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禁毒社会工作服务 禁毒社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0122143562025201
二、合同名称: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1102025CGK00021
四、项目名称: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
地 址:山西省晋源区贞观街35号
联系方式:15035139173
供应商(乙方):山西仁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龙盛街13号云特区E栋0417号房
联系方式:1773546868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禁毒社工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239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太原市晋源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中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239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9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社工合同.pdf
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合同(11N0122143562025201).pdf
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禁毒社工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合同甲方: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乙方:山西仁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禁毒社工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合同甲方: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40100012214356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阎宾地址:太原市晋源区晋源新城贞观街35号乙方:山西仁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MAOLUTTW5K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慧波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龙盛街13号云特区E栋0417号房乙方在太原市晋源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禁毒社工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开招标采购中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一)服务期限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日止。(二)服务地点太原市晋源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中心。(三)服务内容配备40名禁毒社工,通过专业禁毒社工的服务,对晋源区辖区内在册吸毒人员进行管理,引导吸毒人员戒掉毒瘾,回归社会。1.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分为初始评估、常规评估以及末期评估。(1)初始评估对在册吸毒人员进行身体、心理测评和登记,包括基本资料、违法犯罪背景材料、家庭成员、个人成长史、社会支持系统、情绪稳定性、行为惯性,预警等级,问卷前测报告等,实行动态管理。(2)常规评估是指定期或不定期通知在册吸毒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尿检,对在戒毒期间发现复吸的吸毒人员,应及时向禁毒部门报告,并鼓励其重新接受戒毒。(3)末期评估是对接受服务后的在册吸毒人员进行综合评估,经检测认定已经戒除毒瘾、社区戒毒(康复)期满的、应向禁毒部门报告,及时办理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进行备案后让其回归社会。2.身心矫正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技术,以吸毒行为为核心开展系统治疗,包括心理评估、戒毒动机强化、改变错误认知、控制心瘾,使注意力转移到现实生活,让其体验成功的喜悦,帮助在册吸毒人员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彻底摆脱心瘾,通过组织户外多元化社会公益活动,促进其有强健的体魄。3.家庭修复为在册吸毒人员提供以家庭为基础的支持,坚持以家庭为中心的理念,通过心理治疗模式,根据戒毒康复人员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采取危机介入的策略,运用生态视角观察,家庭会谈的方式,进行心理协调,建立良好的家庭氛围,使戒毒康复人员得到家庭接纳,帮助其建立家庭支持系统,修复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功能的完善,解决实际困难,适应家庭生活,重新回归社会。4.促进就业(1)通过个案管理的方式,协助在册吸毒人员在就业方面上做好个人职业规划,提供劳动用工招聘信息,促进稳定就业。(2)通过开展支持小组、教育小组,为其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和就业服务,增强其社交技巧及社会活动能力。(3)链接人社部门及就业培训机构的免费就业技能培训资源,向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选择并使其学习有关技能,根据戒毒人员的急切生活需要和实际困难,为其联系资源,提供相应的住宿、救助款项、疾病医治,就业援助、办理低保救助服务等。5.社会修复(1)通过“过来人”的成功经验、家人和亲友的关心对戒毒人员进行勉励,帮助吸毒人员脱离原有的毒友圈,实现自助互助。(2)对于在一定时间段内戒毒操守保持较好,且态度积极认真,愿意配合的戒毒人员,社工积极引导其走出家庭,面对公众,通过现身说法、交流探讨、感召宣传的方式助力禁毒社工工作,并建立自律和他律的机制,通过以生命影响生命的理念,实现正向的意义建构,投身禁毒事业,将拯救每一个吸毒者作为团体的使命。6.关怀跟进(1)对离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戒毒人员进行无缝对接,出所后通过探访跟踪、政策咨询、理念传播、日常戒断协助、文娱康乐、团契交往、权益维护、社区融入、防复吸训练等服务,最大限度地做到让戒毒人员出所后能管、可控、有家、能戒。(2)让他们能接纳自我、恢复功能、发掘潜能、强化效能、有所作为,逐步提升其生活品质及安全感、希望感、幸福感、价值感、使其更好地融入社会,参与正常的社会生活。7.社区宣传通过开展讲座,社区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在册吸毒人员进行禁毒宣传、法制教育。帮助在册吸毒人员戒除对毒品心理依赖,提高其识毒、拒毒、抗毒能力。同时,通过社区宣传,改善社区关系,促进居民之间互惠互助,培养其相互关怀的美德,培养戒毒人员骨干,引导其以“过来人”参与到禁毒、戒毒的社区宣传工作中,促进社区归属感的建立。(四)主要职责1.摸排管控吸毒人员。