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主要道路信号优化及数智绿波服务 道路交通特征分析服务 交通控制子区划分服务 绿波时段智能划分服务 绿波方案设计优化服务 绿波优化效果跟踪服务 车流测量仪服务 数智绿波系统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苏州市公安局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500-JZCG-G2025-0387001
二、合同名称:苏州市公安局市区主要道路信号优化及数智绿波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500-JZCG-G2025-0387
四、项目名称:苏州市公安局市区主要道路信号优化及数智绿波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苏州市公安局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
联系方式:13951118454
供应商(乙方):杭州云深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荆大路100号每日金座1号楼508室
联系方式:1996734883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苏州市公安局市区主要道路信号优化及数智绿波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联系方式:19967348831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800000.00元
合同金额:18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9-12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9-12 15:4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_政府采购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5-0387甲方:苏州市公安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联系人:江晓峰联系电话:18506289559乙方:杭州云深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荆大路100号每日金座1号楼508室联系人:张启迪联系电话:1996734883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苏州市公安局市区主要道路信号优化及数智绿波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以兹共同遵守。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苏州市公安局市区主要道路信号优化及数智绿波服务项且。2、服务期限:12个月。自2025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11日。3、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①本合同书及本合同书签署后各方以书面形式确认的补充协议等;②中标通知书:③采购文件:④投标文件:乙方在招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二、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1/11125634900902.1服务内容1.1道路交通特征分析服务通过路况调研、数据分析等方式,从车速、流量等维度快速刻画出姑苏区道路及信控路口交通特征,为开展绿波建设奠定基础、提供方向。1.1.1区域及道路特征分析针对姑苏区开展区域OD分析和道路交通流量分析,项目需产出1份区域及道路特征分析报告,在服务期的第一个月完成。1.1.2重点路口特征分析针对姑苏区内不少于295个重点信控路口开展路口特征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信控路口关键抽样流量分析、流量转向比分析等信息,项目需产出不少于295份路口特征数据分析图表资料,在服务期的第一个月完成。1.2交通控制子区划分服务对不少于295个信控路口精细划分交通控制子区,需以双向绿波协调为目标,划分不少于59个协调控制子区。1.3绿波时段智能划分服务根据道路特征分析结果,针对预计建设、优化绿波带的路段,进一步开展交通流量等数据分析,根据路段全天流量变化曲线,以及路段行驶实测结果,精细化设计绿波时段划分方案,时段划分结果需基本符合路段流量变化特征。平均每条绿波带划分11个时段。1.4绿波方案设计优化服务在前期路况调研、特征分析、绿波时段划分等工作基础上,制定绿波优化策略,利用数智绿波设计工具,计算出绿波参数,并结合人工经验进一步优化,需兼顾双向通行需求,提升绿波方案的科学性和设计效率。全年需建设、优化不少于59条绿波带,覆盖不少于295个信控路口,平均每条绿波带设置11套绿波方案,总产出绿波方案数不少于649套。1.5绿波优化效果跟踪服务对本项目中建设的绿波带,通过数据分析、视频监控观察或实地路况调研等方式,每周跟踪监测绿波方案运行效果。对效果不佳或不稳定的绿波方案采取优化调整或重新设计等措施。针对每条绿波带产出不少于1份绿波优化效果年度分析报告,全年产出不少于59份绿波优化效果年度分析报告。1.6车流测量仪服务服务期内提供车流测量仪设备服务,部署于姑苏区内不少于295个信控路口,总部署数2/111.5量不少于295台,服务期的第一个月内部署完毕。对已部署车流测量仪设备的信控路口,每天产出1份数据监测分析表。除服务期的第一个月外,每月整理形成1份绿波运行数据监测分析月报,全年产出11份路口数据监测分析月报。1.7数智绿波系统服务市服务期内提供数智绿波系统,应包括以下功能:1.7.1绿波推荐:根据道路交通特征,为使用单位推荐适合建设绿波的路段,辅助绿波Y规划。1.7.2绿波态势:以地图为载体展现已建绿波分布,根据行车速度进行绿波排行。1.6.3路线管理:可展示绿波路线及相关基础信息,支持检索、展示、新增、修改绿波E路线信息,可对绿波路线进行分组管理和标签管理。1.7.4路线详情:支持查看、修改绿波路线详情,支持绿波方案的设计录入及管理。1.7.5绿波设计器:可对绿波方案进行智能优化,计算出信控参数,也可人工调整信控参数,实现绿波方案的快速优化。1.7.6绿波运行监测:结合移动互联网数据和设备采集数据,对绿波路线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计算,开展绿波运行效果评估,支撑绿波方案再优化。2服务要求2.1项目组成员不少于8人,其中一人为项目负责人2.2项目组成员需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服务支持,并保证相关联系电话有专人值守。项目组成员接到甲方的服务需求后30分钟内响应:响应后,简单问题30分钟内解决,一般问题2小时内解决,较复杂的问题24小时内解决,疑难复杂问题48小时内解决,特别疑难复杂问题5天内解决:如需项目组成员至甲方现场提供技术服务的,相关人员应在收到通知后的2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的办公场所。2.3乙方项目组成员需具备交通相关专业、计算机专业技能:具备责任、保密意识及分析判断能力:具备与甲方工作人员顺利沟通能力及处理和解决突发事件能力:具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服务计划和方案的能力。2.4乙方应保持团队的相对稳定,基本要求如下:2.4.1乙方项目组成员必须专职服务于本项目。2.4.2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组成员,确需更换的,需遵守以下规定2.4.2.1如有人员因工作技能或身体状况等原因确实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待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所更换人员资质(资格)不得低于原项目组人员。3/112.4.2.2乙方项目组人员工作不到位,或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视为不称职,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更换相应的项目组人员,并按照【2000元】/人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2.4.3乙方必须建立严格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人员权限管理、数据保密制度、数据备份机制、数据拷贝机制等;必须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数据安全培训,签订保密协议,严格做好数据安全管理。如未经甲方许可擅自进行数据拷贝及转移的,甲方可直接取消合同、单处或并处违约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4.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操作信号控制系统对道路交通造成严重拥堵或交通事故等较严重后果的,甲方可直接取消合同、单处或并处违约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4.5服务期间如存在人身安全风险的,乙方需为项目组成员购买必要的人身安全保险。