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修缮工程 零星修缮施工采购合同公告(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5)
一、合同编号: HT-2025-04301526
二、合同名称: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修缮工程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5-1587815
四、项目名称: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广东省_清远市_清城区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环城东路北38号
联系方式:0763-3919662
供应商(乙方):广东友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京溪街道
联系方式:020-3259430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房屋修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3600000.00元
合同金额: 36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东省本级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1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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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修缮工程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修缮工程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301526甲方: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乙方:广东友盛建设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3600000.00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万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5-2027年清远校区校园零星修缮施工采购服务项目1.2工程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环城东路北38号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1.3承包范围:(1)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内承接甲方日常零星维修,主要为清远校区单项预算不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装修、改造及质保期满后修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基础工程、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包括:建筑电气及设备工程、建筑给排水及设备工程、通风工程等工程维修更换)、室外公共附属配套(包括:道路、围墙、水渠及挡土墙及水、电等相关配套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修缮改造工程、绿化工程、危房抢险、其他紧急抢修等零星修缮项目,教学专用设施和体育专用设备的维修与更换不在零星维修范围,具体项目由甲方按实际需要确定,(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60万元(含税价,增值税税率按9%计算),合同服务期2年,合同期内每年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万元,工程以实际发生为准,工程量据实结算,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市场风险,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3)甲方不得安排单项预算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修缮项目给乙方,乙方在项目施工前应认真核实项目工程造价,不得承接单项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项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超支部分甲方有权不子结算,(4)结算与支付控制:财务部门在支付时严格核对年度累计金额和总金额,超限申请不予支付,未经甲方有效书面批准的超限工程量及费用,甲方不予认可,由乙方自行承担,(5)承包方式:根据甲方需求,按照甲方实际指派的工作内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竣工图纸(如有需要)、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及完整移交、包保修等的承包方式。(6)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每次向乙方发出工程内容的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配合甲方对报修项目进行检查,提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并对该项目进行报价,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未经甲方书面审批同意的项目,甲方不予结算。(7)乙方应为本校园零星维修项目指派固定的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协调各项工作,该项目负责人在服务周期内应是固定的,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按违约处理。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驻现场负责项目施工管理。尤其是周六日、节假日、大型活动日、寒暑假及应急情况应无条件配合甲方要求进行维修,对于甲方安排的维修项目,应按甲方要求,按时完工。(8)结算方式:工程量按实结算:对通过验收合格的项目,乙方及时向甲方总务后勤部提交工程结算资料,每季度(或施工期虽没至季末但项目结算金额累计达50万元及以上)由乙方提交结算汇总资料给学校财审中心审核,按审核后的工程金额乘以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本项目折扣率为81.30%。②套用现行最新的规范、定额标准及相应计价程序:采用清单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工程量计量规范或标准文件、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及其相关计价办法(含粤建标函(2019)819号、粤建市(2019)6号)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造价:如清单内容或施工工艺流程不在《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范围内,则参考其他计价依据,如政府主管部门出台新的规范或标准文件,则按最新规范或标准文件执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造价文件,人工、辅材、机械价格执行清远市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信息价未录入的材料,则参考市场价。项目结算价按清单计价规范计价×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③工程结算金额以学院财审中心审核结果为准,④本项目预算审定金额为含税金额,增值税是按照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9%计算。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注意价税分离,如发票票面税率低于9%时,应根据乙方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调整增值税税金,同时调整相应的工程款金额。送审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需求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在OA平台提出维修-第1页-申请和在总务后勤部一站式服务平台报修的原始清单凭证、现场或隐蔽工程的影像记录(含事前、事中、事后影像资料,需带日期水印、施工具体地点等相关内容)中标人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涉及结算的关键环节使用带日期水印的拍摄设备(如相机)记录现场情况,影像资料需真实反映施工时间、内容及完成状态,所有影像资料需作为结算附件提交,无日期水印或存在篡改痕迹的资料视为无效,甲方有权对该部分工程量不予计量,按甲方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于单项造价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需经立项、报送学校财审中心对预算造价进行审核后实施。