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采购合同公告(虫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
合同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贺兰山-牛首山风口)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中宁县项目
项目编号
A64050020250423003
标段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贺兰山-牛首山风口)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中宁县项目(十五标段)
标段编号
A64050020250423003001015
合同订立信息
建设单位
中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承包人
宁夏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价款
3449896.03
签约时间
2025-06-03
合同期限
180日历天
相关附件
15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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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贺兰山一牛首山风口)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中宁县项目(十五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程).:建设单位:虫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施工单位:宁夏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虫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承包人(全称):宁夏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贺兰山一牛首山风口)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一中宁县项目(十五标段)工程地点:中宁县石空镇。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中宁发改审发〔2025]69号。资金来源:申请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工程规模:人工点播灌草+围栏封育实施面积2401亩、围栏封育实施面积20696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承包范围:招标文件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5日。总工期18个月,其中:施工期180日历天,养护期一年。施工期于2025年12月5日结束,进入养护期;管护期限为2025年12月-2026年12月为养护期。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初步设计及技术措施要求进-1-批海工、必领保法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五、验收标准(滥溉工程依据《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范》(GB/T50769-2012)进行相关环节的验收,灌溉验收需满足现状苗木灌溉要求,各类灌溉设施应当达到设计要求,各类设备、设施完好,正常运行,保证灌溉需求。(2)作业道及铺装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施工合同对质量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需满足现场作业要求。六、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大写):叁佰肆拾肆万玖仟捌佰玖拾陆元零叁分(人民币),(小写):¥3449896.03元七、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件;(4)本专用合同条款;(5)本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竞争性磋商招标资料;(9)其他合同文件。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有关洽商、变更、签证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2-九、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6月3日合同订立地点:中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肆份。1发包(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我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2321MB0812842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500MA76M80P1B邮政编码:755100口迎宾广场营业房113号电话:0955-5649949邮政编码:756200传真:0955-5649949电话:18409541999开户银行:建行中宁支行传真:账号:64050158010000001262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银川胜利南街支行账号:290200690910012326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