三、价格与支付(一)合同价款1、本合同金额按此次中标(成交)价格执行,本合同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上述合同总金额已包括技术服务、设备、材料、人工、食宿、差旅、加班、税费、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乙方的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其他费用。同时,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价格在本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二)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剩余费用甲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结束后的3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季度款,其中,第一、二次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减去考核扣款,第三、四次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的25%减去考核扣款。季度款的最终支付金额由甲方根据《苏州市公安局市区主要道路信号优化及数智绿波服务项目考核评分方法》对乙方进行考核后确定。(2)季度考核结果共分为A、B、C、D四等,划分标准如下:A等:月平均考绩在90分(含)以上,且未出现【关键考核不达标情况】B等:月平均考绩在75分(含)至90分(不含),且未出现【关键考核不达标情况】C等:月平均考绩在60分(含)至75分(不含),且未出现【关键考核不达标情况】D等:月平均考绩不满60分,或出现【关键考核不达标情况】4/11H1236509090.1具体考核标准见《苏州市公安局市区主要道路信号优化及数智绿波服务项目考核评分方法》。(3)具体考核支付费用标准为:季度考核结果为A等级,支付当季款项的100%;季度考核结果为B等级,支付当季款项的90%:季度考核结果为C等级,支付当季款项的70%;季度考核结果为D等级,支付当季款项的40%,且此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额外的收益,归甲方所有。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开具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乙方未按约开具B发票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乙方银行转账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杭州云深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银行账号:605086825未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收款账户信息,也不得转让债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债权转让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甲方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账户支付费用。若乙方将对甲方的债权擅自转让给第三人,则乙方同意向甲方承担转让的债权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第三人因债权转让起诉的,甲方因此次诉讼而产生的案件诉讼费、第三人主张的违约金、利息损失、律师费、保全费、保函费、鉴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四、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2、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市区主要道路信息优化及数智绿波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限期完成整改。3、乙方应为甲方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服务支持,并保证相关联系电话有专人值守,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服务请求后30分钟内响应,响应后,简单问题30分钟内解决,一般问题2小时内解决。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响应并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采取其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另行聘请第三方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未支付的费用中扣除。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5/11H12563509090此产生的全部损失。4、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安排技术服务人员,乙方应当确保其安排的服务人员充足且拥有相关职业资质,并具有提供服务的必要经验。乙方应在服务期开始前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服务人员名单,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如甲方认为服务人员不称职的,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乙方未及时更换或更换后的人员仍不合格的,应按照【2000元】/人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服务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和安全要求,乙方在从事技术服务工作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服务期间若乙方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疾病伤害、猝死等,均由乙方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应负责办理相关工伤或保险理赔等手续,所需金额如理赔不足的,剩余部分则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需支付任何补偿金、赔偿金、人道主义慰问金等。6、乙方应每季度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乙方管理不当、违规操作等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7、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做好技术服务工作记录并提交甲方审核。8、乙方对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乙方提供的信号灯优化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应及时进行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如乙方技术服务成果存在虚假或编制内容不准确、不专业而影响甲方决策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乙方应当保证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及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投诉、举报甲方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所有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10、乙方因提供本合同服务而产出的数据、报告、方案等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给任何第三人使用。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五、保密条款1、乙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资料和信息(包括乙方掌握有相关保6/11H1.96490002密信息的事实本身),除甲方明确书面豁免外,均为保密信息。2、乙方承诺对保密信息之使用仅限于本合同签订与履行的,未经甲方明确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它任何范围或场合,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3、乙方服务人员等凡是有机会接触到保密信息的主体,均负有前述保密义务,乙方应当采取充足措施保障前述主体履行保密义务,否则视为乙方违反保密义务。