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超长期国债采购合同公告(湖南师范大学2025)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超长期国债第35 批(化工院自组装式光谱分析创新实验平台、地科院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9月10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5]001526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师范大学(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煜诚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师范大学超长期国债第35 批(化工院自组装式光谱分析创新实验平台、地科院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1526号

3、项目内容:湖南师范大学超长期国债第35 批(化工院自组装式光谱分析创新实验平台、地科院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采购人肖华

6、联系电话:073188872366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3380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9月01日,完成日期:2030年08月31日。总日历天数:1825天。

2、地点:湖南师范大学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湖南师范大学

验收方式:按合同方式验收

验收标准:以合同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9-08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9月01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师范大学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88872272
电话:15111412297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道五一路235号湘域中央1栋71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袁家岭支行

帐号:596375998252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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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超长期国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