即人民币157800元(大写:壹拾伍万柒仟捌佰元整)1.3-3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前3个工作日,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合法、等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1.3-4乙方收款账户如下:户名:北京京广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账号:020004190920005301721.3-5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付款条件达成共识并作出如下约定:本合同费用的支付需以相应财政资金实际拨付至甲方账户为前提,若因相应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导致的延期支付,不属于甲方的违约行为,乙方不因此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2.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活动信息。甲方须保证其提供的全部信息内容准确合法有效,并且其有权授予乙方在本合同范围内免费使用。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制作的项目成品,本合同签订后,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成品复制、发行、传播或许可他人使用,否则,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2.2甲方有权对目标项目承办的筹备过程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有权检查监督乙方完成委托项目的工作进度,对于乙方不履行合同、不适当履行合同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正,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2.3乙方负责项目方案的制定和具体执行,经甲方同意后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2.4乙方应严格按照项目方案履行各项承办内容,保质保量完成约定工作,如因乙方原因没有按时完成双方约定工作或完成质量不能令甲方满意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减少承办费用投入,造成恶劣影响或实际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相应赔偿。2.5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3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2.6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是其独立实施完成,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甲方责任的,乙方必须承担已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2.7乙方因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而知悉的甲方的信息,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及甲方关于保密工作的相关要求,对上述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均由乙方赔偿。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第三条违约责任3.1乙方履约延误3.1-1乙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服务。3.1-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提供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或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如乙方整改后的服务质量仍不能通过甲方验收或乙方拒绝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4于甲方支付的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且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3.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推迟提供服务时间,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若甲方不同意推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3.1-4乙方不得超越本协议约定,以甲方名义从事其他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2不可抗力3.2-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政策或技术要求发生变化,或发生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3.2-2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5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如协商不成,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在扣除实际发生的有确切合法有效单据证明的费用后在3日内向甲方返还余款。如甲方未付款,甲方应在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不可抗力发生前产生的实际费用。3.2-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四条协议的变更、修改4.1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对本协议进行变更、修改。4.2任何对本协议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4.3争议的解决4.3-1本协议的实施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3-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4.4违约终止协议4.4-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4.4-2如果乙方未能在协议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64.4-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第五条附则本协议以中文制成,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实际签字、盖章日期晚于以上协议约定的起止期限的起始日,以上协议期限起始日为双方约定的本协议生效日期。乙方:北京京杭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宣传部盖章:盖章:2》法定代表人或权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2025.9.10日期:91070S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题活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