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纳税人学堂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5)
一、合同编号: XMSW-CG-ZC2025034
二、合同名称: 厦门税务2025年纳税人学堂服务项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GW2025-SH520C
四、项目名称: 厦门税务2025年纳税人学堂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地 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318号
联系方式:0592-2022762
供应商(乙方):杭州得誉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99号13幢508室
联系方式:135884211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厦门税务2025年纳税人学堂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98000
合同金额: 59.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厦门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1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XMSW-CG-ZC2025034厦门税务2025年纳税人学堂服务项目服务合同.pdf
XMSW-CG-ZC2025034厦门税务2025年纳税人学堂服务项目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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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务ChinaTaxation厦门税务2025年纳税人学堂服务项目服务合同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乙方:杭州得誉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编号:XMSW-CG-ZC2025034签订日期:2025年9月11日签订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项目编号:GW2025-SH520C)确定杭州得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厦门税务2025年纳税人学堂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厦门税务2025年纳税人学堂服务项目(GW2025-SH520C)的中标(成交)结果、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根据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纳税人学堂网络培训服务、网络教学直播和驻场服务等,具体如下:(一)网络培训服务提供PC端、手机移动端纳税人学堂界面和服务,支持课程报名和课件下载、直播课程回放、在线观看视频、分类提供学习资源等服务。(二)网络教学直播服务提供不限场次的视频直播服务,直播服务采用嵌入式网络直播,直播页面支持问答区和聊天区分区展示,客户端可通过电脑和移动终端等多种设备观看直播。(三)对接总局平台服务提供本地直播与总局平台对接技术保障服务,实现业务协同与数据互通。(四)提供培训服务为甲方相关管理及业务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平台操作流程、直播设置方法、素材管理、互动功能使用、数据查看等核心模块,确保人员能独立熟练掌握系统基本操作,提升后续平台使用效率与服务自主性。(五)个性化定制服务提供纳税人学堂界面定制服务,纳税人学堂界面支持课程搜索、课件下载、法规库查询,搜索功能可根据甲方需求进行定制,可使用多个关键词实现分词搜索,同时可根据不同类型功能模块内容、不同单位等类别进行筛选,可满足纳税人缴费人个性化学习需求。(六)数据迁移服务提供纳税人学堂历史数据完整迁移服务,确保原有的学习内容仍能提供给纳税人缴费人学习使用,保障纳税人缴费人随时访问、按需学习的需求。(七)运行情况分析服务建立完善的数据监测与分析机制,对纳税人学堂服务的运行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与分析,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运营监测服务报告,并提供每周培训及直播数据台账。(八)提供驻场服务提供1名运营人员驻场服务,负责日常平台运营,辅助各区局开展可视答疑和直播培训管理,辅助学堂视频剪辑和宣传辅导内容制作等工作。(九)服务网络安全要求纳税人学堂培训平台部署在经过云计算安全服务评估的政务云平台上或甲方提供的部署环境,满足税务部门网络安全管理的要求,部署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服务稳定性要求纳税人学堂培训平台能做到运行稳定可靠,用户能快速访问学习。除整个系统升级外,不暂停或影响纳税人学堂业务运转和服务。考虑各种安全保障、备份策略和措施,保证学堂服务7×24小时连续运行。(十一)服务性能要求纳税人学堂培训平台能承载至少8000人的同时学习量,每天10万人的访问量,直播不限终端,不限网络,实时互动直播,至少支持3000用户同步参与直播。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能够通过硬件扩容或增加节点达到客户的性能指标要求:能够在不影响系统稳定性、安全性的情况下,对用户提出的需求提供优化服务。(十二)快速响应服务乙方应定期对平台进行监控,保证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并对平台提供定期检查服务,提出优化、升级等建议。负责诊断、分析、解决平台使用遇到的故障,对其及缺陷进行排错。如直播平台系统环境发生变化或其他情况下,按照甲方需求提供系统变更服务,包括对直播平台各模块进行系统调优、数据迁移、重新部署等,应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对甲方提出的需求,在2小时内做出反馈,在1日内给出解决方案。二、合同期限及要求(一)服务期限:乙方自2025年9月19日起提供平台直播服务,自合同签订起2个月内完成纳税人学堂界面定制和服务功能部署,完成后30日内进行第一次验收,服务期为项目第一次验收通过之日起2年。(二)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履行完毕合同项下义务。(三)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四)服务团队要求乙方应成立本项目服务团队,团队成员需具备相应资质,为甲方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团队成员变更时需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更换团队成员。(五)验收要求本项目分为两次验收,具体验收要求如下:(一)第一次验收自合同签订且完成纳税人学堂直播服务平台、纳税人学堂定制界面等全部需求后30日内,进行第一次验收。(二)第二次验收为正式服务满2年,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提供服务满足合同要求,按要求提供项目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做好学堂数据交接后,甲方组织第二次验收。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总价款为:伍拾玖万捌仟元整(¥598,000.00),前述价款为含税价。四、付款时间及条件(一)付款时间:第一次付款:第一次验收通过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正式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25%的预付款;(即人民币149500元,大写:壹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第二次付款:第一次验收通过后服务满6个月,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正式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25%的预付款:(即人民币149500元,大写:壹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第三次付款:第一次验收通过后服务满12个月,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正式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25%的预付款:(即人民币149500元,大写:壹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第四次付款:第二次验收通过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正式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25%的预付款;(即人民币149500元,大写:壹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二)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杭州得誉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滨江支行银行账号:3301040160003879288开户行行号:313331000653(三)无履约保证金。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知识产权1.双方确定,本项目最终上线的纳税人学堂定制界面、所有数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永久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起诉或其他方式的权利要求。(二)保密要求1.保密内容: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对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前述知识产权信息、业务经营信息、内部管理方法、内部规章制度,包含甲方的需求文件以及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文件、电子文档等。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传播或转让,不得将前述信息用于任何商业用途。2.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严禁乙方非法拷贝甲方的业务数据。乙方驻点人员应遵守甲方相关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规范使用电脑,未经甲方信息中心终端管理和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接入内网,严禁内外网混用,禁止将手机接入甲方内网电脑充电,禁止破坏运维终端USB封禁措施,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对外提供工作资料和数据、不得修改系统配置和数据。