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潘黄街道办事处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903-FW2025-00767
二、合同名称:潘黄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购买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903-FW2025-00767
四、项目名称:潘黄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购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
联系方式:13813436657
供应商(乙方): 河南爱维安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联系方式: 1381558715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潘黄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购买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903-FW2025-00767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服务品目: 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项目预算: ¥260000.0
项目地点: 盐都区镇中路1号
采购单位: 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
联系人姓名: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潘黄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13813436657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1768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6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1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12 09:54
扫描全能王 2025-9-11 16.29.pdf

潘黄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购买项目服务合同甲方: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潘黄街道办事处乙方:河南爱维安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日期:2025年8月1甲方(买方):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潘黄街道办事处乙方(卖方):河南爱维安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根据“潘黄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购买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潘黄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购买项目。2、服务期限:服务期为一年,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第三方安全监管服务委托对象范围:4.1项目负责人:缪盐兵证书编号:S0110320001102020009044.2检查期间乙方派项目负责人缪盐兵驻点工作、资料员成玲驻点工作,做好潘黄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按时按甲方要求90提供资料,每周服务不少于5个工作日,服务期间接受并执行甲方相关考核。4.3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日常安全生产监管要求等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增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员专业搭配合理(建筑、机械、电子、电气防爆、特种设备等)且满足甲方要求。4.4固定对象范围:潘黄街道境内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安全监管服务。4.5动态对象范围,以采购人实时提供的如新开办或关闭生产经营单位,临时性生产经营单位等。5、安全外包服务委托内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通知》(国发办[2015]20号)、《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方力量与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盐政办发[2016]77号)及区相关文件的要求,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固定和动态对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技术咨询、安全风险分析、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整改以及重大危险源辨识、重大隐患诊治和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服务(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技术有偿服务不在本合同中结算,由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承担)。2(2)根据甲方提供的安全外包服务委托对象范围,制定服务工作方案(包括日常检查计划,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和重点单位检查计划),经发包、外包双方认定后,由乙方实施,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工作方案实施序时和质量予以监督检查,并提出合理建议,共同商定补救措施。(3)乙方对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隐患检查或复查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隐患排查资料汇总和监管工作建议报告书。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陆仟捌佰元整(小写¥:176800.00元)合同总金额是指为完成本招标项目服务所有内容的全费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一年(12个月)内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利润和税金等【包括人员劳保(服装)费、五险一金、人员意外伤害险、体检费、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交通费(含提供轿车一辆供检查使用)、食宿费、辅助器材(工具)、降温费等】和不可预见费(指在酬金和可报销费用之外,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额外的其它所有费用)、项目实施006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政策调整因素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各类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最终结算时除合同约定调整外一律不予调整。三、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大写)捌仟捌佰肆拾元整(¥8840.00元)作为本合同的1296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免收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报告应满足市信用办《关于执行(2021)16号)规定,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站可查实。依据《关至城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2、乙方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3.1方式:无息退还至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3.2时间: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期内无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在服务期满后15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3.3条件:按合同要求全部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发票。3.4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2)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3)中标人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中标人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5)中标人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6)中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四、双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依据服务工作方案,根据生产经营单位规模大小、管理水平和行业特征,按时间节点要求,合理安排专家,精心组织实施。2、合同履行时间为12个月,分为4个季度(合同生效起每三个月为一季度),每个季度结束后,甲方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服务合同、方案及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乙方的上个季度工作进行考核,如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对考核表上内容进行适当修改。五、付款方式:按季给付,合同签订开始服务,每满一个季度经考核合格给付合同价的25%,每低于合格分(60分)一分扣合同额1%。乙方应在相应付款前向甲方开具完税发票。注:每次付款时须扣除罚金。六、考核奖惩条款1、甲方考核验收评定组根据被检查行业监管单位确定考核验收评定组成员。2、考核内容根据甲乙双方认定的服务工作方案进行适当调整。3、乙方安全技术服务期间,其工作标准未达到服务工作方案目标时,经甲方督促,乙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加以改进且在整改时间内达到外包服务工作方案规定的质量目标,同时乙方接受合同价千分之四的处罚。44、发现乙方在安全技术服务方面存在人为拖拉或技术失误问题,经甲方连续两次提出,乙方无法改进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同时以中止合同时间为工作计量标准,按70%结算基本费用和绩效考核费用,但乙方并不因此解除合同中止日前的责任和义务。5、合同期间甲方境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事故性质和责任(乙方责任由甲方考核验收评定组会同事故调查组共同认定)予以考核,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认定乙方负有责任的:(1)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安全生产事故,未亡人的,每起扣1万元。(2)发生一般事故,每起扣合同的10%;(3)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扣除合同金额的30%。(注: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6、潘黄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购买项目街道境内纳入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单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日常检查中未被发现,而被上级督查检查中发现的,每起扣0.5万元。七、税费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乡八、其他国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应遵守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规范性文件或任何对工程有管辖权的部门的规章,并按要求支付有关费用。乙方须在盐城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告知手续。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如发现挂靠的或转包、违法分包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作不予结算;对甲方的损失,由乙方加倍赔偿。3、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如出现不服从管理现象的,甲方将视情节轻重认定乙方是否违约,并根据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5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必须确保安全,如造成各种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一切费用或民事、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理。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所发生的问题和责任,并且影响到服务进度时,甲方有权处理相关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在支付合同价款时扣除。5、合同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诉讼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盐城市。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叁份。甲方:乙方:欢A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代季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时间:2025年9月1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盐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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