开展吸毒人员摸底排查工作,最大限度发现隐性吸毒人员;调查了解吸毒人员行动趋向、生活状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定期不定时的对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协助做好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工作。2.提供戒毒康复服务。开展戒毒康复人员心理社会需求评估,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认知行为治疗、家庭关系辅导、自我管理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提升等专业服务:帮助戒毒康复人员调适社区及社会关系,营造有利于戒毒康复的社会环境,开展有利于戒毒康复人员社会功能修复的其他专业服务。3.开展帮扶救助服务。为戒毒康复人员链接生活、就学就业、医疗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等方面的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组织其他专业力量和志愿者为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提供服务,协助解决生活困难,提升生计发展能力,改善社会支持网络,促进社会融入。4.参与禁毒宜传教育。参与组织禁毒宣传活动、普及毒品预防和艾滋病防治等相关知识、宣传禁毒政策和工作成效,增强公民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倡导禁毒社会工作理念,减低并消除社会歧视与排斤。5.协助开展有关禁毒管理事务。协助建立档案资料,做好工作台账,对工作对象进行定期评估。协助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衔接,督促、帮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履行协议。发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拒绝报到或严重违反协议的、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严重违反治疗规定的,向乡镇(街道)禁毒工作机构报告,协助收集提供有关材料。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玖万贰仟元整。(小写):2392000元。本费用仅包含社工工资、社保费用、项目运营费、重点个案费用、税费,经费使用比例由乙方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但需优先保证员工的薪酬和社保费用;办公场地的使用、装修、装饰、办公用品、办公家具以及水电暖网房租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款项支付1.双方约定支付方式为:按季度支付社工工资、社保费用,项目运营费、重点个案费用、税费伍拾玖万捌仟元整(598000)。乙方为甲方提供对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费用。2.乙方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山西仁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账户号码:50230188001177083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开化寺支行如乙方变更收款账户信息,应当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未告知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四、服务主要指标要求及目标成效1.在册人员核查率100%。在册人员:指禁毒办提供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名单。核查率:指以禁毒办提供的在册吸毒人员名单作为基准,项目工作人员对其开展核查,了解去向。2.社戒社康人员建档率100%。建档率:指项目工作人员了解登记在册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现时实际情况。按照分级分类管控进行分类,建立相应档案并进行初步评估。3.档案跟进率100%。档案跟进:指项目工作人员对已建档的吸毒人员(失控者除外)每年进行一次档案跟进,采取分级管理机制,制定相对应的服务计划,了解其情况,定期进行评估、服务跟踪、形成服务报告。4.社戒社康人员定期尿检执行率100%。尿检要求:(失控者除外)社区戒毒:第一年1个月/1次,第二年2个月/1次,第三年3个月/1次,社区康复:第一年2个月/1次,第二年3个月/1次,第三年6个月/1次。5.探访电访:电访至少每年800次,家访至少每年300次,对于在外吸毒人员进行视频电访,吸毒人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家访由两名社工并配备我局禁毒民警及派出所民警进行。对于对接的吸备人员需进行做谈话记录并进行尿检及毛发检测。6.强戒所对接全年。一是入所接触率,不低于户籍出所人员80%。指项目工作人员在强戒所内对本区户籍的吸毒人员以个案形式进行出所前接触,协助服务对象及其家属做好出所前的心理、资讯等准备,并初步建立信任关系。二是出所衔接率,100%。在戒毒人员出所当天,送到街道服务站点后,社工会同街道、派出所、家属等完成交接手续,实现戒毒人员出所无缝对接,并做好相关个案。7.调研报告。不少于4份。了解服务对象生理需求、心理需求、家庭关系、社会功能、资源情况等信息。分析掌握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形成报告。8.咨询服务。不少于200人次。指社工通过提供1-3次服务就能协助服务对象处理问题,不需要长期跟进。9.重点个案服务不低于12个。一是重点个案服务量:指社工在接触评估之后,发现服务对象存在需求服务。需要社工长期的露进,增强其戒毒动机、拒毒能力和自我效能感。协助其能力提升、问题解决、资源链接等服务。达到三个修复:心理关系修复、家庭关系修复、社会关系修复。二是每一个个案除相关服务对象资料外,工作人员需要制定完备的个案评估、工作计划、工作记录、个案结案或转介报告。三是个案结案,指服务对象达到个案计划设定目标。四是每个个案服务每半年进行一次操守评估。10.毒品预防教育。不少于80次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社区宣传教育服务;指结合镇街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开展以预防毒品为主题的社区禁毒活动;进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单位进行宣传、印刷宣传材料、宣传手册、创作官传条幅、版面、制作光盘等方法,使人民群众了解毒品的危害性,使吸毒人员主动接受社区戒毒,人人远离毒品,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或对镇街内特定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提高此类易感人群对毒品的警惕性。五、双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指导本项目工作,对乙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相关服务经费。3.根据乙方的需求,协调有关部门,尽力解决项目运作中遇到的问题,为项目运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甲方的协助义务仅限于合理范围内、在法定权限及能力范围内履行。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协助不到位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4.