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采购合同公告(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2025)
浙江省本级 |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002481493202511401
二、合同名称: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2025年度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TZB-2025080177
四、项目名称: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2025年度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本级)
地 址:省府路8号
联系方式:0571-87051454
供应商(乙方):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地 址:浙江省
联系方式:1395801975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度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
数量:1.00
单价(元):179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179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2025年度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项目合同.pdf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2025年度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项目合同.pdf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ZMG-HT-20250903-029项目名称:2025年度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项目合同内容:2025年度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甲方:虫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乙方:【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2025年度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项目虫共浙江省委宣传部(甲方)2025年度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项目(项目名称)中所需2025年度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合同内容)经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采购人)以采购文件(项目编号:CTZB-2025080177)进行竞争性磋商。甲方确定【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2025150523号。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磋商承诺:d.响应文件:e采购文件。三、合同标的物3.1本合同标的物名称及数量:【第九届浙江省道德模范暨“浙江骄傲”年度人物先进事迹发布活动1项:2025年浙江省中小学生“云上思政公开课”1项:2025年暑期支教公益行动1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联动项目1项】3.2甲方保证委托事项及提供的资料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符合发布平台及乙方审核标准,丕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亦不会使乙方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否则,概由甲方出面解决并承担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乙方有权中止执行、下线宣传内容或解除合同。乙方应确保本项目开展过程中,所有服务内容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服务成果均不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的情形;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处理,与甲方无关:若因此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进行赔偿:3.3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及媒体传播方案提供的策划、方案及其他作品,其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3.4甲方要求乙方在提供本合同服务时使用特定素材(包括但不限音乐、视频、字体等)或拍摄特定人物、特定场景的,甲方应取得各项授权,并负责联系拍摄场景、拍摄对象,否则,如由此产生纠纷、诉讼,或导致乙方收到第三方投诉、被有关政府部门批评、处罚或被政府主管部门勒令停止宜传等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且乙方有权立即中止执行或解除合同。四、合同总价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壹佰柒拾玖万玖仟元整】(小写:人民币1799000元整,含税)。2.分项价格:【第九届浙江省道德模范暨“浙江骄傲”年度人物先进事迹发布活动799500元:2025年浙江省中小学生“云上思政公开课”599500元:2025年暑期支教公益行动30000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联动项目100000元】五、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付款次付款次序约定支付条件付款条件1.合同生效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95%,即人民币170.905万元整:2.最终验收合格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票据,同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验收款,2.最终验收合格为合同总价的5%,即人民币8.995万元整;3.支付周期预付款支付周期: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乙方账户;其余合同款支付周期: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后,合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票据(符合合同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乙方账户。4.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5.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开户银行:【工行西湖支行】账号:【1202020419900225801】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地点1.履行期限:【2025年8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2.履行地点:【浙江】七、服务人员1.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2.乙方应派出响应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乙方服务人员离职、休假等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乙方有权为甲方更换同等条件的服务人员继续提供服务且不视为乙方违约。3.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电话:【】乙方代表:【吕丹】电话:【13958019759】八、服务考核1.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具体考核办法(如有)作为合同附件。2.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完成通知后【3】日内予以书面确认,及时做好组织验收的准备工作,制定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组织实施验收和履约评价。若甲方在【5】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通过。3.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履约情况。4.甲方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相关规定组织验收。九、合同变更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1)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不能实现采购目的,又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2)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不能实现采购目的,重新采购费用和违约金、违约损失赔偿金额占合同第3页,共6页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2025年度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项目金额比例过大,但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3)属于合同主要条款确定的事项,但变更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4)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内容;(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合同的其他情形。3.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十、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十一、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二、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三、违约责任1.乙方如发生以下任一事件即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1.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1.2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任何一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保证和承诺被认为不真实、不正确或存在误导成分或存在重大遗漏。2.任何一方违约,应依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要求违约方支付合同金额1%违约金,同时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寻求救济而支付的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以及法院执行费、仲裁相关费用等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3.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款的3%。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之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4.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实质履行的,且该等不履行发生的事由可归责于该方的,该方即构成重大违约,重大违约方除按前述条款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为寻求救济而支付的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以及法院执行费、仲裁相关费用等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外,还应另行支付守约方合同金额3%违约金。5.项目结束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按照合同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因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导致甲方或者第三人受到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在活动现场有人员受伤,而乙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的,有权向乙方追偿。7.如甲方委托内容涉及在电视/广播频道或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发布的,因乙方原因造成宣传内容错播或漏播的,乙方每次应按照错一补一、漏一补一的方式予以补足。本条所称“错播”是指广告投放时间、内容、数量、位置与双方约定不符(播出时间前后漂移30分钟以内不属“错播”;“漏播”是指宣传内容未播出。对宣传内容是否正常播出,双方同意以乙方广告播出系统记录数据或以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媒体监播机构出具的监播资料作为判断依第4页,共6页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2025年度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项目据。十四、违约解除合同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1.3乙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1.4乙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5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5.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5.2“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5.3“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1.6违约金达到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于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1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但未提供服务部分对应的费用,乙方已履行的服务双方应据实结算。3.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赔偿事宜双方协商确定。4.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赔偿事宜双方协商确定。5.解除合同的,甲方负责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十五、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六、适用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十七、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日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可申请杭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2.因一方违约行为导致仲裁的,应当承担另一方因维护合法权益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担保费、担保公司费用、差旅费、公证费等费用。十八、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2.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开始生效。