发现存在以上行为的,根据危害程度按次扣除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如果因乙方员工拷贝甲方数据,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将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3.涉密人员范围:双方合同谈判人员,需求及设计确认人员、测试人员及技术人员。4.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直至保密信息合法公开之日终止。(三)违约责任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服务款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5%;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3.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和因乙方原因导致逾期付款的除外),每日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0.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1%;5.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侵犯知识产权原因致使另一方遭受第三方追诉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因乙方侵犯知识产权而致使本项目无法按时交付,甲方据此可解除合同,乙方需退回甲方已支付全部款项,造成甲方工作延误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价款一倍以内的金额。6.服务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追究经济责任赔偿,乙方如出现三次一般责任事故或两次重大责任事故或一次特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有权不予支付本合同项下剩余款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的,还应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关的责任。一般责任事故: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所服务的应用系统或者与之相关的设备工作时间内停止运行2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或非工作时间内停止运行2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重大责任事故: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所服务的应用系统或者与之相关的设备工作时间内停止运行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或非工作时间内停止运行4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特大责任事故: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所服务的应用系统或者与之相关的设备停止运行24小时以上的,赔偿合同总额的10%作为对乙方的经济责任追究金额,合同不予验收合格;7.乙方对甲方的设备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每发生一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如产生责任事故的,还应进行赔偿;8.对由于甲乙双方的责任造成的事故,按甲乙双方检查确认的乙方的责任比例,依据上述标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9.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但不构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合同暂定金额的5%的违约赔偿;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且构成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追究其他法律责任。10.为免疑义,乙方知悉并认可,甲方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借由乙方提供的介质和服务存储的信息事关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任何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都将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如按照前款约定乙方需向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而损失难以计算之时,乙方同意支付本合同暂定价2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11.违约金应优先从甲方应付未付的合同款中扣除,剩余合同款不足扣除违约金的,乙方应另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支付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四)争议解决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解决方式如下: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依法向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仲裁期间,除争议内容以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五)不可抗力双方确定,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由于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立即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实书面通知对方,必要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有关相关政府部门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六、合同附件《税务信息化项目服务商廉洁承诺书》是本合同所附文件,附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署后,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网》及实施条例、甲方单位政务公开和采购流程要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甲方单位门户网站、中央预算单位一体化系统、税务智慧采购平台等网站和平台进行合同公示。双方均知悉,本合同涉及人员姓名、个人手机号等,未涉及敏感信息,已经本人同意公开。(此后无正文)誉石甲方(盖章护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乙方(盖章):杭州得誉科技有限公司务局AHu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地址:厦行市鹭江道38T8号滨大厦199头号13幢508室联系人:陈亚促联系人:罗璟联系电话:0592-2022762联系电话:13588421168法人(授权代表)法人(授权代表)张和出签字或盖章:日浩宁签字或盖章:签字日期:2209.09签字日期:2025.9.11附件税务信息化服务商廉洁承诺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税务信息化项目合作中的廉政建设,防范廉政风险发生,确保项目公开、公平、公正推进,我司郑重承诺如下:一、合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坚持廉洁从业、诚信经营的原则。在合作过程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利益输送,维护良好的政商关系。二、杜绝商业贿赂。加强内部管理,我司及我司员工均不对甲方工作人员实施以下行为:(一)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提供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名贵特产、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二)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私人会所等活动安排:代付加班餐费、打车费等。(三)以进课费、咨询费等名义,提供或变相提供报酬。(四)借款、借房、借车,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五)以无偿、象征性地收取费用等方式提供家政、司机等服务劳务。(六)其他通过任何形式行贿或输送利益的行为。=规范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证项目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在合作过程中不以任何借口拖延工期、虚报成本或谋取私利。四、公开透明合作。我司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税务部门及纪检监察机构的全程监督,并积极配合任何有关廉洁从业的调查工作。五、严格内部管理。加强企业内部廉洁教育,确保员工知晓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要求,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廉洁监督:对于违反廉洁承诺的员工,将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六、积极参与监督。在税务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将如实反馈问题和意见。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告中点日期:2月备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单位留存,另一份交税务部门备案。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予以细化补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纳税人学堂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厦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