甲方有权对本项目具体内容的实施和服务质量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并协助解决运作过程中的突发事件。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项目服务的相关资料,相关资料作为上级主管部门评估检查使用。乙方需配合甲方及上级部门的各类检查、评估、审计,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整改不合格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6.如乙方未按规定执行项目或出现严重违规、违法现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违约责任部分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7.甲方应对乙方开展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包括:业务指导和特定技术支持;有关情况及相关资料的提供;乙方社工因工作需要出入有关部门及场所的便利等。8.甲方应当推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禁毒委牵头,各个成员单位、各乡镇(街办)、派出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中心共同参与,联席会议每月举行一次,着力解决当月禁毒社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次月禁毒社会化工作目标。9.甲方应当推动当地乡镇(街办)、派出所及各禁毒委成员单位配合乙方工作,形成共建共治共管的禁毒工作格局,筑牢禁毒防线。(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质量保证、符合安全要求、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的服务,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或组织的活动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员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调查责任事故原因,并赔偿相应损失,包括并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等。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本服务项目各类活动的监督和指导。3.乙方应当保质保量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指标,如果服务数量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督促指示乙方及时改正。4.乙方不属于劳务派遣公司,乙方员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应按法律规定为其员工购买足额工伤或意外责任保险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乙方人员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任何工伤事故及其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应当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因乙方延迟处理而给甲方造成任何负面影响或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在完成项目后,需做好服务资料存档以备甲方检查。6.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召开每月一次的禁毒工作联席会议,并对服务区域的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思路,提交联席会议解决。7.乙方有义务将本合同中涉及的服务对象人员信息保密,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将信息以任何形式泄露。若乙方泄露与本合同有关的人员信息,每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构成刑事犯罪的,追究乙方及乙方人员相关刑事责任。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存续期间、解除或终止后持续有效,并且不受本合同是否签订、解除、目的实现等情况的影响始终独立有效。8.乙方必须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服务内容转包、分包、委托第三方完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工作转包、分包或以其他方式交由第三方完成。违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六、违约责任1.乙方延期提供服务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合同服务总金额的1%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乙方未提交违约金的,甲方可在下季度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的,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相应服务费用,同时乙方应按照规定事项执行或进行整改。3.出现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已支付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上述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1)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累计超过3次(不含本数),乙方仍未改正或服务质量或其他问题仍不达标的;(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累计扣款超过3次(不含本数);(3)乙方未按规定执行项目或出现严重违规、违法现象;(4)因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人重大经济损失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5)乙方未能妥善处理与工作人员的劳资关系,影响本合同履行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6)乙方出现其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承诺的其他义务的重大违约行为,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4.本合同所称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二次招标费用、甲方向第三人购买同类服务的差价损失、守约方因维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合理费用。5.本合同所约定的因乙方违约而应承担的扣款、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中予以扣除。七、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4.