对于此类项目,乙方需配合甲方项目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相关工作,⑦为了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如结算项目中含有单位价值符合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货物(政府采购集采目录货物除外),中标人报送结算资料时,须另附固定资产价格清单明细表。⑧每项修缮任务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完整规范的结算资料,每个季度汇总结算资料,办理审批手续并予支付。(9)由于本采购合同第1.4条“承包方式”条款内容和第7条“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中的第7.1条、7.3.1条、7.5.5条相关条款内容为格式合同,无法修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取消第1.4条款和第7.1条款、7.3.1条款、7.5.5条款,结算方式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约定,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结算,套用现行最新的规范、定额标准及相应计价程序和合同约定折扣率进行结算。(10)服务期及要求:①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2年,采用1+1服务模式:一年一考核,不合格即终止合同,②服务期满1年,采购人可以根据服务的质量、效率、安全等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则继续服务,考核不合格则合同终止,③考核标准: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对校园零星修缮施工服务进行评价计分考核。1)组织师生线上应用“问卷星“小程序进行问卷调查评分得分占比30%。2)由各部门组成的现场考核小组进行现场考评,得分占比30%。现场考核小组对第三方服务单位的服务能力、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3)总务后勤部基建科对服务单位进行日常考核评分,得分占比40%。根据管理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对服务单位在履约情况、人员组织、制度建设、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资料档案、投诉反馈情况等进行评价评价。根据上述评价结果,进行汇总,计算综合得分。考核综合得分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考核综合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11)本项目水电费用已包含在服务费中,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在工程项目进行施工期间应单独安装水表、电表,水电费用由甲方代缴代付,乙方按结算周期,同步据实向甲方财务部门缴纳。如特殊情况未能安装水表、电表的,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甲方代付代缴,并根据现行最新的定额标准(定额子目中各指标含量)及该项目审定的水费、电费,向甲方财务部门缴纳水费、电费。(注:水电费价格执行现行供水、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12)乙方所有驻场人员食宿自理,甲方不提供住宿办公场所,甲方视实际情况提供临时场地供乙方存放零星材料,场地建设及其财产保管由乙方负责。(13)乙方所有驻场人员在施工期间或在甲方校园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责任自负,责任认定以相关主管部门认定为准。(14)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因本项目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中国清远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由此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合理维权费用。(16)乙方发生以下违约行为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均同意:乙方须根据政府有关计价规范如实合理报价,如乙方报价高于学校审定价的20%,则结算价按中标折扣率再行罚扣5%。此外,乙方发生以下违约行为之一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起损失由乙方负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任一合同年度内累计结算金额超过180万元人民币。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合同期内累计结算总金额超过360万元人民币,未经甲方书面审批程序,乙方擅自承接或实施单项目预估或结算金额超过10万元的维修工程。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如实、及时向甲方报送累计结算金额及相关台账。乙方以“紧急抢修“为由实施工程,但事后未在约定时限内补办书面确认手续,或经甲方核实不属于真实紧急情况。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不驻场。⑦其它转包分包行为。1.4承包方式:总价包干。1.5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730个日历天内完工。1.6工程质量:合格。1.7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小写):3600000.00(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万元整)合同总额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或以上)、包资料移交(归档)、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1.8商务需求:序号商务需求1、该项目内容以项目编号GZSW25156FG2269进行的校内公开招标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5-2027年商务需求响应内容1清远校区校园零星修缮施工采购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和完全响应投标文件为准。2、投标人如可满足需求,请填写“响应\"或“响应需求。2.甲方工作-第2页-2.1开工前确认乙方的设计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尽可能地提供电讯之便。协助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3乙方工作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设计及现场交底,于开工前3天提交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人员配备资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等)和进度计划给甲方审定。3.2指派钟明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乙方必须严格道守以下各项规定,如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由下述几点而产生的相关一切经济问题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3.3.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3.2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3.3.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3.5按附件签订《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3.6按附件签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4关于工期的约定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4.2因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行为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动工、影响工期的,可根据具体情况顺延工期。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如发生上述所述情况,乙方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告知甲方,并提供足够证据予以证实,否则甲方将不接受乙方擅自顺延工期的做法。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5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用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不予顺延。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甲方在双方确定的验收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由于修改而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第3页-5.