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IP文创艺术品定制 文物授权IP文创艺术品采购合同公告(盐城中国海盐博物馆(盐城市博物馆、盐城市水浒文化博物馆)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900-FW2025-01788
二、合同名称:海盐博物馆联名展览IP文创艺术品定制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900-FW2025-01788
四、项目名称:海盐博物馆联名展览IP文创艺术品定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盐城中国海盐博物馆
联系方式:89902303
供应商(乙方): 盐城市古月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83611858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海盐博物馆联名展览IP文创艺术品定制
项目编号:JSZC-320900-FW2025-01788
比选方式: 邀请比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项目预算: ¥29600.0
项目地点: 陈列展览部
采购单位: 盐城中国海盐博物馆
联系人姓名: 盐城中国海盐博物馆
联系电话: 89902303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291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1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12 09:32
《盐韵雅君博物共生》联名展览制定馆藏文物IP文创艺术品制作项目合同.pdf

《盐韵雅君博物共生》联名展览指定馆藏文物IP文创艺术品制作项目甲方:盐城中国海盐博物馆乙方:盐城市古月广告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制作要求、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合同约定服务内容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盐韵雅君博物共生》联名展览指定馆藏文物IP文创艺术品制作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2.乙方应在盐城市迎宾馆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约定的制作项目,交付地点为盐城市迎宾馆,并负责完成后续工作,例如安装等。3.乙方负责制作项目的运输工作,并承担交付前的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第二条费用与支付本合同设计制作费(含设计制作费的税金、手续费及相关费用)固定总价包干,含税价人民币贰万玖仟壹佰元整(¥:29100元),含税率1%(发票)。付款方式:分两次支付,每次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后,根据服务内容完成结果申请支付。(1)第一次支付: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14550)。在合同签订后次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预付款,即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14550元)。(2)第二次支付: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14550)。项目全部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尾款50%,即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14550元)。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按照规定向乙方提供设计方案。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指导并提出意见,对乙方不符合要求的行为有权随时进行纠正。2.乙方责任1)乙方按甲方的时间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项目制作和安装,否则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2)提供完整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相应设计制作费含税正规发票。3)乙方负责提供与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关的配套工作人员,并分配活动到执行专员来配合甲方的工作;在配合过程中,对于甲方提起的更正意见,乙方人员应立即更正,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并赔偿甲方因人员拒不配合导致的相关损失。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所有人员的劳动/劳务/侵权责任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因乙方人员造成甲方、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5)乙方应确保使用的素材(如纹理、素材等)版权合法,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合同结束后,乙方不得出于商业目的复制、销售本合同约定的制作项目,否则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条款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金额的30%。第四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利用知悉的对方资料和成果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第五条免责条款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因战争、动乱、疫情或其它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合同责任。2.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须立即电告对方及在14天内向对方011提供事故发生的证明文件,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法律管辖,并以中国法律解释。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其他约定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多页合同盖骑缝章。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2号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盖章):盐城市古月广告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明珠苑11栋709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胡海江签订日期:200年7月14日附件一:馆藏文物IP文创艺术品制作预算物料序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项目文物授权IP文创艺术品项10291029100合计(含税1%)¥29,100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IP文创艺术品定制 文物授权IP文创艺术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盐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