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得免除或减轻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通知和要求等,可采用电话、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双方均确认本合同首部记载的地址、通讯方式等均可作为双方往来文件及诉讼文书(含进入诉讼、仲裁阶段后的举证通知书、传票等)的有效送达地址。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责任。(2)通过微信等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成交通知书2.投标文件3.招标文件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甲方(章):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玉日期:2025年8月31日乙方(章):山西仁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任碧波日期:202年8月31日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0122143562025201甲方: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40100012214356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阎宾地址:太原市晋源区晋源新城贞观街35号乙方:山西仁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MA0LUTTW5K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慧波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龙盛街13号云特区E栋0417号房乙方在太原市晋源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禁毒社工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开招标采购中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一)服务期限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二)服务地点太原市晋源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中心。(三)服务内容配备40名禁毒社工,通过专业禁毒社工的服务,对晋源区辖区内在册吸毒人员进行管理,引导吸毒人员戒掉毒瘾,回归社会。1.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分为初始评估、常规评估以及末期评估。(1)初始评估对在册吸毒人员进行身体、心理测评和登记,包括基本资料、违法犯罪背景材料、家庭成员、个人成长史、社会支持系统、情绪稳定性、行为惯性,预警等级,问卷前测报告等,实行动态管理。(2)常规评估是指定期或不定期通知在册吸毒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尿检,对在戒毒期间发现复吸的吸毒人员,应及时向禁毒部门报告,并鼓励其重新接受戒毒。(3)末期评估是对接受服务后的在册吸毒人员进行综合评估,经检测认定已经戒除毒瘾、社区戒毒(康复)期满的、应向禁毒部门报告,及时办理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进行备案后让其回归社会。2.身心矫正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技术,以吸毒行为为核心开展系统治疗,包括心理评估、戒毒动机强化、改变错误认知、控制心瘾,使注意力转移到现实生活,让其体验成功的喜悦,帮助在册吸毒人员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彻底摆脱心瘾,通过组织户外多元化社会公益活动,促进其有强健的体魄。3.家庭修复为在册吸毒人员提供以家庭为基础的支持,坚持以家庭为中心的理念,通过心理治疗模式,根据戒毒康复人员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采取危机介入的策略,运用生态视角观察,家庭会谈的方式,进行心理协调,建立良好的家庭氛围,使戒毒康复人员得到家庭接纳,帮助其建立家庭支持系统,修复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功能的完善,解决实际困难,适应家庭生活,重新回归社会。4.促进就业(1)通过个案管理的方式,协助在册吸毒人员在就业方面上做好个人职业规划,提供劳动用工招聘信息,促进稳定就业。(2)通过开展支持小组、教育小组,为其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和就业服务,增强其社交技巧及社会活动能力。(3)链接人社部门及就业培训机构的免费就业技能培训资源,向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选择并使其学习有关技能,根据戒毒人员的急切生活需要和实际困难,为其联系资源,提供相应的住宿、救助款项、疾病医治,就业援助、办理低保救助服务等。5.社会修复(1)通过“过来人”的成功经验、家人和亲友的关心对戒毒人员进行勉励,帮助吸毒人员脱离原有的毒友圈,实现自助互助。(2)对于在一定时间段内戒毒操守保持较好,且态度积极认真,愿意配合的戒毒人员,社工积极引导其走出家庭,面对公众,通过现身说法、交流探讨、感召宣传的方式助力禁毒社工工作,并建立自律和他律的机制,通过以生命影响生命的理念,实现正向的意义建构,投身禁毒事业,将拯救每一个吸毒者作为团体的使命。6.关怀跟进(1)对离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戒毒人员进行无缝对接,出所后通过探访跟踪、政策咨询、理念传播、日常戒断协助、文娱康乐、团契交往、权益维护、社区融入、防复吸训练等服务,最大限度地做到让戒毒人员出所后能管、可控、有家、能戒。(2)让他们能接纳自我、恢复功能、发掘潜能、强化效能、有所作为,逐步提升其生活品质及安全感、希望感、幸福感、价值感、使其更好地融入社会,参与正常的社会生活。7.社区宣传通过开展讲座,社区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在册吸毒人员进行禁毒宣传、法制教育。帮助在册吸毒人员戒除对毒品心理依赖,提高其识毒、拒毒、抗毒能力。同时,通过社区宣传,改善社区关系,促进居民之间互惠互助,培养其相互关怀的美德,培养戒毒人员骨干,引导其以“过来人”参与到禁毒、戒毒的社区宣传工作中,促进社区归属感的建立。(四)主要职责1.摸排管控吸毒人员。开展吸毒人员摸底排查工作,最大限度发现隐性吸毒人员;调查了解吸毒人员行动趋向、生活状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定期不定时的对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协助做好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工作。2.提供戒毒康复服务。开展戒毒康复人员心理社会需求评估,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认知行为治疗、家庭关系辅导、自我管理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提升等专业服务:帮助戒毒康复人员调适社区及社会关系,营造有利于戒毒康复的社会环境,开展有利于戒毒康复人员社会功能修复的其他专业服务。3.开展帮扶救助服务。为戒毒康复人员链接生活、就学就业、医疗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等方面的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组织其他专业力量和志愿者为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提供服务,协助解决生活困难,提升生计发展能力,改善社会支持网络,促进社会融入。