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商务区及配基础设施建设采购合同公告(连南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 GDHX2025005
二、合同名称: 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北商务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壁路)
三、项目编号: GDHX2025005
四、项目名称: 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北商务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壁路)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连南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
地 址: 连南县三江镇团结大道交通综合楼四楼
联系方式:0763-8661643
供应商(乙方):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新昌社区昌盛一路40号
联系方式:0750-35183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北商务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壁路)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宗
主要标的单价:1371165.00元
合同金额: 137.1165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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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826-2025-00769项目编号:GDHX2025005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北商务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壁路)发包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承包人: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8日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单位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住所地址:连南县三江镇团结大道交通综合楼四楼办公电话:0763-8661643传真号码: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名称: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新昌社区昌盛一路40号办公电话:0750-3518321传真号码:0750-3518321甲方将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北商务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壁路)承包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北商务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壁路)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概况:项目路线全长0.535km,起点位于迎宾路(桩号K0+000),经广东省矿山救援清远基地,终于县道X395线,终点桩号(K0+535.462)。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20.0m,路面宽16.0m,现状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对原水泥混凝土旧路面修复处治后,加铺5cm沥青罩面,并对沿线淤塞水沟、涵洞进行清理,重画交通标线等。二、承包方式及规定1、乙方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3、合同工期: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开工日为年月日,在此工期内,乙方应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将工程交付甲方。因甲方因素或气候条件因素工期顺延。(具体日期以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为准)三、工程质量、验收及质保(一)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或以上标准。(二)工程验收1.乙方必须将项目相关资料整理完善后才可组织甲方进行综合验收。2.本项目严格按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和验收。3.必须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项目竣工验收须达合格或以上工程质量标准。4.必须满足施工图纸中的施工与验收要求。5.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的,则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即自行验收,甲方可不予承认,并保留要求复验的权利,乙方应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损失费用和贻误工期的责任。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1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8.若项目未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甲方将拒绝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三)工程质保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验收之日算起贰年。2.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第三方保修,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乙方负责,保修期顺延。(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应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一旦其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应立即实施保修。3.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4.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经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给乙方,如在保修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没有及时妥善地进行保修处理,质量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四、合同价款1、工程中标下浮率:0.55%,合同金额:1316313.54元,大写:壹佰叁拾壹万陆仟叁佰壹拾叁元伍角肆分。2、工程合同支付方式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其中20%划入工人工资账户)2期:支付比例40%,完成总体工程量100%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计量工程款70%(本期计量工程款含1期已支付的30%预付款,申请支付时扣除);(其中20%划入工人工资账户)3期:支付比例27%,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出具的财政审核定案书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实际支付。4期:支付比例3%,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注:(1)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支付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2)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签订合同为准。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甲方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3)乙方应当为甲方及时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待收到发票后再支付相应款项,且因此造成迟延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3、本项目按财政部门审定的结算价下浮后进行结算,其中安全生产费、基本预备费、工程保险费不下浮。4、本项目出现增减或变更设计时,变更设计部分结算方式为按实结算,变更结算单价=预算单价×(1-投标下浮率),变更工程量按实计算,最终变更设计结算价以财政审核为准。五、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与违约责任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给乙方,如甲方逾期,甲方应按逾期未付款项的%支付给乙方违约金。2、乙方承包工程后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应按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甲乙双方自愿同意并接受本合同的违约条款。七、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八、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叁份,乙方叁份,招标代理壹份。交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清工程款项后,本合同即自行终止。订立合同时间:2025年9月8日订立合同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世法定代表人:更于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GDHX2025005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连南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于2025年08月05日就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北商务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壁路)(项目编号:GDHX202300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采购包号合同包1中标采购包名称连南瑶族白治县城北商务区及配基础设施建设项日(联壁路)中标(成交)供应商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联系方式黎峻玮,联系方式:13610684916中标(成交)下浮率:0.55%采购项目联系人:段工联系人电话:0763-8661613如此项目涉及展约保证金溦纳或您有融资需求,建议您通过金融服务中心办理电子约保的或合同融资业务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ee/zcd/guangdoog/.咨询电话020-886965552025年08月06日安全生产合同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北商务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壁路)采购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失效。5.本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代理机构存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盖章):连南瑶族自治县承包人(盖章):广东海盛建设工程公路事务中心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5年9月8日日期:2025年9月8日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北商务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壁路)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施工项目法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陆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叁份。(此页无正文)发包人(盖章)连南瑶族自治县承包人(盖章):广东海盛建设工程公路事务中心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5年9月8日日期:2025年个月8日三方协议合同甲方:连南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丙方: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地方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保证甲乙双方为工程合同的履行,保障甲乙双方权益和经济安全,经友好协商,就甲乙与乙方已签订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的补充协议:一、工程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北商务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壁路)二、工程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三、工程内容:按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北商务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壁路)施工图纸及清单内容。四、工程造价: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壹万陆仟叁佰壹拾叁元伍角肆分(¥1316313.54元,含税)。最终结算价=经投资审核中心最终审定的结算价×(1-成交下浮率,注:安全生产费、基本预备费、工程保险费为固定价,不作浮动。)。五、本协议就甲乙双方签订的原合同进行如下调整1、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是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分支机构,在项目中全权代表乙方与连南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处理工程施工中的各项事项:甲方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丙方银行账号:(开户名称: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账号:4469800104001962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支行),并由丙方开具建设工程服务业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六、承包方式:以采购合同正文为准。七、合同工期:以采购合同正文为准。八、质量:以采购合同正文为准。九、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十、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商定。甲方(盖章):连南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盖章):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际望]丙方(盖章):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清选分公司(签字)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2025年0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务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商务区及配基础设施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