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设计 广告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莎车县米夏镇人民政府2025)
一、采购人名称:莎车县米夏镇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莎车大千鑫鼎广告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莎车县米夏镇人民政府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31101000023831971
五、合同编号:11N01039045220257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告设计
详见附件
套
1.00
4994
4994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莎车县米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牛娜
联系电话:19890181221
传真:/
地址:莎车县米夏镇人民政府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广告牌匾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39045220257601).pdf
合同编号:11N01039045220257601采购单位(甲方):莎车县米夏镇人民政府服务单位(乙方):莎车大千鑫鼎广告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莎车大千鑫鼎广告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莎车大千鑫鼎广告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莎车大千鑫鼎广告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5]3963号广告设计--施工条件:高空作业,服务周期:季,交付时间:1个月,产品材质:铜版纸1套4994.004994.00合同总价(元)4994.00合同总价(大写)肆仟玖佰玖拾肆元整二、付款方式1.用方应于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小写4994.00元,大写(壹万叁仟贰佰陆拾贰元整)。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5]3963号广告宣传服务14994.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直接支付三、服务条款1.货物保质期为期三个月,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至保质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3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x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4个小时内排出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乙方应在24小时内免费更换设备备件。1/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莎车县新城路分理处账号:账号: 0000010827228796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设计 广告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