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设施设备货物采购合同公告(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5)



一、合同编号:YLHTY[2025招]第75号

二、合同名称:榆林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松树林城市驿站厨房设施设备货物项目

三、项目编号:YLHTY[2025招]第75号

四、项目名称:榆林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松树林城市驿站厨房设施设备货物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榆林市湖滨南路4号
联系方式:15529876615
供应商(乙方):陕西秦能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市区
联系方式:029-862155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松树林城市驿站厨房设施设备货物项目
1(项)
¥379,800.00
¥379,800.00
满足采购要求

合同金额: 379,8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9月16日至2025年09月30日
履约地点:松树林城市驿站现场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采购松树林城市驿站厨房设施设备货物项目合同.pdf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09月15日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松树林城市驿站厨房设施设备货物项目合同.甲方: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乙方:陕西秦能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年9月1日发包人: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陕西秦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工程范围1.项目实施地点:松树林城市驿站内。2.承包内容:松树林城市驿站厨房设施设备货物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预算所有工程量内容。二、施工时间、质保期、质量标准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内容。2.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而影响使用的由施工单位免费维修及更换。3.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乙方负责所供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以及对甲方运行人员的培训。三、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379800元。12.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40%的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完成后,按照审定价支付剩余工程款。四、技术标准、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验收标准: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2.验收方式: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若无异议,双方当场签署验收单;如有异议,双方应当对需要整改的事项进行记录,乙方完成整改后,按照本条约定通知甲方进行验收。3.提出异议期限:产品的参数、规格不符合清单规定的,不得使用,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五、售后服务:1.所有设备及产品均按产品供货商的保修条款提供原厂保修服务。2.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所提供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3.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进行维修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六、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设备发(到)货前,甲方应确保安装现场三通一平(水通、2电通、路通、地平),确保安装条件到位。因不可抗力设备不能进场安装、不能正常调试、工期延误、工期滞后的工期顺延。2.货到现场后,甲方负责协调设备临时放置地点。3.甲方应当为乙方设备调试及验收提供必要的条件。(二)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所供设备和系统的安装及调试。2.乙方在项目安装调试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甲方厂区管理制度:由于乙方安装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3.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并提供符合安装调试条件后,因乙方原因导致逾期交货(特殊情况除外,如地震、疫情管控、风暴等自然灾害和不可人为控制的因素),安装及验收的工期不予顺延。七、违约责任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供应货物、安装调试;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供货的,应当自迟延交付货物之日起,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货物价款日的每日扣减工程款500元,直至交付货物为止。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在乙方安装完成调试合格后及时组织验收,支付剩余工程款。八、通知及联系方式3本项目具体联系人信息为:甲方项目负责人姓名:鲁新电话:15529876615地址:乙方项目负责人姓名:张帆电话:18991380682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0号天地时代广场第1幢12105室3.本协议履行中双方往来的文件、回复、资料、工作成果、通知、要求、同意、批准、决定、确认等,均可以采用直接送交、邮箱、邮寄等方式送达对方。4.采用直接送交的,由上述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员负责签收。5.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以本协议约定的邮箱收到时视为送达。6.本协议通讯地址、短信、微信、电子邮箱亦为解决纠纷时,法院或仲裁机构(下简称“争议解决机构”)向双方送达法律文书的地址,甲乙双方对此已充分知悉并无异议。如一方按上述通讯地址、短信、微信、电子邮箱地址发送文件给另一方,或争议解决机构按上述通讯地址、短信、微信、电子邮箱地址向任何一方送达法律文书,但因另一方拒收、查无此人、地址不详、无4法送达等原因未能收取的,均视为文件已经送达。九、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及期限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双方履行完全部的权利和义务后终止。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调,所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构成完整的统一整体。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当中,双方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事项以本合同为准。(以下无正文)5本页为签字盖章页甲乙方单位名称: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单位名称:陕西秦能实业有限公司可L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0号天地时代广场第1幢12105室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29-8621559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西安银行城北支行账号:rn账号:701011540000158325税号:税号:91610000661199328U银行行号:银行行号:313791000460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厨房设施设备货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