4.参与禁毒宜传教育。参与组织禁毒宣传活动、普及毒品预防和艾滋病防治等相关知识、宣传禁毒政策和工作成效,增强公民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倡导禁毒社会工作理念,减低并消除社会歧视与排斥。5.协助开展有关禁毒管理事务。协助建立档案资料,做好工作台账,对工作对象进行定期评估。协助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衔接,督促、帮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履行协议。发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拒绝报到或严重违反协议的、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严重违反治疗规定的,向乡镇(街道)禁毒工作机构报告,协助收集提供有关材料。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玖万贰仟元整。(小写):2392000元。本费用仅包含社工工资、社保费用、项目运营费、重点个案费用、税费,经费使用比例由乙方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但需优先保证员工的薪酬和社保费用;办公场地的使用、装修、装饰、办公用品、办公家具以及水电暖网房租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款项支付1.双方约定支付方式为:按季度支付社工工资、社保费用,项目运营费、重点个案费用、税费伍拾玖万捌仟元整(598000)。乙方为甲方提供对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费用。2.乙方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山西仁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账户号码:50230188001177083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开化寺支行如乙方变更收款账户信息,应当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未告知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四、服务主要指标要求及目标成效1.在册人员核查率100%。在册人员:指禁毒办提供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名单。核查率:指以禁毒办提供的在册吸毒人员名单作为基准,项目工作人员对其开展核查,了解去向。2.社戒社康人员建档率100%。建档率:指项目工作人员了解登记在册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现时实际情况。按照分级分类管控进行分类,建立相应档案并进行初步评估。3.档案跟进率100%。档案跟进:指项目工作人员对已建档的吸毒人员(失控者除外)每年进行一次档案跟进,采取分级管理机制,制定相对应的服务计划,了解其情况,定期进行评估、服务跟踪、形成服务报告。4.社戒社康人员定期尿检执行率100%。尿检要求:(失控者除外)社区戒毒:第一年1个月/1次,第二年2个月/1次,第三年3个月/1次,社区康复:第一年2个月/1次,第二年3个月/1次,第三年6个月/1次。5.探访电访:电访至少每年800次,家访至少每年300次,对于在外吸毒人员进行视频电访,吸毒人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家访由两名社工并配备我局禁毒民警及派出所民警进行。对于对接的吸备人员需进行做谈话记录并进行尿检及毛发检测。6.强戒所对接全年。一是入所接触率,不低于户籍出所人员80%。指项目工作人员在强戒所内对本区户籍的吸毒人员以个案形式进行出所前接触,协助服务对象及其家属做好出所前的心理、资讯等准备,并初步建立信任关系。二是出所衔接率,100%。在戒毒人员出所当天,送到街道服务站点后,社工会同街道、派出所、家属等完成交接手续,实现戒毒人员出所无缝对接,并做好相关个案。7.调研报告。不少于4份。了解服务对象生理需求、心理需求、家庭关系、社会功能、资源情况等信息。分析掌握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形成报告。8.咨询服务。不少于200人次。指社工通过提供1-3次服务就能协助服务对象处理问题,不需要长期跟进。9.重点个案服务不低于12个。一是重点个案服务量:指社工在接触评估之后,发现服务对象存在需求服务。需要社工长期的露进,增强其戒毒动机、拒毒能力和自我效能感。协助其能力提升、问题解决、资源链接等服务。达到三个修复:心理关系修复、家庭关系修复、社会关系修复。二是每一个个案除相关服务对象资料外,工作人员需要制定完备的个案评估、工作计划、工作记录、个案结案或转介报告。三是个案结案,指服务对象达到个案计划设定目标。四是每个个案服务每半年进行一次操守评估。10.毒品预防教育。不少于80次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社区宣传教育服务;指结合镇街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开展以预防毒品为主题的社区禁毒活动;进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单位进行宣传、印刷宣传材料、宣传手册、创作官传条幅、版面、制作光盘等方法,使人民群众了解毒品的危害性,使吸毒人员主动接受社区戒毒,人人远离毒品,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或对镇街内特定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提高此类易感人群对毒品的警惕性。五、双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指导本项目工作,对乙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相关服务经费。3.根据乙方的需求,协调有关部门,尽力解决项目运作中遇到的问题,为项目运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甲方的协助义务仅限于合理范围内、在法定权限及能力范围内履行。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协助不到位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4.甲方有权对本项目具体内容的实施和服务质量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并协助解决运作过程中的突发事件。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项目服务的相关资料,相关资料作为上级主管部门评估检查使用。乙方需配合甲方及上级部门的各类检查、评估、审计,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整改不合格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6.如乙方未按规定执行项目或出现严重违规、违法现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违约责任部分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7.甲方应对乙方开展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包括:业务指导和特定技术支持;有关情况及相关资料的提供;乙方社工因工作需要出入有关部门及场所的便利等。8.