4、乙方对保密信息未经甲方许可进行披露(包括且不限于故意,过失或疏忽)或有其他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当按本合同总金额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泄密违约金,并向甲方及其关联主体赔偿因此受到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此外,甲方还有权寻求停止侵害的禁令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救济。5、无论合同是否成立、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前述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乙方都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及责任,保密期限为永久。6、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合同履行完成时,当甲方向乙方发出返还全部保密信息资料的媒体、复印件、影印件、摘要的书面通知后,乙方应在书面通知送达后的5日内全部返还。本合同履行完成后,乙方及其所属员工也不得再为任何目的使用上述保密信息。六、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甲方支付的该项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20%。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提供的合格服务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逾期未提供服务超过15日视为不能提供服务),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包括逾期交付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各项优化方案、报告的),应7/11H1263809090与甲方协商,甲方仍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并本按照合同总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费用。3、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向甲方提交虚假材料,不如实告知技术服务的具体情况,或者提供的技术、设计方案不合理,导致信号灯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漏洞,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出现交通事故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及社会影响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处理后续事宜而产生的费用及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4、项目考核验收以甲方要求的方式、程序、标准为准,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的考核验收要求,因乙方不配合甲方导致项目无法进行或考核验收不通过的,乙方自行承担后果。乙方不可撤销地承诺认可甲方的考核验收结果。5、本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包或分包。乙方将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转包或分包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6、乙方如有其它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7、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以及其它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给甲方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未支付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要求乙方补足。8、乙方对招投标文件中承诺函所承诺的内容未按约定提供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七、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发出通知后7日内提供书面证明。3、不可抗力事由消除后,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等事项,由双方协商确认。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一)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8/111253190(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三)本合同项目不得转包与分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包、0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入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生效后须进行网上备案。十、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乙方违约以及乙方追究甲方违约不成立而导致甲方支出的费用,均应当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十一、其他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合同具湘E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江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成交通知书、采购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解释。双方也可按照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之间如存在冲突的,应当以最新签订的为准。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一切合同事项上的对接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双方所确认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本合同首部所载明的地址),如发生变更的,应当于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自行承担送达不能等一切不利后果。6、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权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送达本合同首部填写的乙方地址后生效:若乙方拒绝签收或显示查无此人而导致解除合同的通知未能被乙方实际签收的,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以下无正文)9/11甲方(盖章):苏州市公安局乙方(盖章):杭州云深科技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结风日期:2年9月12日日期:7025年9月日附件10/11苏州市公安局市区主要道路信号优化及数智绿波服务项目分项服务项目内容单位:元(人民币)序号费用项目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道路交通特征分析服务项/1142,000142,000服务时间12个月2交通控制子区划分服务项/1142,000142,000服务时间12个月3绿波时段智能划分服务项/1142,000142,000服务时间12个月4绿波方案设计优化服务项/1142,000142,000服务时间12个月5绿波优化效果跟踪服务项/1142,000142,000服务时间12个月6车流测量仪服务项/1590,000590,000服务时间12个月7数智绿波系统服务项1500,000500,00033010服务时间12个月合同总额人民币(小写)1,800000元11/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要道路信号优化及数智绿波服务 道路交通特征分析服务 交通控制子区划分服务 绿波时段智能划分服务 绿波方案设计优化服务 绿波优化效果跟踪服务 车流测量仪服务 数智绿波系统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