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广告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奇台县奇台镇人民政府2025)
一、采购人名称:奇台县奇台镇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聚信志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奇台县奇台镇人民政府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41101000023861760
五、合同编号:11N0102424682025318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广告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2350
235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奇台县奇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伊会霞
联系电话:13325581331
传真:/
地址:奇台镇东大街29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合 同 书.pdf
甲方:奇台县人大常委会合同书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新疆聚信志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晓,联系方式:15001669313、15899067169鉴于甲方希望委托乙方进行老旧档案仿真制作工作,乙方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和资质并愿意接受委托,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委托乙方对部分选定的老旧档案进行仿真修复、制作仿品;二、乙方应邀随甲方专人到奇台县档案馆对甲方指定的档案进行扫描;三、扫描完成后由甲方选择需要制作的档案,交付乙方进行认真地做旧、仿真修复,完工后经甲方审核、确认无误后,由乙方制作成仿真品交给甲方,项目完成;四、以上的所有的工本、材料、制作费用共计人民币2350元整,大写(贰仟叁佰伍拾元整),制作完结交付甲方后一次付清;五、此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随时友好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奇台县人大常委会乙方:新疆聚信志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其他广告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