甲方应当推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禁毒委牵头,各个成员单位、各乡镇(街办)、派出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中心共同参与,联席会议每月举行一次,着力解决当月禁毒社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次月禁毒社会化工作目标。9.甲方应当推动当地乡镇(街办)、派出所及各禁毒委成员单位配合乙方工作,形成共建共治共管的禁毒工作格局,筑牢禁毒防线。(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质量保证、符合安全要求、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的服务,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或组织的活动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员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调查责任事故原因,并赔偿相应损失,包括并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等。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本服务项目各类活动的监督和指导。3.乙方应当保质保量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指标,如果服务数量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督促指示乙方及时改正。4.乙方不属于劳务派遣公司,乙方员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应按法律规定为其员工购买足额工伤或意外责任保险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乙方人员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任何工伤事故及其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应当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因乙方延迟处理而给甲方造成任何负面影响或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在完成项目后,需做好服务资料存档以备甲方检查。6.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召开每月一次的禁毒工作联席会议,并对服务区域的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思路,提交联席会议解决。7.乙方有义务将本合同中涉及的服务对象人员信息保密,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将信息以任何形式泄露。若乙方泄露与本合同有关的人员信息,每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构成刑事犯罪的,追究乙方及乙方人员相关刑事责任。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存续期间、解除或终止后持续有效,并且不受本合同是否签订、解除、目的实现等情况的影响始终独立有效。8.乙方必须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服务内容转包、分包、委托第三方完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工作转包、分包或以其他方式交由第三方完成。违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六、违约责任1.乙方延期提供服务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合同服务总金额的1‰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乙方未提交违约金的,甲方可在下季度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的,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相应服务费用,同时乙方应按照规定事项执行或进行整改。3.出现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已支付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上述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1)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累计超过3次(不含本数),乙方仍未改正或服务质量或其他问题仍不达标的;(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累计扣款超过3次(不含本数);(3)乙方未按规定执行项目或出现严重违规、违法现象;(4)因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人重大经济损失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5)乙方未能妥善处理与工作人员的劳资关系,影响本合同履行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6)乙方出现其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承诺的其他义务的重大违约行为,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4.本合同所称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二次招标费用、甲方向第三人购买同类服务的差价损失、守约方因维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合理费用。5.本合同所约定的因乙方违约而应承担的扣款、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中予以扣除。七、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4.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得免除或减轻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通知和要求等,可采用电话、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双方均确认本合同首部记载的地址、通讯方式等均可作为双方往来文件及诉讼文书(含进入诉讼、仲裁阶段后的举证通知书、传票等)的有效送达地址。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责任。(2)通过微信等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可工文家人阁中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成交通知书2.投标文件3.招标文件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甲方(章):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日期:年月日乙方(章):山西仁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禁毒社会工作服务 禁毒社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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