十九、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仅为签署栏)甲方(单位章):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乙方(单位章):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第5页,共6页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2025年度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项目地址:【】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邮政编码:【311000】邮政编码:【310005】电话:【】电话:【0571—-56355232】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钱塘支行】开户银行:【工行西湖支行】账号:【7332210182600047243】账号:【12020204199002258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000002481493H】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0007352483300】签订时间:298月30签约地点:【浙江】第6页,共6页采购合同合同编号:ZMG-HT-20250903-029项目名称:2025年度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项目合同内容:2025年度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甲方:虫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乙方:【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2025年度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项目虫共浙江省委宣传部(甲方)2025年度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项目(项目名称)中所需2025年度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合同内容)经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采购人)以采购文件(项目编号:CTZB-2025080177)进行竞争性磋商。甲方确定【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2025150523号。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磋商承诺:d.响应文件:e采购文件。三、合同标的物3.1本合同标的物名称及数量:【第九届浙江省道德模范暨“浙江骄傲”年度人物先进事迹发布活动1项:2025年浙江省中小学生“云上思政公开课”1项:2025年暑期支教公益行动1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联动项目1项】3.2甲方保证委托事项及提供的资料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符合发布平台及乙方审核标准,丕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亦不会使乙方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否则,概由甲方出面解决并承担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乙方有权中止执行、下线宣传内容或解除合同。乙方应确保本项目开展过程中,所有服务内容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服务成果均不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的情形;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处理,与甲方无关:若因此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进行赔偿:3.3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及媒体传播方案提供的策划、方案及其他作品,其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3.4甲方要求乙方在提供本合同服务时使用特定素材(包括但不限音乐、视频、字体等)或拍摄特定人物、特定场景的,甲方应取得各项授权,并负责联系拍摄场景、拍摄对象,否则,如由此产生纠纷、诉讼,或导致乙方收到第三方投诉、被有关政府部门批评、处罚或被政府主管部门勒令停止宜传等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且乙方有权立即中止执行或解除合同。四、合同总价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壹佰柒拾玖万玖仟元整】(小写:人民币1799000元整,含税)。2.分项价格:【第九届浙江省道德模范暨“浙江骄傲”年度人物先进事迹发布活动799500元:2025年浙江省中小学生“云上思政公开课”599500元:2025年暑期支教公益行动30000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联动项目100000元】五、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付款次付款次序约定支付条件付款条件1.合同生效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95%,即人民币170.905万元整:2.最终验收合格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票据,同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验收款,2.最终验收合格为合同总价的5%,即人民币8.995万元整;3.支付周期预付款支付周期: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乙方账户;其余合同款支付周期: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后,合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票据(符合合同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乙方账户。4.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5.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开户银行:【工行西湖支行】账号:【1202020419900225801】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地点1.履行期限:【2025年8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2.履行地点:【浙江】七、服务人员1.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2.乙方应派出响应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乙方服务人员离职、休假等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乙方有权为甲方更换同等条件的服务人员继续提供服务且不视为乙方违约。3.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电话:【】乙方代表:【吕丹】电话:【13958019759】八、服务考核1.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具体考核办法(如有)作为合同附件。2.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完成通知后【3】日内予以书面确认,及时做好组织验收的准备工作,制定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组织实施验收和履约评价。若甲方在【5】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通过。3.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履约情况。4.甲方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相关规定组织验收。九、合同变更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1)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不能实现采购目的,又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2)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不能实现采购目的,重新采购费用和违约金、违约损失赔偿金额占合同第3页,共6页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2025年度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项目金额比例过大,但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3)属于合同主要条款确定的事项,但变更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4)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内容;(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合同的其他情形。3.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十、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十一、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二、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三、违约责任1.乙方如发生以下任一事件即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1.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1.2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任何一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保证和承诺被认为不真实、不正确或存在误导成分或存在重大遗漏。2.任何一方违约,应依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要求违约方支付合同金额1%违约金,同时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寻求救济而支付的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以及法院执行费、仲裁相关费用等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3.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款的3%。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之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4.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实质履行的,且该等不履行发生的事由可归责于该方的,该方即构成重大违约,重大违约方除按前述条款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为寻求救济而支付的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以及法院执行费、仲裁相关费用等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外,还应另行支付守约方合同金额3%违约金。5.项目结束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按照合同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因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导致甲方或者第三人受到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在活动现场有人员受伤,而乙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的,有权向乙方追偿。7.如甲方委托内容涉及在电视/广播频道或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发布的,因乙方原因造成宣传内容错播或漏播的,乙方每次应按照错一补一、漏一补一的方式予以补足。本条所称“错播”是指广告投放时间、内容、数量、位置与双方约定不符(播出时间前后漂移30分钟以内不属“错播”;“漏播”是指宣传内容未播出。对宣传内容是否正常播出,双方同意以乙方广告播出系统记录数据或以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媒体监播机构出具的监播资料作为判断依第4页,共6页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2025年度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项目据。十四、违约解除合同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1.3乙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1.4乙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5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5.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5.2“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5.3“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1.6违约金达到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于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1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但未提供服务部分对应的费用,乙方已履行的服务双方应据实结算。3.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赔偿事宜双方协商确定。4.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赔偿事宜双方协商确定。5.解除合同的,甲方负责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十五、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六、适用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十七、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日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可申请杭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2.因一方违约行为导致仲裁的,应当承担另一方因维护合法权益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担保费、担保公司费用、差旅费、公证费等费用。十八、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2.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开始生效。十九、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仅为签署栏)甲方(单位章):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乙方(单位章):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第5页,共6页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2025年度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项目地址:【】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邮政编码:【311000】邮政编码:【310005】电话:【】电话:【0571—-56355232】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钱塘支行】开户银行:【工行西湖支行】账号:【7332210182600047243】账号:【12020204199002258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000002481493H】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0007352483300】签订时间:298月30签约地点:【浙江】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