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自工程移交甲方管理日起计算,修缮工程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6关于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约定6.1付款方式:其它支付方式:(1)零星修缮项目完工之日起,30天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通过验收的项目,中标人每季度(或施工期虽没至季末但项目结算金额累计达50万元及以上)向采购人提交结算资料,按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经采购人审核并出具项目结算审核报告、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确认后,中标人需向采购人预付本次工程结算审定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并开具本次累计结算审定价全额的、符合国家税务局要求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等结算资料,经审核同意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次工程结算款,以银行转账方式划转至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账户。对于已验收合格的项目,中标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不提交结算资料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次结算审定价的3%,作为惩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结算送审的,需由中标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情况说明,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2)合同服务期2年,合同期内每年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180万元,工程以实际发生为准,工程量按实结算。(3)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满2年后无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后,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给中标人,质量保证金的提交方式:现金、银行汇付(含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6.2乙方申请工程款同时,向甲方提供等值有效的工程发票。7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7.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该合同价款包括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全部内容。7.2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7.2.1乙方所编写的综合单价及总价在合同期内,不因由于燃料、电费、运输费、任何税率、税种、货币汇率升降、工资、地**府征收的有关费用、材料差价等引致的价格波动而调整,也不因交通管制、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成品保护、配合服务、临时赶工等情况可能引致的费用调整,并已充分考虑了其他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7.2.2乙方须负责报价的综合单价及总价的准确性及错误估计所引致的损失,乙方未报,但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尤其是有着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的乙方应该从图纸或现场踏勘中或实际情况中或自身的工程施工实践中了解到、估计到或可能了解到、估计到的子目之费用应视为已摊到其它的子目单价或总价中去,任何报价时的估算错误和漏项,一律由乙方承担,合同价不会因乙方的设计问题、估算错误和漏项而做出调整。7.3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7.3.1本合同属总价包干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包干。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除外)不予增加,即使工程量清单有漏列,只要施工图纸已有相关内容,均不调整价款。7.3.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范围:(1)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估价项除外增减经费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确认后实施;(2)甲方给定的以暂估价(项)形式列出的。(3)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变更不做价款调整。7.4调整方法:7.4.1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进行调整,任何变更洽商须有监理单位(如需)、甲方签字才能生效乙方因没有遵守此条款,引起的任何返工,其损失或工期延误都应由乙方负责。7.4.2甲方给定的以暂估价(项)形式列出的,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发生额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进行调整。7.5设计变更及设计外新增工程项目的结算方式7.5.1工程量清单有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结算;7.5.2工程量清单有类似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换算进行结算:7.5.3工程量清单没有相同或没有类似的项目,按照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计价,总价给予下浮,下浮率=(1-成交价/最高限价),其中人工、机械台班价格按施-第4页-工当期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相关文件发布的价格执行,材料设备价格按以下约定方式结算:(1)工程量清单有的材料设备,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结算:(2)工程量清单没有的材料设备,有指导价的按照如下优先顺序确定设备材料价;1、按施工当期项目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相关文件对应材料的市场参考价及市场行情价较低者结算;I、按施工当期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信息相关文件对应品牌材料设备的厂商信息价格下浮10%结算:、按施工当期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相关文件对应品牌的材料、设备价格下浮10%结算。3)工程量清单和指导价都没有可参照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按照市场报价,由甲方监理单位及甲方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7.5.4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没有类似且无相关定额的项目,乙方按照施工当期的市场价格编制预算,送甲方/监理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措施项目费不另计。7.5.5本合同总价已包含措施项目费、预算包干费,不再额外计取。7.5.6其他(1)乙方因拖欠外包队、分包人(自有分包人)及材料设备乙方费用而发生的债务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负责协商解决。(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应按规定读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其他的措施项目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计算。(3)规费和税金,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税金按规定计取。(4)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5)乙方应在考察施工场地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实际工程量及自身劳动力安排,充分考虑如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的食宿以及材料加工场地、人员及材料的运输等与此相关的费用,并将此部分费用纳入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6)计日工核算,乙方必须在发生计日工24小时内,向监理人和甲方提交现场签证,否则不予计量。