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智慧药房二期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株洲市人民医院2025)
株洲市人民医院株洲市人民医院智慧药房二期建设项目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9月12日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2025]000090号-1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汇之祥医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人民医院智慧药房二期建设项目重新立项
2、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5]000090号
3、项目内容:株洲市人民医院智慧药房二期建设项目重新立项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王卫红
6、联系电话:0731-22722040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48068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中标合同全额增值税发票,乙方向甲方提供由银行开具所中标项目合同金额60%的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按四个验收内容开具每张中标项目合同金额15%的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完成报销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乙方按阶段完成合同中要求的四个内容(基建、设备、软件及全院药品溯源码管理系统)及客户化需求并验收通过后,甲方分批次退还保函;质保期满后无合同纠纷3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所有剩余款项(尾款支付条件:①提高投标文件所承诺年限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公章;②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9月11日,完成日期:2025年11月10日。总日历天数:60天。
2、地点:株洲市人民医院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株洲市人民医院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9-11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9月11日
合同订立地点:株洲市人民医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丁建华
法定代表人:刘跃林
委托代理人:王卫红
委托代理人:陈明生
电话:13973313737
电话:18994743666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瑞大道一段1555号金桥市场集群2区1栋13层1308-1310号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长沙望城支行
帐号:631961420
附件下载:
暂无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药房二期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株洲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