8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8.1工程所需材料,需经甲方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如有)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材料及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场地。8.2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甲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采购方承担。8.3材料设备和设备差价的处理方法:如遇材料涨价,甲方不再另外调整。9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9.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9.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现场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9.3乙方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范围内的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等设备、材料的提供及施工。10奖励和违约责任10.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10.2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10.3本工程所有设计更改,必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才可实施,否则视为无效: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确认而单方面更改设计并实施,则被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修复至原约定的设计,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第5页-105未九验收手用方擅白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甲方确需提前使用,可与乙方就现场情况认及记求有天资科。10.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维续展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0.7乙方发生下列条款的任何一条,甲方有权声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宜告破产、倒闭,与债权人达成协议:(2)办理清算:(3)办理公司的重整;(4)与其他公司进行合并:(5)经甲方确认已经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6)严重违反合同重要条款约定。10.8本合同依照合同规定而全部或一部分终止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撤走所有人员与工具及器械等。否则乙方放在工地上的工具、器械等将被认为废弃物,甲方有权处理,处理费用由乙方支付。11保密11.1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2争议或纠纷处理12.1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13不可抗力13.1甲乙双方的任何因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知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14其它约定14.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约。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的变更需征得双方的同意并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变更的内容,经双方盖章的合同变更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2.本合同一式5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权利义务时终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隙甲方(盖章):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甲方联系人:茹老师联系电话:0763-3919662合同签订日期:2025.9.11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09-15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7-09-14-第6页-乙方(盖章):广东友盛建设有限公司张位腈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麒麟岗支行银行账号:3602013019200219303乙方联系人:钟兰珍联系电话:020-32594303小5.9.1合同签订日期:附件1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致: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本人钟焕明,居民身份证号:******************(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粤2442019202000815)受广东友盛建设有限公司委派,拟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5-2027年清远校区校园零星修缮施工采购服务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一职。为加强本项目管理,保证我公司履行与采购人签订的工程定点采购合同,圆满完成本工程,我愿就此做出以下承诺;1.本人作为我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保证自即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代表我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组织,指挥,管理,协调等工作,并承诺在本项目完成后的合同责任保修期内,根据项目实际保修工作需要也能随时到场负责指挥,安排应做的保修工作。.2.本人承诺在工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报名和任何工作,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如有则由采购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严重影响本工程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项目负责人3.除非征得采购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本人自愿接受采购人给予本人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采购人就此作为我个人的不良记录进一步上报有关部门处理。供应商:(盖章)群焕明项目负责人(签名):钟焕明2025年09月07日附件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场承诺书致: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本人吴芬花,居民身份证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粤建安C3(2013)0008581)受广东友盛建设有限公司委派,拟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5-2027年清远校区校园零星修缮施工采购服务项目担任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职,为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我公司履行与采购人签订的工程定点采购合同,圆满完成本工程,我愿就此做出以下承诺:1.本人作为我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自即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第7页-代表我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本人承诺在工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报名和仕工作,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3.除非征得采购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本人自愿接受采购人给予本人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采购人就此作为我个人的不良记录进一步上报有关部门处理。供应商(盖章):广东友盛建设有限公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签名):吴芬花2025年09月07日第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修缮工程 零星修缮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